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稳固器设备以及使用其的方法_4

文档序号:8286797阅读:来源:国知局
其中所述第一端和所述第二端进一步包括骨 整合特征。
10. 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骨整合特征为紧固件。
11. 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骨整合特征适于触发骨中的成骨反应。
12. 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桥接部具有比所述第一端更低的 纵横比。
13. 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桥接部具有比所述第二端更低的 纵横比。
14. 如权利要求1-11中任一项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桥接部相对于所述第一端和所述 第二端之间的所述设备的轴线比所述第一和第二端中的任一个或两者更窄。
15. 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桥接部朝向所述设备的一侧被定位。
16. 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桥接部包括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 其中所述第一部分比所述第二部分相对更厚。
17. 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骨接合特征能够接受骨长入、长出 和/或穿过其中生长。
18. 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主体包括两种或更多种不同材料。
19. 如权利要求18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两种或更多种不同材料选自:聚合物、金属和 合金材料。
20. 如权利要求18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两种或更多种不同材料包括第一聚合物和第 二聚合物。
21. 如权利要求20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第一和第二聚合物选择自包括PEEK和改性的 PEEK的组。
22. 如权利要求18-21中任一项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主体包括两层或更多层不同材 料。
23. 如权利要求18-21中任一项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主体包括加固元件。
24. 如权利要求23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加固元件包括生物可相容的金属或金属合 金,并且所述桥接部分包括聚合物。
25. 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设备,其进一步包括用于刺激骨生长的生物化学 和/或生物制剂。
26. 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设备,其进一步包括用于在所述第一骨和/或所 述第二骨中产生成骨反应的装置。
27. 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骨接合特征包括纹理表面。
28. 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骨接合特征包括多个穿孔。
29. 如权利要求28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纹理表面包括多孔表面、粗糙化表面和/或烧 结表面中的一个或多个。
30. 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第一和第二骨是椎骨部件。
31. 如权利要求30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椎骨部件选自椎骨主体、脊柱棘突、椎间关 节、横突中的一个或多个。
32. 如权利要求30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椎骨部件是横突。
33. 如权利要求32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横突彼此邻近。
34. 如权利要求1-29中任一项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第一和第二骨是手或足中的任意 两个邻近的骨。
35. 如权利要求1-29中任一项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第一和第二骨是两片通常单个的 骨。
36. 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设备,其中伸长主体的边缘具有大约0. 2-5mm的 厚度。
37. 如权利要求36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边缘具有大约0. 5-3. 5mm的厚度。
38. 如权利要求36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边缘具有大约1-3. 5mm的厚度。
39. 如权利要求36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边缘具有l-2mm的厚度。
40. 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桥接部分包括在其至少一部分上 的骨接合部分。
41. 一种获得两个或更多骨相对于彼此的稳固性的增加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选择稳固器设备,所述稳固器设备具有合适的尺寸和机械参数,以获得稳固性的增 加; 将所述稳固器设备植入相对于所述两个或更多骨的定位处;以及 容许所述稳固器设备与所述两个或更多骨融合或者所述稳固器设备的运动对所述两 个或更多骨的约束; 其中所述融合通过在限定的期限内骨与所述稳固器设备形成一体而发生。
42. 如权利要求4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两个或更多骨包括椎骨部件。
43. 如权利要求4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椎骨部件选自椎骨主体、脊柱棘突、椎间关 节、横突中的一个或多个。
44. 如权利要求41-4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选择稳固器设备的步骤包括从 具有一系列几何形状和/或机械特性的一系列稳固器设备中选择稳固器设备,所述稳固器 设备具有特定的几何形状和/或机械特性。
45. 如权利要求4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稳固器设备包括如权利要求1-40中任一项所 限定的骨融合设备。
46. 如权利要求41-4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植入设备的步骤包括骨外植入。
47. 如权利要求4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两个或更多骨是横突,并且所述设备在骨外 被植入,以靠在所述横突的后表面上。
48. 如权利要求4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设备通过来自其上覆盖的肌肉组织的压力被 保持在所述横突上。
49. 如权利要求41-4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接受所述设备之前,所述两个或更 多骨的各自的表面被去皮质。
50. 如权利要求41-4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限定的期限少于12周。
51. -种骨移植替代品,其包括如权利要求1-40中任一项所述的设备。
52. -种骨移植替代品,其包括: 主体,其包括: 第一端,其适于靠在第一骨上,所述第一端具有骨接合特征; 第二端,其适于靠在第二骨上;以及 桥接部分,其连接所述第一端和所述第二端,所述桥接部分在使用中适于被定位在所 述第一骨和所述第二骨之间; 其中所述骨接合特征被配置为用于在没有骨移植材料的情况下与受损的骨表面融合。
53. -种骨融合设备,其包括: 主体,其包括: 第一端,其适于靠在第一骨上,所述第一端具有骨接合特征; 第二端,其适于靠在第二骨上,所述第二端具有骨接合特征;以及 桥接部分,其连接所述第一端和所述第二端,所述桥接部分在使用中适于被定位在所 述第一骨和所述第二骨之间; 其中当所述第一和第二端与所述第一和第二骨融合时,所述主体适于抵抗身体的相对 移动。
54. 如权利要求53所述的骨融合设备,其中所述桥接部分具有大约5. 7Xl(T4Nm2或更 _的刚性。
55. 如权利要求53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主体具有大约1Xl(T3Nm2或更高的刚性。
56. 如权利要求53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主体具有大约5Xl(T3Nm2或更高的刚性。
57. 如权利要求53-56中任一项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刚性是针对所述主体。
58. 如权利要求53-57中任一项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主体至少部分由钛制成。
59. 如权利要求53-58中任一项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第一和第二骨为椎骨部件。
60. 如权利要求59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椎骨部件是横突。
61. 如权利要求60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横突彼此邻近。
62. 如权利要求53-61中任一项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主体是大致平坦的。
63. 如权利要求53-62中任一项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主体的边缘具有大约0. 2-5mm的 厚度。
64. 如权利要求63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边缘具有大约0. 5-3. 5mm的厚度。
65. 如权利要求63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边缘具有大约1-3. 5mm的厚度。
66. 如权利要求63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边缘具有大约l-2mm的厚度。
【专利摘要】本申请提供了用于在骨固定、骨融合和/或骨稳固中使用的设备和方法的技术。在各个实施例中,该设备和方法涉及骨稳固设备,其具有第一端、第二端以及连接第一和第二端的桥接部。第一端具有骨接合特征,并且可以随时间与骨融合,而不需要使用成骨材料。
【IPC分类】A61B17-70
【公开号】CN104602629
【申请号】CN201380045524
【发明人】W·R·沃尔什, M·H·佩尔蒂埃
【申请人】新南创新公司
【公开日】2015年5月6日
【申请日】2013年8月30日
【公告号】EP2890314A1, WO2014032118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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