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缓解视疲劳米糊及其制备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16467389发布日期:2019-01-02 22:51阅读:469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属于食品领域,具体地说涉及一种具有缓解视疲劳作用的米糊。



背景技术:

视疲劳在日常生活中较常见,是以眼睛自觉症状为主要表现,眼与器质性、精神因素相互夹杂的综合征,又称眼疲劳综合征。一般认为长期用眼不恰当,屈光不正或调节不恰当是其主要病因,夹杂光、声、精神、忧郁、外界刺激、其他疾患等内外环境因素常诱发或加重该症状。

视疲劳的主要表现为:眼球、眼眶周围不适或疼胀感,鼻根或颞部的酸胀感,畏光、流泪、视物不清、视物重影等,严重可出现恶心、呕吐及眩晕等全身症状,伴有精神不振、精神不集中、记忆力减退和失眠等症状,影响学习、工作和生活。目前现代医学治疗以对症处理为主,药物多采用神经营养剂、镇静剂或局部滴用β受体阻滞剂;应用手术治疗、棱镜矫正,疗效较为肯定,但应用受到局限。

中国专利公开号cn101450098a公开“一种具有缓解视疲劳功能的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由越橘红、叶黄素、维生素e等组成;中国专利公开号cn101095514a公开“一种具有缓解视疲劳功能的保健食品”,由决明子、熟地、当归、菊花、白芍、白芷、川芎组成;中国专利公开号cn1544075a公开“一种治疗眼疾近视、消除视疲劳症状的中药及其制备方法”,以枸杞子、菟丝子、女贞子、何首乌等组成;中国专利公开号cn1583097a公开“一种具有改善微循环和缓解视疲劳的保健品”,以女贞子、菟丝子、菊花、车前子为原料。从目前的很多报道和发明,涉及到中药领域围绕该功效的组成多以“肝肾”立论选药组方,或者以中药材结合维生素等组合物。

本发明采用薏米、紫米、小米、玉米、绿豆、青豆、赤豆等为米糊基质,添加苦瓜多肽、豌豆多肽和藤黄果提取物,制备成新型方便易行的米糊,适合各类人群方便服用;目前既可以提供能量,且能体现缓解视力疲劳作用的米糊未见。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目的是提供一种缓解视疲劳的米糊,通过功能性多肽和植物提取物的合理配比,以豆类和米类原料为载体,制备成保健型米糊,起到缓解视疲劳的作用。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具有缓解视疲劳忆作用的米糊是由下列重量份的原料制成的:薏米10-30份、绿豆10-30份、青豆10-30份、赤豆10-30份、紫米10-30份、小米10-30份、玉米10-30份、苦瓜多肽10-30份、豌豆多肽10-30份、藤黄果提取物10-30份组成。

优选的具有缓解视疲劳米糊的原料重量份组成为:薏米20份、绿豆20份、青豆20份、赤豆20份、紫米20份、小米20份、玉米20份、苦瓜多肽15份、豌豆多肽15份、藤黄果提取物15份组成。

上述原料恰当组合配伍,起到缓解视力疲劳作用,适合于长期用眼的各类人群服用。本发明缓解视疲劳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

1)定量称取薏米、绿豆、青豆、赤豆、紫米、小米、玉米分别常温清洗后,浸泡24小时,浸泡后混合,按1∶5-1∶8比例加水,用胶体磨研磨,制得浆液备用;

2)定量称取苦瓜多肽、豌豆多肽和藤黄果提取物,充分混合,备用;

3)上述步骤1)浆液和步骤2)混合物混合,送入蒸煮机蒸制15分钟,冷却后于40-50℃下热风干燥,至含水量20-25%,分装,制成。

具体实施和实验例

以下结合实施例和实验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阐述,所描述实施例和实验例仅为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和实验例,而不局限于以下实施例和实验例。

实施例1本发明具有缓解视疲劳米糊

(一)原料药重量份配比:

薏米10份、绿豆10份、青豆10份、赤豆10份、紫米10份、小米10份、玉米10份、苦瓜多肽10份、豌豆多肽10份、藤黄果提取物10份组成。

(二)制备方法如下:

1)定量称取薏米、绿豆、青豆、赤豆、紫米、小米、玉米分别常温清洗后,浸泡24小时,浸泡后混合,按1∶5比例加水,用胶体磨研磨,制得浆液备用;

2)定量称取苦瓜多肽、豌豆多肽和藤黄果提取物,充分混合,备用;

3)上述步骤1)浆液和步骤2)混合物混合,送入蒸煮机蒸制15分钟,冷却后于40℃下热风干燥,至含水量20%,分装,制成。

实施例2本发明具有缓解视疲劳米糊

(一)原料药重量份配比:

薏米30份、绿豆30份、青豆30份、赤豆30份、紫米30份、小米30份、玉米30份、苦瓜多肽30份、豌豆多肽30份、藤黄果提取物30份组成。

(二)制备方法如下:

1)定量称取薏米、绿豆、青豆、赤豆、紫米、小米、玉米分别常温清洗后,浸泡24小时,浸泡后混合,按1∶8比例加水,用胶体磨研磨,制得浆液备用;

2)定量称取苦瓜多肽、豌豆多肽和藤黄果提取物,充分混合,备用;

3)上述步骤1)浆液和步骤2)混合物混合,送入蒸煮机蒸制15分钟,冷却后于45℃下热风干燥,至含水量25%,分装,制成。

实验例1本发明功能学临床评价

1.临床资料

参加者70人,随机分观察组和对照组;其中对照组35人,男18人,女17人,年龄20-29岁,平均26.2±3.1岁;观察组35人,男20人,女15人,年龄20-33岁,平均28.1±1.8岁。

2.入选条件

1)单眼或双眼视力经对数视力表检查<5.0;

2)快速散瞳后电脑验光,屈光度介于-0.5d~-3.0d,

3)排除眼部器质性疾患、弱视患者及遗传性近视。

3.治疗方法

观察组:口服本发明受试物,每日2次。

对照组:口服安慰剂(外观,口味与治疗组制剂类同),每日2次。

两组受试人群分别治疗28天,疗程结束前受试者及检查医生均为双盲。

4.检测方法

所有受试者在服用前进行视力、裂隙灯、眼底镜、血、尿常规检查,服用一个疗程后,重复上述各项检查。所有受试者服用前后,分别对眼部症状进行登记,以无(0分)、轻(1分)、中(2分)、重(3分)分级,并以积分值进行统计。

5.判断标准

5.1自觉症状

改善:服用前有积分,服用后积分为0者;服用前后均有积分,但服用前积分减去服用后积分≥1者。

无效:服用前后积分相同者;服用后积分大于服用前积分者。

视疲劳症状判定方法(半定量积分法)

注:“偶感”是指1-2次/2天;“时有”是指1-3次/天;“经常”是指>3次/天

5.2视力

改善:对数视力表检查,服用后视力较服用前提高2行或以上。

无效:服用后视力较服用前视力无提高或提高少于2行。

6.结果分析

症状:服用前后症状改善以积分进行统计,两组样本均数的比较用t检验。

视力:服用前后视力以对数视力表5分制进行统计,两组样本均数的比较用t检验。

7.结果

7.1两组受试者临床症状积分比较

观察组治疗前后比较具有显著性差异(p<0.05);对照组治疗前后比较无显著性差异(p>0.05);治疗后组间比较无显著性差异(p<0.05)。结果见表1。

表1临床症状积分比较

7.2两组受试者视力变化比较

对照组服用前后视力提高少于2行,无显著性差异p>0.05;观察组服用前后视力均数提高2行以上,有显著性差异p<0.05;治疗后组间比较无显著性差异p>0.05。结果见表2。

表2视力变化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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