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拆卸式临床治疗台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891259阅读:205来源:国知局
一种可拆卸式临床治疗台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医疗工具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可拆卸式临床治疗台。



背景技术:

治疗台是临床常用的医疗工具,具有装载、储运药品药具等功能。目前临床用的治疗台多为固定式,在使用时,需要医护人员将治疗所需的药品、药具放入治疗台内,之后在需要时取用。但是由于治疗台是固定的,不可以拆卸,在送医下乡时搬运非常不方便,不利于流动医疗的开展,大大增加了医护人员的工作量,同时对患者的治疗护理也极为不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可拆卸式临床治疗台,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现有临床治疗台多为固定安装,搬运使用不方便,不可以拆卸,存放不方便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可拆卸式临床治疗台,包括挡板、桌面固定块、桌腿、万向轮、连梁、桌腿连接块、药箱、药箱把手、桌面和磁铁块,所述桌腿底部均安装有一个万向轮,所述四个桌腿上均设置有两个桌腿连接块,所述连梁的两端分别嵌入到两个桌腿上的桌腿连接块中,所述桌腿上部的桌腿连接块上还安装有一个药箱,所述药箱上均设置有两个药箱把手,所述四个桌腿的顶部均安装有一块磁铁块,所述磁铁块嵌入桌面固定块内部,所述四个桌面固定块的顶部安装有一个桌面,所述桌面的顶侧设置有一圈挡板。

优选的,所述桌面固定块为铁质材料制成。

优选的,所述连梁为工字型结构。

优选的,所述桌腿、连梁和药箱均为可拆卸结构。

优选的,所述挡板的顶部为圆弧状结构。

优选的,连梁的两端包裹有一层防滑材料。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可拆卸式临床治疗台设有可以拆卸的桌腿、连梁和药箱,不使用时可以完全拆卸,便于存放,且拆卸比较简单,可以按需求增加或减少药箱的数量,连梁为工字型结构,两端都有一块凸起,凸起可以嵌入桌腿连接块,凸起上包裹有一层防滑材料,嵌入桌腿连接块后摩擦力更大,连接较紧固,桌面固定块为铁质材料制成,能使桌腿顶部的磁铁块嵌入桌面固定块后贴合更加紧密,且底部安装有四个万向轮,移动更加方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桌腿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桌面固定块剖视结构示意图。

图中:挡板-1;桌面固定块-2;桌腿-3;万向轮-4;连梁-5;桌腿连接块-6;药箱-7;药箱把手-8;桌面-9;磁铁块-10。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可拆卸式临床治疗台,包括挡板1、桌面固定块2、桌腿3、万向轮4、连梁5、桌腿连接块6、药箱7、药箱把手8、桌面9和磁铁块10,桌腿3底部均安装有一个万向轮4,四个桌腿3上均设置有两个桌腿连接块6,连梁5的两端分别嵌入到两个桌腿3上的桌腿连接块6中,桌腿3上部的桌腿连接块6上还安装有一个药箱7,药箱7上均设置有两个药箱把手8,四个桌腿3的顶部均安装有一块磁铁块10,磁铁块10嵌入桌面固定块2内部,四个桌面固定块2的顶部安装有一个桌面9,桌面9的顶侧设置有一圈挡板1。

上述实施例中,具体的,桌面固定块2为铁质材料制成,对磁铁的吸附力更强,能使桌腿3顶部的磁铁块10嵌入桌面固定块2后贴合更加紧密;

上述实施例中,具体的,连梁5为工字型结构,两端都有一块凸起,凸起可以嵌入桌腿连接块6,并且不容易被拉出,连接较紧固;

上述实施例中,具体的,桌腿3、连梁5和药箱7均为可拆卸结构,不使用时可以完全拆卸,便于存放,且拆卸比较简单,可以按需求增加或减少药箱7的数量;

上述实施例中,具体的,挡板1的顶部为圆弧状结构,圆弧状结构触碰到不会使人体感到不适,容易擦拭;

上述实施例中,具体的,连梁5的两端包裹有一层防滑材料,嵌入桌腿连接块6后摩擦力更大。

工作原理:先将连梁5的两端分别嵌入到两个桌腿3上的桌腿连接块6中,依次将桌腿3两两连接如图2所示,连梁5为工字型结构,两端都有一块凸起,凸起可以嵌入桌腿连接块6,并且不容易被拉出,连接较紧固,然后将药箱7上的凸起嵌入到桌腿3上的桌腿连接块6中,按照需求选择药箱7的数量,然后将桌腿3顶部的磁铁块10嵌入桌面固定块2中,桌面固定块2为铁质材料制成,对磁铁的吸附力更强,能使桌腿3顶部的磁铁块10嵌入桌面固定块2后贴合更加紧密,不使用时可以完全拆卸,便于存放,且拆卸比较简单,进而完成一系列的操作流程。

综上所述,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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