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发光的磁性积木模块及积木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642846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可发光的磁性积木模块,其特征在于,包括至少一个积木组件;所述积木组件包括积木本体;所述积木本体上设置至少两个用于磁性相吸及导电的磁性元件块,每一磁性元件块的表面均镀有可导电金属表层,且磁性元件块之间通过导线连接;所述磁性元件块还包括用于控制发光及声音的电驱控制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可发光的磁性积木模块,其特征在于,所述磁性元件块具体包括:

固定座,所述固定座上设置有圆环凸起;

套设在所述圆环凸起外壁、并固定设置在所述固定座上的导电连接片;

套设在所述圆环凸起外壁、位于所述导电连接片上方、并与所述导电连接片触接的磁铁元件;

贯穿所述圆环凸起、且与所述圆环凸起的内壁相触接的中心电极柱;

固定设置在所述固定座的底部、用于固定中心电极柱的压簧;

固定设置在所述固定座的底部、位于所述压簧下方、且与所述中心电极柱相触接的电驱控制器。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可发光的磁性积木模块,其特征在于,所述磁铁元件为负极,所述中心电极柱为正极。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可发光的磁性积木模块,其特征在于,所述积木本体的截面为圆形或多边形。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可发光的磁性积木模块,其特征在于,所述可导电金属表层的材质为铁、钴或镍。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可发光的磁性积木模块,其特征在于,所述电驱控制器包括LED驱动电路和声音驱动电路。

7.一种可发光的磁性积木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权利要求1-6任一项所述的可发光的磁性积木模块,还包括与所述可发光的磁性积木模块连接的、用于接电后进行供电的底座模块。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可发光的磁性积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模块具体包括:

底座模块底壳;

设置在所述底座模块底壳上的电路板;

设置在所述电路板上的用于控制发光、声音、USB通信及电路开关的电驱动模块控制器;

卡合设置在所述底座模块底壳上的底座模块上盖;

设置在所述底座模块上盖上的磁性元件块,所述磁性元件块与所述电驱动模块控制器电连接;

设置在所述底座模块上盖上的电极弹片,所述电极弹片与所述电驱动模块控制器电连接。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可发光的磁性积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电驱动模块控制器包括USB接口、机械开关、触摸开关、LED驱动电路和声音驱动电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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