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治疗乙型肝炎的中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002614阅读:317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治疗乙型肝炎的中药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中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治疗乙型肝炎的中药。
背景技术
病毒性乙型肝炎不仅发病率高,有广泛的流行性,且有大量的病毒携带者,这类人群既是潜在的发病对象,并与肝硬化、肝癌有密切关系,清除病毒调整免疫机能,改善肝组织损伤,是当前公认的治疗关键,但迄今国内外尚无特效的理想乙肝用药,乙肝病不能彻底根治。

发明内容
本发明为了解决目前乙肝病无特效药、不能彻底根治的问题,提供一种治疗乙型肝炎的中药,其特征在于所述中药包括以下六味中草药地龙胆、虎仗、半支莲、土茯苓、石决明、甘草。该药两个月为一疗程,1-2疗程,大三阳可转为恢复期,再进入巩固治疗2个疗程后,各项指标可迅速恢复正常,通过组织学观察,肝脏组织及细胞损害明显减轻,说明对肝脏有良好的保护作用,同时还具有调节免疫紊乱的作用,可增强抗体抗病能力。
具体实施例方式由于慢性乙型肝炎的基本病理是湿热淤毒,肝脾不调,治疗应以消化淤毒,调养肝脾为主要大法。将至少以下六种中草药地龙胆、虎仗、半支莲、土茯苓、石决明、甘草配置成的粉剂,每次6g,一日三次,饭前温水送服,或取装入胶囊,两个月为一疗程,1-2疗程,大三阳可转为恢复期,再进入巩固治疗2个疗程后,各项指标均迅速恢复正常,通过组织学观察,肝脏组织及细胞损害明显减轻,说明对肝脏有良好的保护作用,同时还具有调节免疫紊乱的作用,以增强抗体抗病能力。
在实际临床中,针对邪正虚实的不同及其演变发展,可以上述中药为基础配置成两种粉剂清化淤毒粉剂和扶正解毒粉剂;清化淤毒粉剂用于第1-2个疗程的治疗期,待大三阳转入恢复期后,使用扶正解毒粉剂进行巩固治疗。
其中清化淤毒粉剂包括以下多味中草药地龙胆、虎仗、半支莲、土茯苓、石决明、甘草、贯众、花白、田基黄、姜黄、白术、川芎。取上述原药烤干粉碎约80目,防潮、防霉保存,即可。药用地龙胆、虎仗、半支莲入血解毒,清热利湿,辅以田基黄、土茯苓清热利湿解毒,佐入贯众、石决明、花白清热解毒,姜黄活血行气,白术、川芎、甘草健脾疏肝,合力清化淤毒之功效。主要用于治疗急慢性乙型肝炎,湿热淤清所致肝区胀疼或刺疼、纳差、冷恶、腹胀、双腿酸重,全身无力,消化不良,小便黄,大便溏稀。
扶正解毒粉剂包括以下多味中草药地龙胆、虎仗、半支莲、土茯苓、石决明、甘草、太子参、焦白术、茯苓、枸杞、丹参、天麻。取上述原药烤干粉碎约80目,防潮、防霉保存,即可。药用太子参、白术、茯苓补气健脾渗湿,辅以枸杞、天麻平补肝肾,佐以地龙胆、虎仗、土茯苓、半支莲凉血解毒利湿,取丹参、石决明入血,凉血活血,合力扶正解毒之功效。主要用于治疗急慢性乙型肝炎,正虚毒郁所致肝区隐疼,腹疼不适,易疲劳、头昏腿酸、口苦、小便黄、大便溏。
服用方法及用量,取清化淤毒粉剂6g,一日三次,饭前温水送服,或取装入胶囊,饭前温水送服,两个月为一疗程,1-2疗程,大三阳可转为恢复期,转入恢复期后再服用扶正解毒粉剂,6g,一日三次,饭前温水送服,或取装入胶囊,饭前温水送服,巩固治疗2个疗程。
求因施治当清化淤毒湿热毒淤是发病的病理基础,且贯穿于疾病的始终,也是清化淤毒粉剂治疗理论的依据。所谓清化淤毒,意制清解泄化湿热互结所致的淤毒,包括凉血和化解肝毒,化淤滞,通肝络等作用,通过凉血以解毒,和血以化淤用于湿热毒症,病情活动,病毒指标持续阳性。
扶正抗邪,须调养肝脾肝热湿脾,毒伤阴血,湿伤气、阳,也简表现虚实错杂的现象,久则肝脾两伤,这为确立扶正解毒治疗原则提供理论依据,调养肝脾,多以洋肝健脾为主法,匡正以祛邪,扶正与清化淤毒,互为依托。扶正解毒有良好的保护和再生的作用。
权利要求
1.一种治疗乙型肝炎的中药,其特征在于所述中药包括地龙胆、虎仗、半支莲、土茯苓、石决明、甘草六味中草药。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治疗乙型肝炎的中药,其特征在于所述中药用于清化淤毒时,即治疗期,还包括贯众、花白、田基黄、姜黄、白术、川芎多味中草药。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治疗乙型肝炎的中药,其特征在于所述中药用于扶正解毒时,即巩固治疗期,还包括以下多味中草药太子参、焦白术、茯苓、枸杞、丹参、天麻。
4.如权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治疗乙型肝炎的中药,其特征在于所述中药的制备方法是将所述原药烤干粉碎约80目,即可。
全文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治疗乙型肝炎的中药,其特征在于:所述中药包括以下六味中草药:地龙胆、虎杖、半支莲、土茯苓、石决明、甘草。该药两个月为一疗程,1-2疗程,大三阳可转为恢复期,再进入巩固治疗2个疗程后,各项指标可迅速恢复正常,通过组织学观察,肝脏组织及细胞损害明显减轻,说明对肝脏有良好的保护作用,同时还具有调节免疫紊乱的作用,可增强抗体抗病能力。
文档编号A61P31/00GK1383876SQ0211583
公开日2002年12月11日 申请日期2002年5月11日 优先权日2002年5月11日
发明者林青春 申请人:林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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