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豆皮生产线预烘干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097542发布日期:2019-11-12 21:32阅读:230来源:国知局
一种豆皮生产线预烘干架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豆皮生产设备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豆皮生产线预烘干架。



背景技术:

传统的豆皮烘干设备中,有的设置烘干室,在室内安装烘干架悬挂豆皮,再从侧面向室内插入管道,在管道内通蒸汽,对烘干室内的豆皮传热烘干,此方式烘干时,靠近蒸汽进口的地方温度高,随着热传递的进行,远离热源的地方温度低,容易造成靠近蒸汽进口处豆皮过度烘干、远离蒸汽进口处的豆皮烘干程度不够的现象,烘干效率不高还消耗大量能源。

现有技术中,如中国专利公开号CN205390221U提供的豆皮烘干装置,包括底座,底座上设有传送带,底座上还设有烘干室,烘干室内设有传送通道,传送带穿过传送通道;烘干室内顶部设有第一热源,烘干室的底部设有第二热源;所述传送带上还均布有悬挂豆皮的支撑架,支撑架与传送带拆卸连接。上述文献提供的豆皮烘干装置还是容易出现烘干不均匀的现象,影响豆皮保存时间的长短,针对上述技术问题,故需要进行改进。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豆皮生产线预烘干架,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豆皮生产线预烘干架,包括:

加热箱,所述加热箱底部安装有底座,

所述底座内设有通风管道,通风管道上设有若干个吸风口,且吸风口都位于加热箱内,所述通风管道的另一端与吸风机连接,吸风机另一端设有出气管道,

所述底座上部位于加热箱的两侧分别设有第一固定柱、第二固定柱,所述第一固定柱、第二固定柱之间设有网状传送带,且网状传送带穿过加热箱,所述加热箱一侧设有若干个用于固定座上下滑动的滑槽,且固定座外部通过固定钮固定,所述固定座上设有若干组电加热管,所述固定座上设有用于螺旋柱旋转的旋转槽,且螺旋柱上部穿过加热箱顶部,所述螺旋柱上部设有旋转把手。

优选的,每组所述电加热管之间设有一定间隔。

优选的,所述第二固定柱呈45°倾斜。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采用可调节升降的电加热管结构,解决了豆皮烘干过程中时常出现烘干不到位,湿度过大,或是烘干过头,出现焦黑部分的问题,提高了烘干质量,并且本实用新型通过使加热箱内的热空气循环,加快热量传递,进一步提高了烘干效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加热箱俯视示意图。

图中:1加热箱、11固定钮、12固定座、13电加热管、14螺旋柱、15旋转把手、2底座、21通风管道、22吸风口、23吸风机、24出气管道、25第一固定柱、26第二固定柱、27网状传送带。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

一种豆皮生产线预烘干架,包括加热箱1,所述加热箱1底部安装有底座2,所述底座2内设有通风管道21,通风管道21上设有若干个吸风口22,且吸风口22都位于加热箱1内,所述通风管道21的另一端与吸风机23连接,吸风机23另一端设有出气管道24,所述底座2上部位于加热箱1的两侧分别设有第一固定柱25、第二固定柱26,所述第一固定柱25、第二固定柱26之间设有网状传送带27,且网状传送带27穿过加热箱1,所述加热箱1一侧设有若干个用于固定座12上下滑动的滑槽,且固定座12外部通过固定钮11固定,所述固定座12上设有若干组电加热管13,所述固定座12上设有用于螺旋柱14旋转的旋转槽,且螺旋柱14上部穿过加热箱1顶部,所述螺旋柱14上部设有旋转把手15;

每组所述电加热管13之间设有一定间隔。所述第二固定柱26呈45°倾斜。

如图1所示,本装置,首先将电加热管13加热,待预热完成之后,打开网状传送带27,可以先将一张豆皮放置在上面,豆皮进入加热箱1之后,电加热管13首先子上方对其烘干,在打开吸风机23,热空气在箱内流动,加快烘干,且热空气在经过网状传送带27时,会将部分热量传递给网状传送带27,使其对豆皮进一步烘干,待豆皮出来后,可检查其烘干程度,然后通过旋转把手15转动螺旋柱14,来调整固定座12的升降,以此来调节电加热管13与网状传送带27之间的距离,使其烘干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调整好距离之后,可依次将豆皮放置在网状传送带上,加热箱1内的空气不断的从电加热管13之间穿过,并吸收部分热量,在被吸风口22吸出时,又将热量传递给了网状传送带27,多重烘干,不仅提高了烘干效率,还减少了能源消耗。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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