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突出下部的行李箱结构的制作方法_2

文档序号:8304939阅读:来源:国知局
向前移位得太远,因此现有技术的行李箱将会偶尔地向前翻倒。本文所描述的行李箱结构100如此地设计,使得定位前支承体以形成具有更大深度尺寸的下部。特别地,行李箱前壁的下部具有突出架,支承体定位在所述突出架上。相对侧壁的前边缘相对于突出架的前缘向后偏移。突出架和侧壁前缘之间的这一相对位置差异,使得行李箱中的载荷布置以及其重心保持在更加靠后的位置,从而提高稳定性。
[0030]参见图1和图2,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带轮行李箱物品包括大体上长方体或者平行六面体行李箱结构100,所述行李箱结构100由相对的前壁104和后壁108、相对的侧壁110,以及相对的顶端壁112和底端壁116组成,相对的前壁104和后壁108、相对的侧壁110,以及相对的顶端壁112和底端壁116共同限定行李箱结构100的外部结构100。行李箱物品可以是硬面的、软面的,或者硬面和软面结构的混合构造。
[0031]行李箱物品100可以沿着开启线114分成盖部118和基部120,盖部118也称作打开面板。盖部118可以整个形成在前壁104中,诸如呈混合或软面构造,或者盖部118可以由前壁104、相对侧壁110以及相对的顶端壁112和底端壁116的各部分形成,如呈硬面构造。基部120大体上由不形成盖部118的行李箱结构100的其余部分形成。盖部118可以以常规方式借助铰链沿着行李箱物品的一部分侧面连接至基部120,并且可以在开启线114处例如借助拉链122打开行李箱物品从而进入内部空间。
[0032]行李箱可以包括伸缩式拖拽手柄126和/或固定式提手128。伸缩式拖拽手柄126和固定式提手128可以与行李箱物品的任何壁相关联。
[0033]行李箱可以包括至少一个支承元件130,其可以采用固定脚或者轮组件132的形式。所描述的行李箱物品包括四个轮组件132,所述四个轮组件132从行李箱结构110的底壁116安装。每个旋转式轮组件132都定位在行李箱结构100的底端角部134附近,并且位于底壁116的周边136或其附近。如下文中更加详细解释的,旋转式轮组件132相互之间的间隔可以基本上是行李箱物品的宽度和/或深度。在其他实施方式中,轮组件132可以在其他位置附接至行李箱物品100。
[0034]行李箱结构100可以包括可扩展结构138,可扩展结构138例如位于基部120和盖部118之间,并且为使用者提供额外的内部空间。可扩展结构可以包括围绕行李箱基部120的边缘142的至少一部分(例如但不限于三个侧面的至少一部分)附接的材料角板140。可以借助可选择性释放的闭合机构144(例如拉链)来保持和隐藏或者触发所述可扩展结构138。当可扩展结构138未处于使用状态时,前壁104位于非扩展位置或第一位置,例如图2A所示的一个例子。当可扩展结构138处于使用状态时,前壁104可以如角板140的结构所允许的那样向外展开至扩展位置或者第二位置(参见图2B)。角板140沿其长度可以是锥形的(如图所示)、平行的或者变化的。
[0035]本文中针对图1至图7所描述的行李箱结构100是关于混合式行李箱结构,例如图3中部分地描述的结构。通常,混合式行李箱结构包括形成相对侧壁110的相对的模塑侧面部分160,还包括相对的顶端壁112和底端壁116,以及沿着两个相对侧壁的主长度(高度)延伸的竖直延伸的前边缘165、169 (位于从侧壁到前壁的过渡部或其附近)。竖直延伸的边缘部分162、164沿着前侧壁104和后侧壁108两者的主长度(高度)延伸(参见图1和图2A),并且位于前边缘165和169附近。边缘部分162、164例如形成在前壁104上并且从周边(例如,前边缘165、169)向内延伸一定的宽度尺寸,例如,延伸至侧面部分的内边缘163(在图3中)。模塑侧面部分160由硬面材料制成,硬面材料是以常规方式形成或模塑成型的。模塑侧面部分以及竖直延伸的侧边部分在一定程度上是刚性的硬面材料。前侧壁104和后侧壁108各自的中心部分由软面材料结构167形成,从而在模塑侧壁160的竖直延伸的侧边部分162、164之间延伸。前壁104在处于非扩展位置时基本上是平面的,其中心部与侧边部分162、164接合并且保持在大约相同的平面内。可以如常规已知那样使用支承结构层以及更少或更多的层,所述支承结构层例如是如图3所示的和下文将更加详细描述的蜂窝片材166,从而沿着底壁116和顶端壁112提供支承。应当注意,在一些例子中,边缘部分可以是沿着软面行李箱的周边部分定位的条状材料(塑料或织物或其他层或叠层),根据行李箱的尺寸和设计,所述条状材料具有小于I厘米至大约8厘米的宽度。边缘部分可以由与前壁的中心部分相同的材料制成,或者可以由一种或者许多种不同的材料制成。在一些实施方式中,边缘部分162、164也可以水平地延伸,或者既水平也竖直地延伸。边缘部分通常比前壁的中心部分更坚硬,并且当过度填充有内容物时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中心部分向外偏斜或者弯曲。这一特征帮助行李箱结构相对于外部尺寸有效地利用内部空间,这对于满足特定的行李尺寸限制可能是重要的。可以仅仅在前壁(或者另一个壁)的一个边缘上发现边缘部分,或者,可以如这里所描述的,边缘部分可以对称地或者非对称地位于相对的边缘上。
[0036]参见图5,行李箱结构100分成上部142和下部102。下部102包括前壁104的下方区域145 (从底壁向上延伸)和与前壁104的下方区域145毗邻的底壁116的部分146。下部102包括突出架结构148,其在一个实施例中延伸穿过行李箱的前壁106的宽度(参见图1)。突出架结构148从上部142的总平面向外跨出或者伸出,从而形成可识别的并且明显的肩部或者脊状结构,所述肩部或者脊状结构导致深度尺寸D2发生局部增加。D2通常大于D1。突出架结构148的竖直尺寸(沿着前壁的高度)可以是恒定的或者可以在行李箱结构100的宽度上发生变化,但是从其下边缘150到其上边缘152通常是大约I至3厘米,并且突出架结构148在其尖端154处突出大约I厘米。根据可扩展结构138和/或前口袋106,这些尺寸可以基于所需增加的深度根据需要发生变化。突出架结构148还导致周长按照深度尺寸的增加而增加。如下文更加详细描述的,突出架结构148在行李箱物品100装满并且前侧面向前延伸或者鼓起时提供额外的稳定性。
[0037]继续参见图1和图2A,前壁104的上部142包括由相关联的拉链147限定的打开面板118。在混合式行李箱结构的实施例中,将打开面板限定成基本上(如果不是全部的话)位于前壁104的中心部分167中。用于打开面板118的拉链147的下方区段沿着或者毗邻突出架结构148的上限152延伸。行李箱结构100的前壁104的位于突出架结构148上方的部分在正常的未扩展的第一位置包括打开面板118和侧边部分162、164,所述部分可以从突出架结构148的前方极限或者尖端154向下凹陷或者回缩,下文将对此进行更加详细的描述。所述上限限定了突出架结构的高度。突出架结构的高度可以在突出架结构的整个宽度上是恒定的或者可以在所述宽度上发生变化。变化的宽度可以为前面板侧上的结构(例如口袋等等)提供间隙。而且,突出架结构可以定位在下部的相对的侧向部分上,位于侧边部分162、164的下方。
[0038]在行李箱位于其前壁104上的情况下,前壁104的这一区域(包括打开面板118的毗邻拉链147下部的区域)可以得到前突出架148的保护。突出架结构148的竖直尺寸通常受到打开面板拉链轨道147的位置的限制。当拉链轨道147限定具有更短的总体高度的打开面板118时,突出架结构148可以具有更高的竖直尺寸。
[0039]如图2A所示,在正常的或者未扩展的第一构造中,行李箱结构100限定侧壁110的前边缘165、169和后壁108之间的深度尺寸D1,并且限定相对的侧壁110之间的宽度尺寸。边缘部分162、164可以定位成与前边缘165、169大体上竖直对准,因此也限定了相对于后壁108的深度尺寸Dl。侧壁的前边缘165、169可以定位成从突出架结构的前缘向后偏移。当边缘部分162、164与前边缘165、169大体竖直对准定位时,边缘部分162、164可以定位成向后偏移到突出架结构148的尖端后面。通常测量所述偏移作为Dl和D2之间的差值。这一向后偏移的尺寸可与填充时前面板的扩展无关,并且不管行李箱是处于填充状态或者非填充状态,都获得了与这一偏移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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