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寸增大及转动惯量增大的高尔夫推杆头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15787阅读:245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尺寸增大及转动惯量增大的高尔夫推杆头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一般涉及高尔夫设备,尤其涉及尺寸增大及转动惯量增大的高尔夫推杆头。
背景技术
近来高尔夫设备的发展已导致转动惯量增大的高尔夫推杆头的发展。例如,D.W.Anderson的美国专利第5,482,281号公开了一种以商品名DANSER出售的推杆头。Anderson的推杆头包括设于下部平板状构件上的跟部重物及趾部重物。跟部重物、趾部重物及下部平板状构件优选由诸如青铜或钢等重质材料制成。优选由轻质材料如塑料或铝制成的上部贝壳状构件与下部平板状材料结合,从而封住跟部重物及趾部重物。M.J.Nelson的美国专利第5,842,935号公开了一种以商品名NELLI出售的推杆头。Nelson的推杆头包括由诸如钢等高密度材料形成的马蹄形主体,并带有加厚的跟部部分和趾部部分。该马蹄形主体包括用于容纳由诸如聚氨酯等低密度材料形成的插入物的腔体。该插入物优选约占该推杆头总重的15%,同时约占该推杆头总体积的50%以上。

发明内容
本发明提供一种高尔夫推杆头,其包括面部构件,该面部构件包括跟端、趾端及用以击打高尔夫球的前表面。该高尔夫推杆头还包括后部构件、第一支柱及第二支柱,该后部构件沿弧形路线从该面部构件的跟端延伸到该面部构件的趾端,该第一支柱和该第二支柱从该后部构件延伸到该面部构件并且彼此聚拢靠近该面部构件。该高尔夫推杆头还包括第三支柱,该第三支柱从该后部构件延伸到该面部构件,并处于该第一支柱与该第二支柱之间。该第一支柱、该第二支柱及该第三支柱在该面部构件与该后部构件之间限定出四个三角形开口空间。该面部构件包括上表面,该上表面上的该跟端与该趾端之间设有通常是V型的标记。该V型标记的一支腿与该第一支柱成一条直线,其另一支腿与该第二支柱成一条直线。优选地,该V型标记的上述第一支腿与该第一支柱的边缘成一条直线,该V型标记的另一支腿与该第二支柱的边缘成一条直线。


图1是本发明优选实施方案的高尔夫推杆头的立体图;图2是图1所示的高尔夫推杆头的俯视图;及图3是图1所示的高尔夫推杆头的仰视图。
具体实施例方式
参照图1至图3,高尔夫推杆头10包括面部构件12和后部构件14。该后部构件14基本上沿180度的弧形路线从该面部构件12的跟端16延伸到该面部构件12的趾端18。该面部构件12包括用以击打高尔夫球的前表面12a、其内设有用于容纳主轴20的孔13的上表面12b、与该上表面12b相对的下表面12c及与该前表面12a相对的后表面12d。该后部构件14包括上表面14a、内表面14b、外表面14c及下表面14d。该后部构件14的上表面14a与下表面14d彼此相对,该后部构件14的内表面14b与外表面14c彼此相对。
该高尔夫推杆头10还包括第一支柱22、第二支柱24及第三支柱26。该第一支柱22和该第二支柱24从该后部构件14延伸到该面部构件12,并且彼此聚拢靠近该面部构件12。通常是V型的标记28设于该面部构件12的上表面12b上并处于该跟端16与该趾端18之间。该V型标记28的一支腿30与该第一支柱22的边缘22a成一条直线,其另一支腿32与该第二支柱24的边缘24a成一条直线。该第三支柱26也从该后部构件14延伸到该面部构件12,并处于该第一支柱22与该第二支柱24之间。
可以理解,该高尔夫推杆头10优选由轻质材料如铝或钛制成,从而其尺寸可以增大。例如,该高尔夫推杆头10中该面部构件12的跟端16与趾端18之间的宽度W可为4.0~12.0英寸(10.16~30.48厘米),优选为9.0英寸(22.86厘米)。此外,该高尔夫推杆头10中该面部构件12的前表面12a与该后部构件14的外表面14c之间的深度D可为2.0~6.0英寸(5.08~15.24厘米),优选为4.5英寸(11.43厘米)。宽度W和深度D的这些尺寸使得该高尔夫推杆头10的转动惯量增加。
该第一支柱22、该第二支柱24及该第三支柱26与该面部构件12的后表面12d及该后部构件14的内表面14b相连,并在该面部构件12与该后部构件14之间限定出四个三角形开口空间34、36、38及40。开口空间34与开口空间40的大小一样,而开口空间36与开口空间38的大小一样。开口空间34、36、38及40使得该高尔夫推杆头10具有上述的增大尺寸,而不会超过所需要的约为350~500克的重量。
权利要求
1.一种高尔夫推杆头,其包括面部构件,其包括跟端、趾端及用以击打高尔夫球的前表面;后部构件,其沿弧形路线从所述面部构件的跟端延伸到所述面部构件的趾端;及第一支柱和第二支柱,所述第一支柱和所述第二支柱从所述后部构件延伸到所述面部构件并且彼此聚拢靠近所述面部构件。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尔夫推杆头,还包括第三支柱,其从所述后部构件延伸到所述面部构件,并处于所述第一支柱与所述第二支柱之间。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尔夫推杆头,其中所述面部构件包括上表面,所述上表面上的所述跟端与所述趾端之间设有通常是V型的标记,及其中所述V型标记的一支腿与所述第一支柱成一条直线,其另一支腿与所述第二支柱成一条直线。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高尔夫推杆头,其中所述V型标记的所述第一支腿与所述第一支柱的边缘成一条直线,所述V型标记的另一支腿与所述第二支柱的边缘成一条直线。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尔夫推杆头,其中所述弧形路线基本上为180度。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尔夫推杆头,其中所述的面部构件、所述的后部构件及所述的支柱是由铝制成的。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尔夫推杆头,其中所述的面部构件、所述的后部构件及所述的支柱是由钛制成的。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尔夫推杆头,其中所述高尔夫推杆头中所述面部构件的所述跟端与所述趾端之间的宽度为4.0~12.0英寸。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高尔夫推杆头,其中所述高尔夫推杆头中所述面部构件的所述跟端与所述趾端之间的宽度为9.0英寸。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尔夫推杆头,其中所述高尔夫推杆头中所述面部构件的前表面与所述后部构件的外表面之间的深度为2.0~6.0英寸。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高尔夫推杆头,其中所述高尔夫推杆头中所述面部构件的前表面与所述后部构件的外表面之间的深度为4.5英寸。
12.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高尔夫推杆头,其中所述第一支柱、所述第二支柱及所述第三支柱在所述面部构件与所述后部构件之间限定出四个三角形开口空间。
1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尔夫推杆头,其中所述高尔夫推杆头具有所需要的约为350~500克的重量。
全文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高尔夫推杆头,其包括设有用以击打高尔夫球的前表面的面部构件,基本上沿180度的弧形路线从该面部构件跟端延伸到该面部构件趾端的后部构件,从该后部构件延伸到该面部构件并且彼此聚拢靠近该面部构件的第一支柱和第二支柱,从该后部构件延伸到该面部构件并处于该第一支柱与该第二支柱之间的第三支柱。V型标记设于该面部构件的上表面上并处于该跟端与该趾端之间。该V型标记的一支腿与该第一支柱成一条直线,该V型标记的另一支腿与该第二支柱成一条直线。
文档编号A63B53/04GK1572344SQ20041004815
公开日2005年2月2日 申请日期2004年6月16日 优先权日2003年6月16日
发明者约翰C·苏扎, 安东尼D·塞拉诺 申请人:卡斯腾制造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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