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樱桃风冷式预冷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391772阅读:429来源:国知局
一种樱桃风冷式预冷机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樱桃采后预处理领域,具体为一种樱桃风冷式预冷机。



背景技术:

经过水冷处理的樱桃在进行包装时果面会有一定的水分残留,如果直接包装,长期不干容易引起烂果,如果自然晾干,不仅时间较长,而且果面容易留下水痕,影响商品美观,进而影响樱桃的商品价值。另外,樱桃放置在冷库中静置降温,需要时间很长,降温速度慢,对樱桃品质保持不利。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针对以上不足之处,提供了一种樱桃风冷式预冷机,使用本实用新型可以使冷库中的冷风快速通过樱桃包装,带走樱桃果实中的田间热,加速了樱桃的降温,既节省了时间,又有利于樱桃品质的保持。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樱桃风冷式预冷机,包含有支撑板,所述支撑板上设置有风冷通道,所述风冷通道上方活动覆盖盖板,所述风冷通道一端开口与抽风机联通,所述抽风机固定在开口处,所述支撑板底部设置有万向轮。

进一步的,所述风冷通道的上设置有道宽调节装置。

进一步的,所述风冷通道设置为凸字形,由一底板和四个侧板组成,所述底板固定于支撑板一侧,形成凸字的底边,所述底边对面两端分别设置有侧板I和侧板II,所述侧板I和侧板II之间设置有空隙,所述空隙向底边相反方向延伸成一通道,通道两侧设置有侧板III和侧板IV,侧板III与侧板I、侧板IV与侧板II之间通过塑料薄膜连接,所述底边与侧板I、侧板II之间形成一个风冷通道,所述底边对面侧板III和侧板IV形成一个风冷通道,所述底板与侧板I之间、底板与侧板II之间、侧板III和侧板IV之间设置有道宽调节装置。

进一步的,所述道宽调节装置包含有设置于底板与侧板I之间、底板与侧板II之间、侧板III和侧板IV之间的调节螺杆,和设置于侧板I、侧板II、侧板III、侧板IV与支撑板之间的调节螺丝组成。

本实用新型设置了抽风机,樱桃包装箱摆放好后,上方覆盖盖板,形成一个密闭空间,抽风机可以成功将包装箱内樱桃表面的水分抽干,设置了3个风冷通道,可以最大限度了摆放樱桃包装箱,充分利用了空间,提高了工作效率,还设置了道宽调节装置,可以适应不同型号的包装箱。另外,在冷库中使用时,可以使冷库中的冷风快速通过樱桃包装,带走樱桃果实中的田间热,加速了樱桃的降温,既节省了时间,又有利于樱桃品质的保持。

附图说明

图1所示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所示是本实用新型的俯视图;

图3所示是本实用新型的侧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描述:

如图所示为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具体实施例,一种樱桃风冷式预冷机,包含有支撑板1,所述支撑板1上设置有风冷通道2,所述风冷通道2上方活动覆盖盖板,所述风冷通道2一端开口与抽风机3联通,所述抽风机3固定在开口处,所述抽风机3连接电控操作箱,所述支撑板1底部设置有万向轮。

进一步的,所述风冷通道2的上设置有道宽调节装置。

进一步的,所述风冷通道2设置为凸字形,由一底板21和四个侧板组成,所述底板21固定于支撑板1一侧,形成凸字的底边,所述底边对面两端分别设置有侧板I22和侧板II23,所述侧板I22和侧板II23之间设置有空隙,所述空隙向底边相反方向延伸成一通道,通道两侧设置有侧板III24和侧板IV25,侧板III24与侧板I22、侧板IV25与侧板II23之间通过塑料薄膜26连接,所述底边与侧板I22、侧板II23之间形成一个风冷通道,所述底边对面侧板III24和侧板IV25形成一个风冷通道,所述底板21与侧板I22之间、底板21与侧板II23之间、侧板III24和侧板IV25之间设置有道宽调节装置。

进一步的,所述道宽调节装置包含有设置于底板21与侧板I22之间、底板21与侧板II23之间、侧板III24和侧板IV25之间的调节螺杆27,和设置于侧板I22、侧板II23、侧板III24、侧板IV25与支撑板1之间的调节螺丝28组成,调节螺丝28穿过支撑板1和各侧板侧边上的槽。

使用本实用新型时,将包装好的樱桃箱子整齐的码放在风冷通道内,总共可以码放三排,一排码放在底边与侧板I之间形成的风冷通道内,一排码放在底边与侧板II之间形成的风冷通道内,最后一排码放在侧板III和侧板IV之间形成的风冷通道内,如果箱子的大小与风冷通道的宽度不匹配时,可以通过道宽调节装置对风冷通道的宽度,将上部的调节螺杆和调节螺丝都松开,移动侧板I或侧板II、或侧板III、或侧板IV,使各风冷通道的距离与包装箱相匹配,调节好后,将上部的调节螺杆和下部的调节螺丝固定好,然后在包装箱上部盖上盖板,盖板将整个的风冷通道的上部完全覆盖,打开电控操作箱,启动抽风机,抽风机开始工作,将包装箱内樱桃表面的水分抽走。

当然,上述说明并非是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本实用新型也并不仅限于上述举例,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的实质范围内所做出的变化、改型、添加或替换,也应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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