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属于动物饲料加工领域,尤其涉及一种以秸秆为原料配制的羊饲料。
背景技术:
羊又称为绵羊或白羊,哺乳纲、偶蹄目、牛科、羊亚科。是人类的家畜之一。有毛的四腿反刍动物,是羊毛的主要来源。原为北半球山地的产物,与山羊有亲缘关系;不同之处在于体形较胖,身体丰满,体毛绵密。头短。雄兽有螺旋状的大角,雌兽没有角或仅有细小的角。毛色为白色。羊为六畜之一,早在母系氏族公社时期,生活在我国北方草原地区的原始居民,就已开始选择水草丰茂的沿河沿湖地带牧羊狩猎。羊的用途广泛,羊肉它既能御风寒,又可补身体,对一般风寒咳嗽、慢性气管炎、虚寒哮喘、肾亏阳痿、腹部冷痛、体虚怕冷、腰膝酸软、面黄肌瘦、气血两亏、病后或产后身体虚亏等一切虚状均有治疗和补益效果,最适宜于冬季食用,故被称为冬令补品,深受人们欢迎。而羊毛主要由蛋白质组成。人类利用羊毛可追溯到新石器时代,由中亚向地中海和世界其他地区传播,遂成为亚欧的主要纺织原料。羊毛纤维柔软而富有弹性,可用于制作呢绒、绒线、毛毯、毡呢等纺织品。羊毛制品有手感丰满、保暖性好、穿着舒适等特点。绵羊毛在纺织原料中占相当大的比重。
秸秆是成熟农作物茎叶部分的总称,通常指小麦、玉米秸、稻草、谷草、花生藤、甘薯蔓、马铃薯秧、豆荚、豆秸、油菜、花生、棉花、甘蔗等农作物在收获籽实后的剩余部分,可用于饲料的主要有玉米秸、稻草、谷草、花生藤、甘薯蔓、马铃薯秧、豆荚、豆秸的秸秆,这些秸秆是一种粗饲料,特点是粗纤维含量高并含有木质素等,木质素纤维素虽不能为猪、鸡所利用,但却能被反刍动物牛、羊等牲畜吸收和利用。秸秆的处理方法之一是烧,燃烧秸秆的危害有:增加空气中co2的含量,其co2的提高比例远远大于燃烧普通树木的比例;增加空气中的可吸入颗粒物,此颗粒物为白色粉末状固体;降低空气的能见度,燃烧时秸秆生成大量的白色固体烟雾。如何有效的利用秸秆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我国农村对作物秸秆的利用有悠久的历史,秸秆除少量用于垫圈、喂养牲畜,部分用于堆沤肥外,大部分都作燃料烧掉了。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粮食产量大幅提高,秸秆数量也多,加之省柴节煤技术的推广,烧煤和使用液化气的普及,使农村中有大量富余秸秆,用这些秸秆来生产饲料是一种良好的秸秆再利用。牛饲料种类繁多,可分为:粗饲料、精饲料、多汁饲料、动物性饲料、矿物质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六大类,本发明产品属于肉牛粗饲料,主要使用秸秆、干草、谷物配制而成。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主要解决的问题是提供一种以秸秆为原料配制的羊饲料,配制该饲料使用的原料包括:秸秆、玉米、高粱米、麸皮为原料,并以掺混、粉碎的工艺配制而成,具有工艺简单,产品质量好等优点。
为了实现上述发明目的,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以秸秆为原料配制的羊饲料,由以下重量份原料制备而成:秸秆10-35份,玉米30-40份、高粱米10-35份、麸皮15-25份、人参6-18份、葵花饼4-20份、苍术2-13份、动物油脂2-5份、维生素添加剂2-3份、漏芦10-20份、陈皮10-25份。
优选的,所述动物油脂为牛油或猪油。
优选的,所述的维生素添加剂包含维生素a、维生素或维生素e的一种。
优选的,所述的秸秆为玉米秸、稻草、花生藤、甘薯蔓的一种或者多种。
本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的优点是:本发明通过添加适量的维生素以及通过添加不同的成分使饲料中的营养充足,同时添加中草药添加剂,在改善羊的免疫力以及消化系统等机体状况的同时,陈皮等中草药也同时添加了具有催奶作用的中草药,食用后,无奶的羊3-5日后有奶水产出,总体产奶率提高了20%。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做进一步详细的描述说明。
实施例1:
一种以秸秆为原料配制的羊饲料,由以下重量份原料制备而成:秸秆10份,玉米30份、高粱米10份、麸皮15份、人参6份、葵花饼4份、苍术2份、动物油脂2份、维生素添加剂2份、漏芦10份、陈皮10份。所述动物油脂为牛油。所述的维生素添加剂包含维生素a。所述的秸秆为玉米秸。
实施例2:
一种以秸秆为原料配制的羊饲料,由以下重量份原料制备而成:秸秆35份,玉米40份、高粱米35份、麸皮25份、人参18份、葵花饼20份、苍术13份、动物油脂5份、维生素添加剂3份、漏芦20份、陈皮25份。所述动物油脂为牛油或猪油。所述的维生素添加剂包含维生素a、维生素或维生素e的一种。所述的秸秆为玉米秸、稻草、花生藤、甘薯蔓的一种或者多种。
实施例3:
一种以秸秆为原料配制的羊饲料,由以下重量份原料制备而成:秸秆20份,玉米35份、高粱米25份、麸皮20份、人参12份、葵花饼15份、苍术8份、动物油脂2.5份、维生素添加剂2.5份、漏芦15份、陈皮20份。所述动物油脂为牛油或猪油的组合。所述的维生素添加剂为维生素。所述的秸秆为玉米秸、稻草、花生藤、甘薯蔓的一种或者多种。
虽然结合本发明的一些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作了说明,但熟悉本技术领域的人员可以理解,其中可以根据本发明的精神实质无论在形式上还是在细节上都能进行种种修改,因此都应属于本发明的专利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