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拍穿线机的夹线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501901阅读:1320来源:国知局
球拍穿线机的夹线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与球拍穿线机用于夹持球拍线的夹线器有关,进一步而言,尤指一种球拍穿线机的夹线装置。



背景技术:

公告TW516448U号的新型专利公开一种“球拍穿线机的线夹定位构造”,包含一滑座、一推移器、一定位器及一嵌设于穿线机机座的轨块,其中,该滑座设于该轨块顶部并于邻近一端设该定位器,邻近另一端立设一座管,一线夹枢设于该座管,该线夹的压柄以一连杆与该推移器连动,按压该压柄时,该压柄借由该连杆掣动该推移器,进而使该定位器作动,据此,按压该压柄使该线夹夹制球拍的同时,该滑座定位于该轨块,借此定位该线夹。然而,向下按压压柄,使线夹定位并夹持球拍线时,压柄缺乏有效的定位,容易发生线夹无法有效夹制球拍线的现象。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在于提供一种球拍穿线机的夹线装置,借由线夹的构成,提高线夹夹制球拍线的可靠度。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为:

球拍穿线机的夹线装置,包含一座板、一定位构造及一线夹,其中,该座板嵌设于球拍穿线机的机台,该座板贯穿一长形的导槽,该定位构造设于该座板,该线夹活设于该定位构造;

该定位构造包含一滑座、一锥形块、一止动块及一掣动器,其中,该滑座设于该座板顶部,该滑座于邻近一端立设一立管,该滑座于邻近另一端设该锥形块,该止动块设于该座板底部,并与该锥形块相接,该掣动器设于该滑座内部,且该掣动器位于该立管及该锥形块之间,据此,该掣动器推移该锥形块向上位移;

该立管内部轴枢一中管,该中管内部轴设一推移器,该推移器主要由一杆件于底端设一推块所构成,该杆件轴枢于该中管内,据此,该推移器掣动该掣动器向着该锥形块方向位移,该中管的管壁于一侧贯穿一长槽,且该杆件顶端枢接一连杆,该连杆通过该长槽斜向延伸于该中管外部并与一把手的中段枢接,据此,该把手借由该连杆掣动该杆件及该推块向下位移;

该线夹包含该把手、一第一夹片、一第二夹片、一拉杆及一调节环,其中,该第一夹片与该中管相接,该第二夹片与该第一夹片相对,且该第一夹片与该第二夹片于底缘枢接,该把手顶缘与该第二夹片相邻,该第二夹片位于该把手及该第一夹片之间,该第二夹片于邻向该把手方向的一侧嵌设一垫片,该把手于顶缘借由二第一轴分别枢设二压制轮,各该压制轮的轮缘抵靠该垫片;

该拉杆穿枢该第一夹片及该第二夹片,该拉杆一端借由一第二轴与该把手顶端枢接,该拉杆另一端与该调节环螺接,各该第一轴分别形成于该第二轴与该第二夹片之间,且该第二夹片与该第一夹片相对夹制球拍线时,该垫片对该压制轮的应力指向各该第一轴及该第二轴的轴心,以使该把手有效定位,该调节环枢设于该第一夹片,以使该线夹夹制不同线径的球拍线。

如上所述的球拍穿线机的夹线装置,该调节环一端嵌设一扣环,另一端径向扩张形成一压制部,该扣环与该压制部相对夹制该第一夹片。

如上所述的球拍穿线机的夹线装置,该第一夹片与该第二夹片于底缘借由二栓件枢接。

如上所述的球拍穿线机的夹线装置,该第一夹片与该第二夹片之间设二弹簧,各该弹簧的两端分别撑抵该第一夹片及该第二夹片。

上述技术方案的有益之处在于:

本实用新型设有一拉杆穿枢第一夹片及第二夹片,该拉杆与一调节环螺接,旋转该调节环促使拉杆往复位移,改变该第一夹片顶缘与该第二夹片顶缘的间距,使得该线夹得以夹制不同线径的球拍线。

本实用新型第二夹片于邻向把手方向的一侧嵌设一垫片,该把手借由二二压制轮的轮缘抵靠该垫片。当该第一夹片及该第二夹片相对夹制球拍线时,该垫片对该压制轮的应力指向各该第一轴及该第二轴的轴心,该把手得以有效定位,提高该线夹夹制球拍线的可靠度。

附图说明

此处所说明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构成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本实用新型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立体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立体分解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侧向剖视示意图一,显示线夹定位的状态;

图4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侧向剖视示意图二,显示线夹解除定位的状态。图中的主要符号简单说明:

座板1、导槽11、定位构造2、滑座21、锥形块22、止动块23、掣动器24、轮座241、螺杆242、顶推件243、滚轮244、线夹3、把手31、第一轴311、压制轮312、第一夹片32、第二夹片33、垫片332、拉杆34、第二轴342、调节环35、扣环352、压制部354、栓件36、弹簧37、立管4、中管41、推移器42、杆件421、连杆423、推块43、圆锥面432。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方案及有益效果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球拍穿线机的夹线装置的实施例,包含一座板1、一定位构造2及一线夹3,其中,该座板1嵌设于球拍穿线机的机台图中未示,以使夹线装置设于球拍穿线机,该座板1贯穿一长形的导槽11,该定位构造2设于该座板1,并可沿该导槽11往复位移,该线夹3活设于该定位构造2。

如图2及图3所示,该定位构造2包含一滑座21、一锥形块22、一止动块23及一掣动器24,其中,该滑座21设于该座板1顶部,该滑座21于邻近一端立设一立管4,该滑座21于邻近另一端设该锥形块22,该止动块23设于该座板1底部,并与该锥形块22相接,据此,该锥形块22牵引该止动块23向上位移时,该止动块23与该座板1底部接触形成摩擦,借以定位该滑座21,该掣动器24设于该滑座21内部,且该掣动器24位于该立管4及该锥形块22之间,该掣动器24包含一轮座241、一螺杆242及一顶推件243,该轮座241于邻向该立管4方向的一侧枢设一滚轮244,且该滚轮244的轮缘凸伸于该立管4内,该螺杆242一端抵靠于该轮座241邻向该锥形块22方向的一侧,该螺杆242另一端螺入该顶推件243,该顶推件243一端抵靠于该锥形块22侧缘,据此,该掣动器24向着该锥形块22方向位移时,该顶推件243推移该锥形块22向上位移。

该立管4内部轴枢一中管41,该中管41内部轴设一推移器42,该推移器42主要由一杆件421于底端设一推块43所构成,该杆件421轴枢于该中管41内,该推块43于侧周形成一圆锥面432,该滚轮244的轮缘抵靠于该圆锥面432,以使该推移器42向下位移时,借由该圆锥面432掣动该掣动器24向着该锥形块22方向位移,该中管41的管壁于一侧沿着该中管41轴向贯穿一长槽图中未示,且该杆件421顶端枢接一连杆423,该连杆423通过该长槽斜向延伸于该中管41外部并与一把手31的中段枢接,据此,向着该中管41方向按压该把手31使该线夹3夹制球拍线图中未示时,该把手31借由该连杆423掣动该杆件421及该推块43向下位移。

前述构成是与公告TW516448号专利公开的既有技术雷同。

本实用新型线夹3包含该把手31、一第一夹片32、一第二夹片33、一拉杆34及一调节环35,其中,该第一夹片32与该中管41相接,该第二夹片33与该第一夹片32相对,且该第一夹片32与该第二夹片33于底缘借由二栓件36枢接,该第二夹片33以各该栓件36为轴心往复旋动,使该第一夹片32及该第二夹片33相对夹制球拍线,该把手31顶缘与该第二夹片33相邻,该第二夹片33位于该把手31及该第一夹片32之间,该第二夹片33于邻向该把手31方向的一侧嵌设一垫片332,该把手31于顶缘借由二第一轴311分别枢设二压制轮312,各该压制轮312的轮缘抵靠该垫片332,该第一夹片32与该第二夹片33之间设二弹簧37,各该弹簧37的两端分别撑抵该第一夹片32及该第二夹片33,各该弹簧37提供弹力使该第二夹片33向着该把手31的方向旋动,保持各该压制轮312分别抵靠该垫片332。

该拉杆34穿枢该第一夹片32及该第二夹片33,该拉杆34一端借由一第二轴342与该把手31顶端枢接,该拉杆34另一端与该调节环35螺接,以使该把手31依据该第二轴342为中心往复旋动,各该第一轴311分别形成于该第二轴342与该第二夹片33之间,且各该压制轮312迫使该第二夹片33与该第一夹片32相对夹制球拍线时,该垫片332对该压制轮312的应力指向各该第一轴311及该第二轴342的轴心,以使该把手31有效定位,该调节环35枢设于该第一夹片32,该调节环35一端嵌设一扣环352,另一端径向扩张形成一压制部354,该扣环352与该压制部354相对夹制该第一夹片32,据此,旋转该调节环35促使拉杆34往复位移,改变该第一夹片32顶缘与该第二夹片32顶缘的间距,使得该线夹3得以夹制不同线径的球拍线。

如图3及图4所示,欲使该线夹3夹制球拍线图中未示时,向着该中管41扳动该把手31,该把手31以该第二轴342为中心,向着该中管41方向旋动,该把手31借由各该压制轮312压制该垫片332,进而迫使该第二夹片33向着该第一夹片32旋动,使该第一夹片32及该第二夹片33相对夹制球拍线,且当该第一夹片32及该第二夹片33相对夹制球拍线时,该垫片332对该压制轮312的应力指向各该第一轴311及该第二轴342的轴心,所述的应力不会导致该把手31依据该第二轴342为轴心向着远离该中管41的方向旋动,该把手31得以有效定位,该线夹3可有效夹制球拍线,提高该线夹3夹制球拍线的可靠度。

上述说明示出并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如前所述,应当理解本实用新型并非局限于本文所披露的形式,不应看作是对其他实施例的排除,而可用于各种其他组合、修改和环境,并能够在本文所述实用新型构想范围内,通过上述教导或相关领域的技术或知识进行改动。而本领域人员所进行的改动和变化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则都应在本实用新型所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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