一种面条和面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496426阅读:505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属于食品加工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面条和面机。



背景技术:

面条起源于中国,已有四千多年的制作食用历史。面条是一种制作简单,食用方便,营养丰富,即可主食又可快餐的健康保健食品,早已为世界人民所接受与喜爱。

面条一种用谷物或豆类的面粉加水磨成面团,之后或者压或擀制或抻成片再切或压,或者使用搓、拉、捏等手段,制成条状(或窄或宽,或扁或圆)或小片状,最后经煮、炒、烩、炸而成的一种食品,其花样繁多,品种多样,地方特色极其丰富,又如庆祝生日时吃的长寿面以及国外的香浓意大利面等。

而现有小规模的面条加工厂,的和面方式采用人工手工和面。使用人工方式和面时,因为人力是有限的,在和面达到一定时间时,人会感到疲倦,所以一方面会使和面效率降低,一方面力度不够,面团不能被完全的揉捏开,面团内将会存在干面,并使面搅拌不均匀;并且当需要和较多的面时,就需要更多的和面次数,从而进一步降低了和面效率。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面条和面机,使得面粉搅拌均匀,而且提高面条加工生产中的和面效率。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为:一种面条和面机,包括支架、用于盛装面粉的储料罐以及用于搅拌面粉的搅拌机构,所述储料罐为敞口结构,所述搅拌机构安装于支架上,所述搅拌机构包括从储料罐敞口处延伸至储料罐内的转轴、固定在转轴外周的桨叶以及驱动转轴转动的第一驱动机构,所述储料罐的周壁设有多个沿着储料罐轴向布置的齿条,所述支架上设有多个分别与齿条对应布置的第二驱动机构,所述第二驱动机构包括与齿条相配合的齿轮以及驱动齿轮转动的步进电机。

本实用新型使用时,从储料罐的敞口处加入面粉原料以及水,然后启动步进电机,步进电机将驱动齿轮转动,齿轮转动时,与齿条相配合,使得齿条与齿轮发生相对运动,从而将储料罐从下往上升高,然后启动第二驱动机构,使得转轴转动,转轴转动的同时,桨叶与面粉接触,使得水和面粉搅拌混匀,搅拌混匀之后,使得步进电机朝向相反方向转动,即可使得储料罐从上向下运动,脱离搅拌机构,最后将储料罐内的面取出即可。

作为优选,所述第一驱动机构包括与转轴固定连接的传动轮以及驱动传动轮转动的电机。

作为优选,所述齿条为3~6个,3~6个齿条沿着储料罐的周向均匀布置。

作为优选,所述桨叶上设有多个通孔。在搅拌过程中,会产生气泡,本实用新型在桨叶上设置有多个通孔,当桨叶搅拌面粉时,通孔将气泡打碎,起到去除气泡的作用。

作为优选,所述桨叶包括沿转轴周向均匀布置的多排,每排桨叶均沿转轴轴向布置、且相邻两排的桨叶错位布置。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体现在:

本实用新型操作方便,使得面粉搅拌均匀,而且提高面条加工生产中的和面效率,降低人工成本。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包括支架2、用于盛装面粉的储料罐1以及用于搅拌面粉的搅拌机构,所述储料罐1为敞口结构,所述搅拌机构安装于支架2上,所述搅拌机构包括从储料罐1敞口处延伸至储料罐1内的转轴3、固定在转轴3 外周的桨叶4以及驱动转轴3转动的第一驱动机构,储料罐1的周壁设有多个沿着储料罐1轴向布置的齿条11,支架2上设有多个分别与齿条11对应布置的第二驱动机构,所述第二驱动机构包括与齿条11相配合的齿轮21以及驱动齿轮21转动的步进电机22。

本实用新型中第一驱动机构包括与转轴3固定连接的传动轮6以及驱动传动轮6转动的电机7。一般情况下,本实用新型中齿条11为3~6个,3~6个齿条11沿着储料罐1的周向均匀布置。

同样如图1所示,桨叶4上设有多个通孔41。在搅拌过程中,会产生气泡,本实用新型在桨叶4上设置有多个通孔41,当桨叶41搅拌面粉时,通孔将气泡打碎,起到去除气泡的作用。桨叶4包括沿转轴3周向均匀布置的多排,每排桨叶4均沿转轴轴3向布置、且相邻两排的桨叶4错位布置。

本实用新型使用时,从储料罐1的敞口处加入面粉原料以及水,然后启动步进电机22,步进电机22将驱动齿轮21转动,齿轮21转动时,与齿条相配合,使得齿条11与齿轮22发生相对运动,从而将储料罐从下往上升高,然后启动第二驱动机构,使得转轴3转动,转轴3转动的同时,桨叶4与面粉接触,使得水和面粉搅拌混匀,搅拌混匀之后,使得步进电机22朝向相反方向转动,即可使得储料罐1从上向下运动,脱离搅拌机构,最后将储料罐1内的面取出即可。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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