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便携式胸外科胸腔引流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790480阅读:163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医疗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便携式胸外科胸腔引流装置。



背景技术:

在医疗领域的胸外科手术中,需要对胸腔内的一些液体进行引流,目前的引流装置,结构较为复杂,且操作不便,因为液体有较好的流动性,所以在引流过程中会出现液体乱流的情况,另外因为引流位置的特殊性,需要特殊的杀菌装置,而目前的引流设备上并没有设置,为此,我们提出一种便携式胸外科胸腔引流装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便携式胸外科胸腔引流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便携式胸外科胸腔引流装置,包括储液箱,所述储液箱的内腔设有液位传感器,所述储液箱的侧面设有出液口,所述储液箱的上端设有第一引流管、第二引流管和连接管,所述连接管设在第一引流管和第二引流管的后方,所述第一引流管的管壁内设有第一流量传感器,所述第一引流管的顶端设有固定环,所述固定环的内壁上设有紫外线灯和限流环,所述限流环设在紫外线灯的下方,所述限流环的内壁上设有吸液口,所述吸液口通过管道连接第一引流管,所述第二引流管的内壁上设有第二流量传感器,所述第二引流管的顶端设有吸嘴,所述储液箱通过连接管连接有负压装置,所述负压装置的侧面设有显示器和控制器,所述控制器设在显示器的下方,所述控制器电连接第一流量传感器、紫外线灯、第二流量传感器、负压装置和显示器。

优选的,储液箱的外侧设有密封层,所述储液箱的内侧设有防腐层。

优选的,所述液位传感器设在储液箱的内腔顶端下方的10mm到30mm处。

优选的,所述吸嘴呈喇叭形结构设置。

优选的,所述限流环设为软体结构。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该便携式胸外科胸腔引流装置,设有软体结构的限流环能够牢牢的和人体贴合,使得液体不会流到限流环以外,避免出现液体乱流的现象,设有喇叭状的吸嘴,能够较大面积的进行液体吸附,从而加快引流速度,提高工作效率,设有紫外线灯能够对附近进行有效的杀菌,同时又不会产生消毒液,结构较为简单,由控制器控制所有设备,便于医疗人员的操作。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结构示意图。

图中:1储液箱、2液位传感器、3出液口、4第一引流管、5第一流量传感器、6固定环、7紫外线灯、8限流环、9吸液口、10第二引流管、11第二流量传感器、12吸嘴、13连接管、14负压装置、15显示器、16控制器。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本发明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便携式胸外科胸腔引流装置,包括储液箱1,储液箱1的外侧设有密封层,储液箱1的内侧设有防腐层,密封层使得储液箱1内具有良好的密封性,便于对所吸附液体进行吸附,密封层能够增加储液箱1的使用寿命,储液箱1的内腔设有液位传感器2,液位传感器2设在储液箱1的内腔顶端下方的10mm到30mm处,起到提醒的作用,储液箱1的侧面设有出液口3,储液箱1的上端设有第一引流管4、第二引流管10和连接管13,连接管13设在第一引流管4和第二引流管10的后方,第一引流管4的管壁内设有第一流量传感器5,起到测量通过的液体的作用,第一引流管4的顶端设有固定环6,固定环6的内壁上设有紫外线灯7和限流环8,限流环8设在紫外线灯7的下方,限流环8设为软体结构,使得限流环8能够紧紧的贴服在人体上,限流环8的内壁上设有吸液口9,吸液口9通过管道连接第一引流管4,第二引流管10的内壁上设有第二流量传感器11,第二引流管10的顶端设有吸嘴12,吸嘴12呈喇叭形结构设置,便于对液体进行吸附,储液箱1通过连接管13连接有负压装置14,负压装置14的侧面设有显示器15和控制器16,控制器16设在显示器15的下方,控制器16电连接第一流量传感器5、紫外线灯7、第二流量传感器11、负压装置14和显示器15,该便携式胸外科胸腔引流装置,设有软体结构的限流环8能够牢牢的和人体贴合,使得液体不会流到限流环8以外,避免出现液体乱流的现象,设有喇叭状的吸嘴12,能够较大面积的进行液体吸附,从而加快引流速度,提高工作效率,设有紫外线灯7能够对附近进行有效的杀菌,同时又不会产生消毒液,结构较为简单,由控制器16控制所有设备,便于医疗人员的操作。

工作原理:控制器16控制负压装置14工作,使得储液箱1内的压强变低,从而起到吸附的作用,把限流环8安放在需要引流处,使用吸嘴12进行吸附,控制器16控制紫外线灯7工作,在显示器15上显示第一流量传感器5和第二流量传感器11所测量的数据。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发明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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