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膜板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964087阅读:252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口腔膜板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口腔膜板
一、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治愈口腔内壁(口腔颊粘膜和上下唇内侧粘膜上)溃疡等疾 病的辅助膜板。
二、背景技术目前,口腔溃疡的治疗均是以药物治疗为主。然而,由于口水的存在,使药物很快 融化在口水中进入胃从而失去作用,对于粘附性药物由于口水的作用失去粘附力。因此,药 物的作用大打折扣,延长了伤口的愈合时间。尤其是当晚上睡眠时,口腔中空气不流通,其 温度极其适合细菌的繁殖,从而使伤口愈合环境更加恶劣。因此使得口腔溃疡疾病治疗周 期很长,病人极其痛苦。
三、发明的内容为了克服上述缺点,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口腔模板,将其放入口中,它可以有效 地避免和克服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或不足,使得口腔内各部分保持非接触状态,并且与 外界相通。这样溃疡部分可以与空气中的氧气接触,口腔中比较干燥,药物也不易被口水稀 释。口腔中的温度也不高,不利细菌繁殖。对于初期的溃疡患者,甚至不用药物也可在3 4天使伤口愈合。本实用新型所述的口腔模板,由膜板(1)、药包(2)、滑槽(3)、移动杆(4)、牙板、固定板(6)组成,其特征在于所述膜板(1)呈椭圆形或圆形,其外表面上粘有呈椭圆形 或圆形的药包(3),其内表面上对称设有两条滑槽(3)。所述的牙板(5)呈长条状,一侧设有两条移动杆(4),嵌入滑槽(3)中,可上下移 动;另一侧设有一条呈弯弧状的固定板(6)。所述的膜板(1)、滑槽(3)、固定板(6)为医用级聚苯烯或聚丙烯材料;移动杆 (4)、牙板(5)为不锈钢材料。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较具有如下优点和有益效果1、使口腔中的各个部分之间互不接触,均暴露在空气中。2、口腔内与外界相通,溃疡面可以与外界的氧气接触,有利愈合。3、对没有溃疡的人,可以保持口腔内与外界的通气,以防口腔内残留物腐烂发酵 损害牙齿和其他部位。4、在现场操作方便快捷

图1是本实用新型口腔膜板结构示意图图2是本实用新型口腔膜板主视图其中1、膜板2、药包3、滑槽4、移动杆5、牙板6、固定板五具体实施方式
参照图1…2所示,因为口腔溃疡的治疗均是以药物治疗为主,所以本实用新型所 述的口腔膜板,由膜板(1)、药包(2)、滑槽(3)、移动杆(4)、牙板(5)、固定板(6)组成,其特 征在于所述膜板(1)呈椭圆形或圆形,其外表面上粘有呈椭圆形或圆形的药包(3),其内表 面上对称设有两条滑槽(3)。所述的牙板(5)呈长条状,一侧设有两条移动杆(4),嵌入滑槽(3)中,可上下移 动;另一侧设有一条呈弯弧状的固定板(6)。所述的膜板(1)、滑槽(3)、固定板(6)为医用级聚苯烯或聚丙烯材料;移动杆 (4)、牙板(5)为不锈钢材料。口腔溃疡的部位确定好以后,把治疗药物放置在相应的药包(2)内,将膜板(1)弯 曲后,放入口腔中,通过牙板(5)挂在牙齿上,由于牙板(5)为薄不锈钢材料,使得上下牙齿 能够咬住,不会掉落,再通过弯弧状的固定板(6)固定在牙根内壁,而移动杆(4)嵌入滑槽 (3)中,可上下移动,这样就使得膜板⑴上的药包⑵能够紧贴在口腔颊粘膜和上下唇内 侧粘膜上,粘附性药物对应于溃疡部位贴住,药物不会由于口水的作用失去粘附力,药物的 作用不打折扣,缩短了伤口的愈合时间。以上所述为本实用新型较佳实施例的详细说明与附图说明,并非用来限制本实用 新型,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以权利要求为准,凡是本专利保护范围的精神与其类似变 化的实施例与近似结构,皆应包含于本实用新型之中。
权利要求一种口腔膜板,由膜板(1)、药包(2)、滑槽(3)、移动杆(4)、牙板(5)、固定板(6)组成,其特征在于所述膜板(1)呈椭圆形或圆形,其外表面上粘有呈椭圆形或圆形的药包(3),其内表面上对称设有两条滑槽(3)。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口腔膜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牙板(5)呈长条状,一侧设有两 条移动杆(4),嵌入滑槽(3)中,可上下移动;另一侧设有一条呈弯弧状的固定板(6)。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口腔膜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膜板(1)、滑槽(3)、固定板(6) 为医用级聚苯烯或聚丙烯材料;移动杆(4)、牙板(5)为不锈钢材料。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所述的口腔膜板,由膜板(1)、药包(2)、滑槽(3)、移动杆(4)、牙板(5)、固定板(6)组成,其特征在于所述膜板(1)呈椭圆形或圆形,其外表面上粘有呈椭圆形或圆形的药包(3),其内表面上对称设有两条滑槽(3);牙板(5)呈长条状,一侧设有两条移动杆(4),嵌入滑槽(3)中,可上下移动;另一侧设有一条呈弯弧状的固定板(6)。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使口腔中的各个部分之间互不接触,溃疡面可以与外界的氧气接触,有利愈合,在现场操作方便快捷的特点。
文档编号A61M31/00GK201727835SQ20102027241
公开日2011年2月2日 申请日期2010年7月28日 优先权日2010年7月28日
发明者吴碧娟, 李斌 申请人:吴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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