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食品加工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海鲜味披萨。
背景技术:
披萨是一种发源于意大利的食品,在全球颇受欢迎。比萨饼的通常做法是用发酵的圆面饼上面覆盖番茄酱,奶酪和其他配料,并由烤炉烤制而成。但是目前市场的披萨风味不能满足各种消费者的口味。且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对追求风味到对追求风味加健康的要求,本发明提供一种简单易做的海鲜味披萨。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海鲜味披萨,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包括下述重量的原料:面粉100g-500g、干酵母1g-4g、温水50g-80g、新鲜明虾100g-500g、新鲜鱿鱼300-400g、培根30g-50g、新鲜豌豆10g-30g、辣椒30g-50g、马苏里拉芝士50g-300g。
作为本发明进一步的方案:包括下述重量的原料:面粉400g、干酵母3g、温水60g、新鲜明虾400g、新鲜鱿鱼300g、培根50g、新鲜豌豆20g、辣椒30g、马苏里拉芝士50g。
作为本发明进一步的方案:括下述重量的原料:包括下述重量的原料:面粉500g、干酵母4g、温水60g、新鲜明虾200g、新鲜鱿鱼300g、培根50g、新鲜豌豆300g、辣椒50g、马苏里拉芝士50g。
作为本发明进一步的方案:所述面粉为高筋面粉和低筋面粉混合物,比例为1:1。
作为本发明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温水为30摄氏度水。
作为本发明进一步的方案:
制作工艺如下:
s1做饼底面团:将高低粉混合、放入干酵母,用一双筷子,边往面粉里倒入温水边搅拌,到面粉出现雪花状;
s2把面粉揉和成光滑的面团;
s3将面团放在温暖处发酵到两倍大;
s4将锅中水烧开,豌豆焯水30秒捞出沥干水分;
s5将新鲜明虾剥壳成虾仁,用几滴料酒和一点点盐抓匀腌制。将培根、鱿鱼切小块,彩椒切圈;
s6取直径20cm的披萨盘一个,盘底和盘壁刷上橄榄油;
s7把发酵好的面团擀成披萨盘大小的圆形,放入披萨盘中,用手指把当中的面饼往四壁按一按,让面饼四周厚,当中稍薄。用叉子在面饼上戳一些小孔;
s8在饼底涂上意式披萨酱2大勺;
s9在饼上放上彩椒圈和虾仁,铺上培根以及鱿鱼;
s10在饼的最上面铺上马苏里拉芝士,入烤箱中层200度烤15分钟,看到表面的马苏里拉芝士融化并上色即可。
本发明的技术效果和优点:本发明用简单的方法制备一种色香味俱全的海鲜味披萨,工艺简单,适合在家里制作,营养成分也丰富,老少兼宜。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一种海鲜味披萨,包括下述重量的原料:面粉100g-500g、干酵母1g-4g、温水50g-80g、新鲜明虾100g-500g、新鲜鱿鱼300-400g、培根30g-50g、新鲜豌豆10g-30g、辣椒30g-50g、马苏里拉芝士50g-300g。
优选的:包括下述重量的原料:面粉400g、干酵母3g、温水60g、新鲜明虾400g、新鲜鱿鱼300g、培根50g、新鲜豌豆20g、辣椒30g、马苏里拉芝士50g。
优选的:括下述重量的原料:包括下述重量的原料:面粉500g、干酵母4g、温水60g、新鲜明虾200g、新鲜鱿鱼300g、培根50g、新鲜豌豆300g、辣椒50g、马苏里拉芝士50g。
优选的:所述面粉为高筋面粉和低筋面粉混合物,比例为1:1。
优选的:所述温水为30摄氏度水。
优选的:
制作工艺如下:
s1做饼底面团:将高低粉混合、放入干酵母,用一双筷子,边往面粉里倒入温水边搅拌,到面粉出现雪花状;
s2把面粉揉和成光滑的面团;
s3将面团放在温暖处发酵到两倍大;
s4将锅中水烧开,豌豆焯水30秒捞出沥干水分;
s5将新鲜明虾剥壳成虾仁,用几滴料酒和一点点盐抓匀腌制。将培根、鱿鱼切小块,彩椒切圈;
s6取直径20cm的披萨盘一个,盘底和盘壁刷上橄榄油;
s7把发酵好的面团擀成披萨盘大小的圆形,放入披萨盘中,用手指把当中的面饼往四壁按一按,让面饼四周厚,当中稍薄。用叉子在面饼上戳一些小孔;
s8在饼底涂上意式披萨酱2大勺;
s9在饼上放上彩椒圈和虾仁,铺上培根以及鱿鱼;
s10在饼的最上面铺上马苏里拉芝士,入烤箱中层200度烤15分钟,看到表面的马苏里拉芝士融化并上色即可。
本发明的技术效果和优点:本发明用简单的方法制备一种色香味俱全的海鲜味披萨,工艺简单,适合在家里制作,营养成分也丰富,老少兼宜。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发明,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