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便于调节安装的骨科牵引床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355727阅读:907来源:国知局
一种便于调节安装的骨科牵引床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属于医疗器械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便于调节的骨科牵引床。



背景技术:

牵引床是一种采用机械传动实行牵引的一种新颖器械。将人体生理学与机械物理力学科学相结合,用来使腰椎间盘和腰椎间隙增大,改变神经根与压迫物之间的位置关系,解除或减轻神经根等组织的刺激与压迫。广泛应用于各种急、慢性损伤引起的腰椎间盘突出、腰痛、放射性腿脚麻木、行走无力而引起腿脚肌肉萎缩,以及外伤性颈椎骨折、错位、脱位等症状。现有的牵引床多以医院使用为主,也较多的以电动,电脑自动控制为主,价格较为昂贵。市场上也有一些采用牵引架、牵引带配合床来达到牵引的效果,但是在使用时需要使用重物提供拉力,使用繁琐也不易控制。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牵引床价格昂贵、使用不便的困难而提供的一种便于调节安装的骨科牵引床。

本实用新型是这样实现的:一种便于调节安装的骨科牵引床,包括床体和牵引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床体包括有床腿、床头、床尾和床身,床头上设置有牵引架,床头的两个床腿之间设置有横杆,牵引架正下方的横杆上设置有滑轮座A,滑轮座A为U型结构,滑轮座A的两个平行板上设置有耳板,耳板两侧的滑轮座A上设置有紧固螺栓,滑轮座A的闭合端口处设置有导向环,耳板之间设置有滑轮A,靠近床腿的横杆头部设置有滑轮座B,滑轮座B上一侧设置有紧固螺栓,滑轮座B上设置有滑轮B,滑轮座B上方的床腿上设置有绞盘座,绞盘座有两部分结构,绞盘座的一部分结构的横截面为U型结构面,U型结构面卡在床腿上,绞盘座的另一部分结构为平面结构,绞盘座的平面结构上设置有紧固螺栓和绞盘。

所述的牵引架配置有牵引带。

所述的滑轮A与滑轮B大小相同。

所述的绞盘为手摇绞盘,手摇绞盘带有自锁功能。

所述的床尾的设置方式与床头上的设置方式相同。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牵引床相比,造价较低,使用安装方便,不需要重物给牵引提供拉力,拉力便于调节,易于拆卸,能拆卸后使用到别的床上,使用范围宽广。

附图说明

图1为便于调节安装的骨科牵引床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便于调节安装的骨科牵引床局部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1,如图1和图2结构所示,一种便于调节安装的骨科牵引床,包括床体和牵引架5,所述的床体包括有床腿9、床头6、床尾15和床身8,床头6上设置有牵引架5,床头6的两个床腿9之间设置有横杆7,牵引架5正下方的横杆7上设置有滑轮座A4,滑轮座A4为U型结构,滑轮座A4的两个平行板上设置有耳板12,耳板12两侧的滑轮座A4上设置有紧固螺栓,滑轮座A4的闭合端口处设置有导向环14,耳板12之间设置有滑轮A13,靠近床腿9的横杆7头部设置有滑轮座B3,滑轮座B3上一侧设置有紧固螺栓,滑轮座B3上设置有滑轮B11,滑轮座B11上方的床腿9上设置有绞盘座1,绞盘座1有两部分结构,绞盘座的一部分结构的横截面为U型结构面,U型结构面卡在床腿9上,绞盘座1的另一部分结构为平面结构,绞盘座1的平面结构上设置有紧固螺栓和绞盘2,绞盘2上设置有手摇柄10。

本实用新型中,床头和床尾上均设置有两个牵引架,牵引架配置有牵引带,牵引带包括牵引布和拉紧线,在使用时将牵引架卡在床头和床尾上,人躺在床身上,将牵引带绑在身上,牵引架和牵引带的使用方式均为现有技术,不再陈述。床头和床尾的设置的结构和方式均相同。拉紧线从牵引架中穿出,引出后将拉紧线从导向环中穿过,导向环对拉紧线进行变向,同时也减少拉紧线对滑轮A的作用力,滑轮A设置在耳板之间,能够相对于耳板转动。拉紧线从滑轮A的下部穿出,走向滑轮B,拉紧线从滑轮B穿出后,然后向上穿进绞盘,绞盘为手摇绞盘,手摇绞盘带有自锁功能,可以通过绞盘上的手摇柄将拉紧线卷到绞盘内,通过绞盘的自锁功能能防止拉紧线从绞盘中拉出,通过手摇柄的顺时针摇动和逆时针摇动来控制拉紧线的拉紧力,当手摇柄顺时针摇动时,拉紧线拉紧,拉紧力增大;当手摇柄逆时针摇动时,拉紧线松开,拉紧力减小;通过手摇柄能够便于对拉紧线拉力的调节。本实用新型中拉紧线缠绕在绞轮中,通过手摇柄的旋转可以使绞盘内的齿轮轴旋转,齿轮轴旋转将拉紧线缠绕起来,反向旋转时能松开拉紧线。通过绞盘能够实现对拉紧线的拉紧和松开。本实用新型中,滑轮座A、滑轮座B和绞盘座均通过紧固螺栓进行固定设置。便于拆卸进行重复使用。绞盘座分为两部分结构,一部分结构的横截面为U型,能够卡在床腿上,另一部分结构为平面,能够将绞盘固定在绞盘座的平面上。本实用新型改善了传统使用重物提供拉力的方法,而使用绞盘来调整拉力,使用安装方便,不需要重物给牵引提供拉力,拉力便于调节,易于拆卸,能拆卸后使用到别的床上,使用范围宽广;能够多次使用,也方便于家庭使用。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本实用新型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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