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净化剂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569172阅读:384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空气净化剂。



背景技术:

目前的空气净化剂有三种:一种是采用香精配制而成,这种方法只能用香味掩盖臭味,并不能争解臭气,臭气成份仍然会对人体产生危害。第二种是采用纯化工原料配制而成,这种方法虽然效果较好,能分解臭气,但产品单一,仅能消除一些常见的臭气成份,反应后的产物需要做二次处理,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而且安全性能差,不易运输与保存;第三种是采用生物制剂,这种产品中含有大量的生物菌种,这些生物菌投放到臭气散发区域能分解臭气成,其安全性能较高,但是生物菌分解臭气成份的速度较慢,需要较长的分解时间,所以分解速度就会降低,而且这些菌种需要附着在一些载体上,所以对于空间中除臭较难以实施。

目前市场上使用较多的空气净化剂是采用化工原料与植物液混合而成的空气净化剂,这种产品除臭效果较好,与臭气反应后的产物无二次污染,应用于家庭、公共场所、工厂等领域。由于这种空气净化剂性质活泼,易挥发,产品单一,只能消除一些常见的臭气成份,对于一些复杂的臭气成份效果不是很理想,且贮存要求较高。因此,该产品使用范围较为有限。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克服上述缺陷,本发明目的提供一种空气净化剂。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空气净化剂,其包括姜酮、姜醇、薄荷脑、薄荷酮、水芹烯、蒎烯、松油醇、柠檬

醛、辛醛、壬醛、香叶醇、芳樟醇、葵醛,其重量配比为:姜酮0.01-0.1‰、姜醇0.05-0.5‰、薄荷脑0.15-0.5‰、薄荷酮0.1-0.3‰、水芹烯0.2-0.4‰、蒎烯0.1-0.3‰、松油醇0.05-0.2‰、柠檬醛0.2-0.5‰、辛醛0.02-0.1‰、壬醛0.02-0.1‰、香叶醇0.2-0.5‰、芳樟醇0.1-0.3‰、葵醛0.05-0.2‰。

空气净化剂的生产工艺是:姜酮、姜醇、薄荷脑、薄荷酮、水芹烯、蒎烯、松油醇、柠檬醛、辛醛、壬醛、香叶醇、芳樟醇、葵醛是从薄荷、九里香、柠檬和柚子多种植物中萃取汁液,将这些汁液以一定的比例配比复合,复合后的汁液中通过微乳化技术加入表面活性剂和水,配制成可以与臭气分子发生反应的除臭剂。

1 份表面活性剂溶于200 份的水中,在常温下激烈搅拌将上述混合的植物液加入,可得O/W 型乳液,即配制出成品。

表面活性剂为蔗糖脂肪酸酯、甘油酯。

本发明空气净化剂消除异味的作用机理是混合了吸收过程和化学反应过程,还有理化反应。

稀释的空气净化剂以小液滴的形态进入空气中或被处理物表面上以吸收有气味的气体然后变成液态。

一旦产生气味的分子被吸收或者进入净化剂单个的小液滴,小液滴中的化学物质就会和产生气味的化合物发生反应,然后清除它。

该净化剂的基础是精油、取自植物的挥发性散味物质的混合体。精油的化学分析标明它们由多种有机物构成,主要是醛、酮、酯和醇。凭借特定的机能团,所有这些化合物具有很好的活性。

醛和酮特有的机能团是碳酰基团:-C = O

羰基团中的醛和酮具有和氮及硫化合物反应的能力,而氮及硫化合物正是许多讨厌异味的主要来源。醛本身也可以和难闻的醛发生反应,也是恶臭的源泉。

醇本身也是活性很高的化合物,它包含羟基团-OH

由于这个羟基团,醇可以和产生醛及脂肪酸( 酯化反应) 的气味发生反应。酯是精油非常重要的成份,它们既可以和氨反应也可以和胺反应,这都归功于它的特殊机能团:

在该净化剂中一些合成酯含有双倍的结合物,以增加化合物的活性,酯根据它们消除恶臭的效果来分类。

当气味分子和空气净化剂分子反应时,新的分子生成,这些分子体积大,挥发性低,因此能减少异味或根本清除异味。

本发明的空气净化剂由纯天然的植物汁液复配而成,属全天然制品,无毒、无刺激性、无爆炸性。相对于目前市场上除臭采用的化学除臭剂,其安全性更好,并且与臭气反应后的产物没有二次污染。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实施例进一步说明:

实施例1,一种空气净化剂,其包括姜酮、姜醇、薄荷脑、薄荷酮、水芹烯、蒎烯、松油醇、柠檬醛、辛醛、壬醛、香叶醇、芳樟醇、葵醛,其重量配比为:姜酮0.01‰、姜醇0.5‰、薄荷脑0.15‰、薄荷酮0.1‰、水芹烯0.4‰、蒎烯0.1‰、松油醇0.2‰、柠檬醛0.2‰、辛醛0.02‰、壬醛0.1‰、香叶醇0.5‰、芳樟醇0.3‰、葵醛0.2‰。空气净化剂的生产工艺是:姜酮、姜醇姜、薄荷脑、薄荷酮、水芹烯、蒎烯、松油醇、

柠檬醛、辛醛、壬醛、香叶醇、芳樟醇、葵醛是从薄荷、九里香、柠檬和柚子多种植物中萃取汁液,将这些汁液以一定的比例配比复合,复合后的汁液中通过微乳化技术加入表面活性剂和水,配制成可以与臭气分子发生反应的除臭剂,。

1 份表面活性剂溶于200 份的水中,在常温下激烈搅拌将上述混合的植物液加入,可得O/W 型乳液,即配制出成品。实施例2,一种空气净化剂,其包括姜酮、姜醇、薄荷脑、薄荷酮、水芹烯、蒎烯、松油

醇、柠檬醛、辛醛、壬醛、香叶醇、芳樟醇、葵醛,其重量配比为:姜酮0.1‰、姜醇0.05‰、薄荷脑0.5‰、薄荷酮0.3‰、水芹烯0.2‰、蒎烯0.1‰、松油醇0.05‰、柠檬醛0.5‰、辛醛0.1‰、壬醛0.02‰、香叶醇0.2‰、芳樟醇0.1‰、葵醛0.05‰。

实施例3,一种空气净化剂,其包括姜酮、姜醇、薄荷脑、薄荷酮、水芹烯、蒎烯、松油醇、柠檬醛、辛醛、壬醛、香叶醇、芳樟醇、葵醛,其重量配比为:姜酮0.05‰、姜醇0.1‰、薄荷脑0.25‰、薄荷酮0.15‰、水芹烯0.3‰、蒎烯0.2‰、松油醇0.1‰、柠檬醛0.3‰、辛醛0.06‰、壬醛0.05‰、香叶醇0.3‰、芳樟醇0.15‰、葵醛0.1‰。

实施例4,一种空气净化剂,其包括姜酮、姜醇、薄荷脑、薄荷酮、水芹烯、蒎烯、松油醇、柠檬醛、辛醛、壬醛、香叶醇、芳樟醇、葵醛,其重量配比为:姜酮0.01-0.1‰、姜醇0.05-0.5‰、薄荷脑0.15-0.5‰、薄荷酮0.1-0.3‰、水芹烯0.2-0.4‰、蒎烯0.1-0.3‰、

松油醇0.05-0.2‰、柠檬醛0.2-0.5‰、辛醛0.02-0.1‰、壬醛0.02-0.1‰、香叶醇

0.2-0.5‰、芳樟醇0.1-0.3‰、葵醛0.05-0.2‰。

最后,应当指出,以上实施例仅是本发明较有代表性的例子。显然,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并不限于上述实施例,还可以有许多变形。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能从本发明公开的内容直接导出或联想到的所有变形,均应认为是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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