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胫骨外置接首板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080145阅读:418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属于医疗器械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胫骨外置接首板。



背景技术:

在胫骨开放骨折后,存在皮肤外伤或者严重皮肤肿胀的情况下,进行骨折的复位及固定,需要对软组织进行广泛切开剥离才能手术,剥离骨块上附着的骨膜。广泛的软组织剥离对骨折端的供血造成不良影响,不利于骨折的恢复,甚至导致骨折不愈合。特别是当骨折是开放情况时,在对胫骨伤口清创后,伤口内放置内固定接骨板螺钉,容易引起局部的感染,甚至导致慢性骨髓炎、感染性骨不连,增加治疗难度及治疗时间。在胫骨的开放骨折清创后,缝合软组织伤口,通过适当的固定方式来稳定骨折,有利于骨折的愈合及伤口的愈合,减少伤口感染的发生。传统的方法是采用外固定架来稳定骨折,但是传统的外固定架体积大,舒适度比较差;同时这一固定方式是是弹性固定,稳定性程度相对差,容易导致骨折的延迟愈合及不愈合。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为解决已知技术中存在的骨科手术中,骨折切开复位时需要广泛软组织剥离,容易对骨折端的供血造成不良影响,不利于骨折的恢复的问题而提供一种结构简单、安装使用方便、提高工作效率的胫骨外置接首板。

本实用新型为解决公知技术中存在的技术问题所采取的技术方案是:

本实用新型的胫骨外置接首板,该胫骨外置接首板包括:胫骨板、第一安装头、第二安装头、安装孔、减压孔、光滑孔、克氏针孔;

胫骨板的近端安装有第一安装头,胫骨板的远端安装有第二安装头,胫骨板上设置有若干安装孔,安装孔的中间位置设置有减压孔,光滑孔设置在第一安装头的近端,克氏针孔设置在第二安装头的近端。

进一步,所述的安装孔在胫骨板上竖直设置有两排。

进一步,所述的安装孔内安装有锁定螺钉。

进一步,上下两个安装孔之间的距离为5mm,第一安装头的宽度为35mm,第二安装头的宽度为30mm。

本实用新型具有的优点和积极效果是:该胫骨外置接首板结构简单,手术方便安装,经皮固定可以不用切开局部软组织,减少软组织破坏,保护骨折端供血,骨折可以达到稳定固定,内置物远离创伤伤口不容易导致感染,患者的舒适度增加,从而利于开放胫骨骨折的治,提高治疗效果,减少软组织破坏,保护骨折端血供,利于骨折的愈合。为了保证胫骨远端骨折处的骨面的血液循环顺畅,加速骨折处的愈合,所述接骨板头部开设有减压孔;克氏针孔,既能临时固定骨块或接骨板,又能缝合修补周缘软组织、半月板。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胫骨外置接首板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胫骨板;2、第一安装头;3、第二安装头;4、安装孔;5、减压孔;6、光滑孔;7、克氏针孔。

具体实施方式

为能进一步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发明内容、特点及功效,兹例举以下实施例,并配合附图详细说明如下:

请参阅图1所示:该胫骨外置接首板包括:胫骨板1、第一安装头2、第二安装头3、安装孔4、减压孔5、光滑孔6、克氏针孔7。

胫骨板1的近端安装有第一安装头2,胫骨板1的远端安装有第二安装头,胫骨板1上设置有若干安装孔4。

所述的安装孔4在胫骨板1上竖直设置有两排。

所述的安装孔4内安装有锁定螺钉。

上下两个安装孔4之间的距离为5mm,第一安装头2的宽度为35mm,第二安装头3的宽度为30mm。

安装孔4的中间位置设置有减压孔5,光滑孔6设置在第一安装头2的近端,

克氏针孔7设置在第二安装头3的近端。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将胫骨外置接骨板安放到胫骨内铡皮外,与皮肤之间有5-10mm的距离,没有接触皮肤。通过接骨板的锁定螺钉孔内经皮拧入锁定螺钉,固定骨折近端。在牵引复位状态下,通过接骨板的锁定螺钉孔内经皮拧入锁定螺钉,固定骨折远端。并且通过X光透视确定骨折的复位情况。骨折部位不需要进行加压固定。接骨板体部通过锁定螺钉孔再经皮拧入锁定螺钉,达到骨折的稳定固定。通过胫骨外置接骨板固定后,骨折达到的稳定程度与加压内固定无差别,而且较传统外固定架体积小,舒适,宜于长期固定骨折。将胫骨板1贴附在断骨处,通过第一安装头2和第二安装头3将胫骨板1的上下端固定,在骨折复位固定的同时可以不用切开局部软组织,减少软组织破坏,保护骨折端血供,利于骨折的愈合。不用切开局部软组织,同时减少局部切口感染的发生,减少创伤后骨髓炎的发生。手术部位远离骨折端损伤,可以早期手术,利于骨折的闭合复位及固定。减少传统外固定支架的固定相对不稳定而导致的骨折不愈合的发生;传统外固定支架体积大,操作复杂,配带时给患者带来极大的不方便,明显影响患者的生活质量,而外置胫骨锁定接骨板体积小,不影响正常的穿裤子,明显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的舒适度;为了保证胫骨远端骨折处的骨面的血液循环顺畅,加速骨折处的愈合,所述接骨板头部开设有减压孔。克氏针孔,既能临时固定骨块或接骨板,又能缝合修补周缘软组织、半月板。

以上所述仅是对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对本实用新型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凡是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做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变化与修饰,均属于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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