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烧盐提纯的高温炉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780787发布日期:2018-10-30 21:30阅读:399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食用盐提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烧盐提纯的高温炉。



背景技术:

目前,现代食盐的制造是使用的“真空制盐”技术,纯净的盐水注入蒸发罐,高温蒸汽通过热交换方式给盐水加热,使盐水中的水分蒸发掉,盐就结晶出来了,也可运用了液体在低气压条件下,沸点降低的原理,采用降低蒸发罐中的气压的方法,降低热能的消耗,使盐尽快结晶出来,但是这种方法提炼的纯度较低并且操作复杂,长久使用这种低纯度食盐不利于人的吸收,从而影响人们的健康。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烧盐提纯的高温炉,通过高温炉,解决了现有的提纯设备提取程度不高和工作效率低的问题。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下的技术方案:

本实用新型一种烧盐提纯的高温炉,包括高温炉本体,高温炉本体上设有滑槽,滑槽的一端设有高温炉,高温炉上与滑槽连接处设有出料口,高温炉的侧边设有喷火炉,高温炉的顶部分别设有进料口和排烟口,滑槽的两侧设有A支架和B支架,A支架和B支架上方均通过固定螺栓连接轴承盒,轴承盒内部设有主轴,主轴上设有切割机,B支架上设有电机,电机上方B支架设有传动箱,电机通过皮带带动主轴旋转。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方案,所述A支架和B支架下方均设有底座,且所述A支架和B支架与底座均为固定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方案,所述排烟口设在靠近喷火炉的一侧。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方案,述切割机在主轴上中间位置,且所述切割机与主轴为可拆卸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方案,所所述轴承盒与A支架为可拆卸连接。

本实用新型所达到的有益效果是:实用新型炉构造独特、无污染、提纯率高,使用方便,可以快速实现对烧盐的提纯,且提取纯度高、操作简单,经过高温炉烧制后能提高盐的纯度达到99.9%,更利于人体吸收而且健康安全。

附图说明

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并且构成说明书的一部分,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一起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在附图中: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侧面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传动盒结构示意图。

图中:1、高温炉本体;2、高温炉;3、喷火炉;4、切割机;5、主轴;6、电机;7、轴承盒;8、传动箱;9、固定螺栓;10、A支架;11、底座;12、滑槽;13、进料口;14、排烟口;15、出料口;16、B支架;17、皮带。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优选实施例仅用于说明和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实施例

如图1-3,本实用新型一种烧盐提纯的高温炉,包括高温炉本体1,高温炉本体1上设有滑槽12,滑槽2的一端设有高温炉2,高温炉2上与滑槽12连接处设有出料口15,高温炉2的侧边设有喷火炉3,高温炉2的顶部分别设有进料口13和排烟口14,滑槽12的两侧设有A支架10和B支架16,A支架10和B支架16上方均通过固定螺栓9连接轴承盒7,轴承盒7内部设有主轴5,主轴5上设有切割机4,B支架16上设有电机6,电机6上方B支架16设有传动箱8,电机6通过皮带17带动主轴5旋转。

A支架10和B支架16下方均设有底座11,且A支架10和B支架16与底座11均为固定连接,这样在使用过程中能使机器本身更加稳定,排烟口14设在靠近喷火炉3的一侧,方便将在高温下产生的烟从排烟口14排出,切割机4在主轴5上中间位置,且切割机4与主轴5为可拆卸连接,这样能够使切割机4正对着出料口13,方便切割,并且可根据情况调换刀片,轴承盒7与A支架10为可拆卸连接,方便轴承的更换。

具体的,使用时,打开喷火炉3,上料机将纯度不高的食盐从进料口15内送入,然后食盐通过进料口15经过喷火炉3处,然后通过喷火炉3加温食盐到1300℃-1400℃,使食盐中的效成分迅速挥发,其中杂质无法挥发而继续向前引动,最后排出高温炉2中,一些杂质高温下形成烟雾颗粒从排烟口14排出,其有效成分会遇到高温炉2中的冷却装置,使其迅速凝华结晶,形成高纯度食盐颗粒,然后从滚动到出料口15处,电机6通过皮带17带动主轴5上的切割机4运动,然后将食盐颗粒切割送到滑槽12中,然后收取食盐。

本实用新型所达到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炉构造独特、无污染、提纯率高,使用方便,可以快速实现对烧盐的提纯,且提取纯度高、操作简单,经过高温炉烧制后能提高盐的纯度达到99.9%,更利于人体吸收而且健康安全。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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