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食品添加剂加工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679380发布日期:2019-05-17 19:36阅读:388来源:国知局
一种食品添加剂加工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食品添加剂加工装置,具体涉及一种食品添加剂加工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市场上已经拥有多达20000种以上的食品可供消费者选择,尽管这些食品的生产大多通过一定包装及不同加工方法处理,但在生产工程中,大都不同程度地添加了着色、增香、调味乃至其他食品添加剂,尤其是方便食品的供应,给人们的生活和工作带来极大的方便;而食品添加剂加工装置也被广泛的应用,在长期制作食品添加剂的过程中发现,现有的食品添加剂加工装置无法准确的计量出所添加的色剂量,加热装置加热慢、效率低、物质分解快,原料损失较大,不能达到理想的效果,产品质量不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克服上述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之处,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针对现有技术的状况,提供一种整体结构紧凑合理的一种食品添加剂加工装置。

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为:该食品添加剂加工装置,包括原料混合腔、电控箱和加热腔,所述的原料混合腔的一侧设有混合电机,所述的混合电机通过联轴器连接固定轴,所述的固定轴上设有搅拌叶,所述的原料混合腔的另一侧通过管道固定连接色剂腔,所述的色剂腔与管道的连接处设有电动开关I,所述的电动开关I的上端设有称重器,所述的混合电机、电动开关I和称重器通过导线连接控制器,所述的控制器位于电控箱内;所述的原料混合腔的下端通过钢管连接加热腔,所述的加热腔的一侧设有旋转电机,所述的旋转电机通过轴承连接辊轴,所述的辊轴上设有翻滚板,所述的加热腔的底端设有加热板,所述的旋转电机和加热板通过导线与控制器电性连接。

所述的加热腔的另一侧设有固定座,所述的固定座与辊轴的另一端活性连接。

所述的钢管与加热腔连接处设有自动开关II,并与控制器电性相连。

所述的电控箱上设有显示屏,并与控制器电性连接。

所述的原料混合腔的上端设有进料口。

所述的加热腔的一侧设有出料口。

所述的色剂腔的上端设有添剂口。

所述的电控箱位于原料混合腔的上端。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通过混合电机带动固定轴上的搅拌叶使原料和色剂搅拌更加均匀,混合更加充分,通过称重器对色剂添加剂的测量可以把握好比例,使精确度更高,通过旋转电机带动辊轴上的翻滚板使受热更加匀称,加快了加热速度,提高了工作效率,节约了生产成本。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电路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附图仅用于示例性说明,不能理解为对本专利的限制;为了更好说明本实施例,附图某些部件会有省略、放大或缩小,并不代表实际产品的尺寸;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附图中某些公知结构及其说明可能省略是可以理解的。

参照附图,该食品添加剂加工装置,包括原料混合腔16、电控箱13和加热腔17,所述的原料混合腔16的一侧设有混合电机14,所述的混合电机14通过联轴器15连接固定轴2,所述的固定轴2上设有搅拌叶3,所述的原料混合腔16的另一侧通过管道固定连接色剂腔5,所述的色剂腔5与管道的连接处设有电动开关I7,所述的电动开关I7的上端设有称重器6,所述的混合电机14、电动开关I7和称重器6通过导线连接控制器,所述的控制器位于电控箱13内;所述的原料混合腔16的下端通过钢管连接加热腔17,所述的加热腔17的一侧设有旋转电机19,所述的旋转电机19通过轴承18连接辊轴10,所述的辊轴10上设有翻滚板9,所述的加热腔17的底端设有加热板20,所述的旋转电机19和加热板20通过导线与控制器电性连接。

所述的加热腔17的另一侧设有固定座11,所述的固定座11与辊轴10的另一端活性连接。

所述的钢管与加热腔17连接处设有电动开关II8,并与控制器电性相连。

所述的电控箱13上设有显示屏,并与控制器电性连接。

所述的原料混合腔16的上端设有进料口1。

所述的加热腔17的一侧设有出料口12。

所述的色剂腔5的上端设有添剂口4。

所述的电控箱13位于原料混合腔16的上端。

具体实施过程如下:通过进料口1放入食品添加剂原料,显示屏设置预计值,通过添剂口4对色剂腔5内加入色剂,称重器6进行称重,达到预计值时电动开关I7进行放料,通过混合电机14带动固定轴2继而带动搅拌叶3对原料和色剂进行充分的混合,电动开关II8将混合后的原料放入加热腔17内,再通过加热板20和旋转电机19带动翻滚板9对原料进行翻滚加热,加热完成后从出料口12出料。

通过混合电机14带动固定轴2上的搅拌叶3使原料和色剂搅拌更加均匀,混合更加充分,通过称重器6对色剂添加剂的测量可以把握好比例,使精确度更高,通过旋转电机19带动辊轴10上的翻滚板9使受热更加匀称,加快了加热速度,提高了工作效率,节约了生产成本。

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图中,描述位置关系仅用于示例性说明,不能理解为对本专利的限制;显然,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所作的举例,而并非是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的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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