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含阿柏西普或ziv-阿柏西普的制品的制作方法_2

文档序号:8531186阅读:来源:国知局
小时来施用。
[0058] 在进一步的实施方案中,包含在包装材料中的标签或包装插页还说明阿柏西普或 ziv-阿柏西普或ZALTRAPx不应以静脉(IV)推注或团注来施用。
[0059] 在进一步的实施方案中,所述制品包含一次性的小瓶,所述小瓶含有100mg/4mL 的阿柏西普或ziv-阿柏西普或ZALTRAP? (25mg/mL)或200mg/8mL的阿柏西普或 ziv-阿柏西普或ZALTRAPu (25mg/mL)。
[0060] 在进一步的实施方案中,所述制品其中所述标签或包装插页包含印刷的申明,其 包含以下信息。
[0061]
【主权项】
1. 一种制品,其包含: a) 包装材料 b) SEQ ID NO: 1的多肽,或其生物相似物,以及 c) 包含在所述包装材料中的标签或包装插页,其说明: 对严重出血的患者不应施用所述多肽或其生物类似物,和/或 在经历胃肠穿孔的患者中应当停止所述治疗,和/或 在伤口愈合受损的患者中应当停止所述治疗。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标签或包装插页还说明所述多肽或其生物类 似物与甲酰四氢叶酸、5-氟尿嘧啶(5-FU)和伊立替康联合适用于结肠直肠癌(CRC)或结肠 直肠癌(CRC)症状的患者。
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标签或包装插页还说明所述多肽或其生物 类似物与甲酰四氢叶酸、5-氟尿嘧啶(5-FU)和伊立替康联合适用于转移性结肠直肠癌 (mCRC)的患者。
4.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标签或包装插页还说明所述多肽或其生物 类似物与甲酰四氢叶酸、5-氟尿嘧啶(5-FU)和伊立替康联合适用于转移性结肠直肠癌 (mCRC)的患者,所述转移性结肠直肠癌对含奥沙利铂的疗法具有抗性,或在含奥沙利铂的 疗法之后有所进展。
5.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制品,其进一步在独立容器中包含(1)包含所述多肽或其生 物相似物的药物组合物,(2)包含甲酰四氢叶酸的药物组合物,(3)包含5-氟尿嘧啶(5-FU) 的药物组合物和(4)包含伊立替康的药物组合物。
6. 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包含所述多肽的药物组合物是高渗性的。
7. 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包含所述多肽的药物组合物的渗透性 (osmolarity)高于500毫渗透压摩尔(mOsm)。
8. 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制品,其中其包含蔗糖、氯化钠、二水合柠檬酸钠 、一水合柠 檬酸、聚山梨醇酯20、七水合磷酸氢二钠、一水合磷酸二氢钠、氢氧化钠和/或盐酸以及注 射用水。
9.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SEQ ID NO: 1的多肽或其生物相似物是唾液 酸化的(sialilated)。
10.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SEQ ID NO: 1的多肽或其生物相似物含有约 8-12摩尔唾液酸/摩尔多肽。
11.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SEQ ID NO: 1的多肽或其生物相似物形成二 聚体。
1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包装材料内含的标签或包装插页还说明将 4mg/kg的所述多肽或其生物相似物每2周在1小时内作为静脉内输注施用。
1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标签或包装插页还说明所述多肽或其生物 相似物不应作为静脉内(IV)推注或团注来施用。
14.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制品,其还包含一次性的小瓶,所述小瓶含有100mg/4mL的 所述多肽或其生物相似物。
15.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制品,其还包含一次性的小瓶,所述小瓶含有200mg/8mL的 所述多肽或其生物相似物。
16. 根据权利要求1任一项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组合物包含阿柏西普(aflibercept) 或ziv-阿柏西普(ziv-aflibercept)或其生物相似物。
17.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标签或包装插页包含印刷的申明,所述申明 包含如下信息:
18. -种促进SEQ ID NO: 1的多肽或其生物相似物的使用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向接受 者传达至少一条选自下组的信息的步骤: a. 不应向严重出血的患者施用所述多肽或其生物相似物,和/或 b. 在经历胃肠穿孔的患者中应停用所述多肽或其生物相似物,和/或 c. 在伤口愈合受损的患者中应停用所述多肽或其生物相似物。
19. 一种在需要其治疗的患者中治疗癌症或癌症症状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评估所述 患者是否表现为严重出血,而如果无上述表现,则对所述患者施用治疗上有效量的SEQ ID NO: 1的多肽或其生物相似物。
20. 一种在需要其治疗的患者中治疗癌症或癌症症状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对所述患 者施用治疗上有效量的SEQ ID NO: 1的多肽或其生物相似物,其中: a. 不向严重出血的患者施用所述多肽或其生物相似物,和/或 b. 在经历胃肠穿孔的患者中停止施用所述多肽或其生物相似物,和/或 c. 在伤口愈合受损的患者中停止施用所述多肽或其生物相似物。
21. -种在需要其治疗的患者中治疗结肠直肠癌(CRC)或结肠直肠癌(CRC)症状的方 法,所述方法包括对所述患者施用治疗上有效量的SEQ ID NO: 1的多肽或其生物相似物、甲 酰四氢叶酸、5-氟尿嘧啶(5-FU)和伊立替康,其中: a. 不向严重出血的患者施用所述多肽或其生物相似物,和/或 b. 在经历胃肠穿孔的患者中停止施用所述多肽或其生物相似物,和/或 c. 在伤口愈合受损的患者中停止施用所述多肽或其生物相似物。
22. 根据权利要求2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患者已对于CRC或CRC症状进行了治疗。
23. 根据权利要求19或21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患者既往已用化疗、放射疗法 或手术进行治疗。
24. 根据权利要求2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患者既往已用基于奥沙利铂或贝伐单抗的 疗法进行治疗。
25. 根据权利要求23和24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既往治疗已经失败。
26. 根据权利要求2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CRC是转移性CRC。
27. 根据权利要求2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方法适用于患有转移性结肠直肠癌(mCRC) 的患者,所述转移性结肠直肠癌(mCRC)对于含奥沙利铂的疗法有抗性或在含奥沙利铂的 疗法后有所发展。
28. 根据权利要求21所述的方法,其中对患者施用约200mg/m 2至约600mg/m 2剂量的 甲酰四氢叶酸、约2000mg/m2至约4000mg/m2剂量的5-氟尿嘧啶(5-FU)、约100mg/m 2至约 300mg/m2剂量的伊立替康以及约lmg/kg至约10mg/kg剂量的SEQ ID N0:1的多肽或其生 物相似物。
29. 根据权利要求21所述的方法,其中对患者施用约400mg/m 2剂量的甲酰四氢叶酸、 约2800mg/m2剂量的5-氟尿嘧啶(5-FU)、约180mg/m2剂量的伊立替康以及约4mg/kg剂量 的SEQ ID NO: 1的多肽或其生物相似物。
30. 根据权利要求21所述的方法,其中静脉内施用约400mg/m 2剂量的甲酰四氢叶酸、 静脉内施用约2800mg/m2剂量的5-氟尿嘧啶(5-FU)、静脉内施用约180mg/m2剂量的伊立 替康以及静脉内施用约4mg/kg剂量的SEQ ID NO: 1的多肽或其生物相似物,并且其中每两 周施用所述组合。
31. 根据权利要求21所述的方法,其中在9-18周的时期中,每两周静脉内施用甲酰四 氢叶酸、5-氟尿嘧啶(5-FU)、伊立替康和SEQ ID NO: 1的多肽或其生物相似物。
32. 根据权利要求19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施用所述多肽或其生物相似物后立即静脉内 施用甲酰四氢叶酸。
33. 根据权利要求16-27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在约2小时的时期内施用所述多肽或 生物相似物后立即静脉内施用甲酰四氢叶酸。
34. 根据权利要求21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施用所述多肽或生物相似物后立即静脉内施 用伊立替康。
35. 根据权利要求21所述的方法,其中在约90分钟的时期内施用所述多肽或生物相似 物后立即静脉内施用伊立替康。
36. 根据权利要求21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施用所述多肽或生物相似物后立即施用5-氟 尿嘧啶(5-FU)。
37. 根据权利要求21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施用所述多肽或生物相似物后,立即静脉内 施用第一数量的5-氟尿嘧啶(5-FU),并在第一数量后以连续输注静脉内施用第二数量的 5-FU。
38. 根据权利要求21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施用所述多肽或生物相似物后,在2-4分钟的 时期内静脉内施用约400mg/m2的5-氟尿嘧啶(5-FU),并且其中在施用400mg/m2后以连续 输注在几乎46小时内静脉内输注2400mg/m2的5-FU。
39. 根据权利要求2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患者具有肝转移。 40. SEQ ID NO: 1的多肽或其生物相似物,其用于治疗有癌症或癌症症状的患者的用 途,其中: a. 不应向严重出血的患者施用所述多肽或其生物相似物,和/或 b. 在经历胃肠穿孔的患者中应停止施用所述多肽或其生物相似物,和/或 c. 在伤口愈合受损的患者中应停止施用所述多肽或其生物相似物。
41. 根据权利要求40的SEQ ID NO: 1的多肽或其生物相似物,其中所述癌症和癌症症 状分别是结肠直肠癌(CRC)和结肠直肠癌(CRC)症状。
42. 根据权利要求40的SEQ ID NO: 1的多肽,其中所述多肽是阿柏西普或ziv-阿柏西 普或其生物相似物。
43. 组合物,其包含治疗上有效量的SEQ ID NO: 1的多肽或其生物相似物,并联合甲酰 四氢叶酸(Ieucovorin)或亚叶酸(folinic acid)、5_氟尿喃啶(5-FU)和伊立替康,并包 含药学上可接受的载体,用于治疗有结肠直肠癌(CRC)或结肠直肠癌(CRC)症状的患者的 用途,其中: a. 不应向严重出血的患者施用所述多肽或其生物相似物,和/或 b. 在经历胃肠穿孔的患者中应停止施用所述多肽或其生物相似物,和/或 c. 在伤口愈合受损的患者中应停止施用所述多肽或其生物相似物。
44. 一种方法,所述方法管控出血、胃肠穿孔和伤口愈合受损的风险,以使包含SEQ ID NO: 1的多肽或其生物相似物、甲酰四氢叶酸、5-氟尿嘧啶(5-FU)和伊立替康的团组 (regiment)能够安全且有效地用于结肠直肠癌(CRC)患者的治疗中,所述方法包括: a) 评估患者是否表现出严重出血,并且,如果没有,则对所述患者施用所述团组; b) 监测患者胃肠穿孔或伤口愈合受损的迹象;和 (c)如果出现所述迹象,则停用所述团组。
【专利摘要】包含包装材料、SEQ ID NO:1的多肽、阿柏西普(aflibercept)或ziv-阿柏西普(ziv-aflibercept)或其生物相似物、以及包含印刷的申明的标签的制品,所述申明向预期使用者告知不良事件或不良反应。
【IPC分类】A61K31-519, A61K38-18, A61K9-00, A61K31-4745, A61K31-513, A61P35-00
【公开号】CN104853763
【申请号】CN201380051246
【发明人】S·阿萨杜里安, R·卡斯坦, E·马盖里尼
【申请人】赛诺菲
【公开日】2015年8月19日
【申请日】2013年8月2日
【公告号】CA2888281A1, EP2879694A1, US20150216795, WO2014020160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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