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属于医疗床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多功能医疗床。
背景技术:
卧病在床的病人由于身体转动极不方便,对病床的依耐性很大。传统的机械式病床可以让看护人员通过手动控制传动将床板升高一定高度,方便病人半卧或坐起,但难以满足病人更多的转动需求,而且病人无法通过自主调节设置最舒服的位置;而一般的电动医疗床也只是改变了病床的转动的传动方式,而没有充分考虑病人自主控制病床转动位置的方便性。而且现有的医疗床只能够使患者的上身抬起,还需要单独设置床头柜,因此我们需要一款新型的多功能医疗床,来满足人们的需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多功能医疗床,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多功能医疗床,包括医疗床本体、连接杆、床脚、按摩滚杆、用餐台、转动轴、输液伸缩杆、控制器、滑块、气泵、升降装置、储物箱、导轨、紧急呼叫装置、电源插座,所述医疗床本体的左端设有床尾挡板,所述按摩滚杆设置在床尾挡板的右侧,所述用餐台设置在按摩滚杆的上方,所述用餐台的表面设有凹槽,所述转动轴设置在升降装置的上方,所述气泵设置在升降装置的中部,所述滑块连接在导轨的表面,所述连接杆固定在滑块的表面,所述连接杆的顶端连接有支撑块,所述储物箱设置在升降装置的下方,所述床脚的底部设有万向轮,所述输液伸缩杆设置在用餐台的右侧,所述医疗床本体的右端设有床头架,所述控制器设置在床头架的表面,所述电源插座设置在控制器左侧,所述紧急呼叫装置设置在电源插座的左侧。
优选的,所述控制器通过电线与升降装置电性连接。
优选的,所述储物箱的表面设有把手。
优选的,所述床脚的底部设有固定装置。
优选的,所述气泵通过气管与滑块连接。
优选的,所述紧急呼叫装置通过信号与外设的信号接收装置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效果和优点:该多功能医疗床结构简单,使用方便,造价低,安全高效;凹槽的设置能够放置水杯等,简单实用;升降装置的设置能够随意调整病床两部分的高度,可以使病人的腿部也能活动,方便病人的使用;储物箱的设置能够有利于物体的放置,不需要另外设置床头柜,节省了空间;紧急呼叫装置的设置能够方便病人呼叫值班的医生护士;电源插座的设置能够方便病人进行移动设备的充电。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升降装置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俯视图。
图中:1、床尾挡板;2、医疗床本体;3、连接杆;4、床脚;5、按摩滚杆;6、用餐台;7、转动轴;8、输液伸缩杆;9、床头架;10、控制器;11、支撑块;12、滑块;13、气泵;14、升降装置;15、储物箱;16、万向轮;17、导轨;18、凹槽;19、紧急呼叫装置;20、电源插座。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图1、图2和图3所示的一种多功能医疗床,包括医疗床本体2、连接杆3、床脚4、按摩滚杆5、用餐台6、转动轴7、输液伸缩杆8、控制器10、滑块12、气泵13、升降装置14、储物箱15、导轨17、紧急呼叫装置19、电源插座20,所述医疗床本体2的左端设有床尾挡板1,所述按摩滚杆5设置在床尾挡板1的右侧,所述用餐台6设置在按摩滚杆5的上方,所述用餐台6的表面设有凹槽18,所述转动轴7设置在升降装置14的上方,所述气泵13设置在升降装置14的中部,所述滑块12连接在导轨17的表面,所述气泵13通过气管与滑块12连接,所述连接杆3固定在滑块12的表面,所述连接杆3的顶端连接有支撑块11,所述储物箱15设置在升降装置14的下方,所述储物箱15的表面设有把手,所述床脚4的底部设有万向轮16,所述床脚4的底部设有固定装置,所述输液伸缩杆8设置在用餐台6的右侧,所述医疗床本体2的右端设有床头架9,所述控制器10设置在床头架9的表面,所述控制器10通过电线与升降装置14电性连接,所述电源插座20设置在控制器10左侧,所述紧急呼叫装置19设置在电源插座20的左侧,所述紧急呼叫装置19通过信号与外设的信号接收装置连接。
工作原理:该多功能医疗床在使用时,可以通过控制器10控制升降装置14进行上身或者下身的升降,气泵13控制滑块12在导轨17上运动,连接杆3使支撑块11实现升降,在进行输液时,将输液伸缩杆8伸长,需要叫医生或者护士时,只需按下紧急呼叫装置19。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