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健身器材领域,尤其涉及脚踏结构及划船机。
背景技术:
划船机是一种模拟划船运动的器材。目前,划船机可以划分为水阻式和风阻式。其中,水阻式划船机具有较长的水平滑轨和滑动座椅。为了便于健身用户施加拉力,划船机上还设置有供用户施力的脚踏部件。然而,现有技术中脚踏结构不方便调节。
为此,本实用新型提出了一种新的脚踏结构方案。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新的脚踏结构技术方案,有效的解决了上述中至少一个问题。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方面,提供一种脚踏结构,设置在划船机上。该划船机包括支架、设置在支架上的液体容器和设置在支架上并朝向支架第一侧延伸的滑轨。该脚踏结构包括脚踏板、一双脚踏垫和固定在脚踏板上的一对基座。脚踏板设置在滑轨和液体容器之间。每个基座具有供脚踏垫平行于脚踏板穿设的通槽。每只脚踏垫分布有调节孔阵列。每个基座在其通槽的一侧还设置有柱状凸起。每只脚踏垫在其所对应的通槽中滑动并在调节孔阵列中一部分调节孔对准该柱状凸起时,通过这部分调节孔套在该柱状凸起上。
可选地,根据本实用新型的脚踏结构,每个基座还设置有一根绑带。每个基座上由用户脚踏的表面倾斜于脚踏板。该表面中靠近对应的脚踏垫前端的一侧相对于该脚踏板高于靠近脚踏垫跟部的一侧。每个基座的通槽,其靠近对应脚踏垫前端的第一开口大于靠近对应脚踏垫跟部的第二开口。
可选地,在根据本实用新型的脚踏结构中,每只脚踏垫的调节孔阵列包括从脚踏垫前端到该脚踏垫跟部的多行调节孔。每行均适于被套设在对应的基座的柱状凸起上。每只脚踏垫为塑料材质。
根据本实用新型又一个方面,提供一种划船机,包括根据本实用新型的脚踏结构。
可选地,在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划船机中,支架的底座与滑轨一体成型。
可选地,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划船机还包括具有U型槽的连接件。该连接件第一端与支架的底座铰接,第二端与滑轨铰接。底座的铰接端与滑轨的铰接端均伸入到连接件的U型槽中。在底座与滑轨水平布置时,连接件阻碍底座向上转动。
综上,根据本实用新型的脚踏结构方案,可以通过基座上的通槽、柱状凸起和调节孔阵列的组合,可以方便地调节脚踏垫跟部与基座的距离。进一步,通过将基座表面配置为与脚踏板倾斜和将通槽的第二开口配置为小于第一开口,可以极大提高基座的耐用性,从而降低基座被破坏的可能性。另外,本实用新型的划船机可以通过连接件铰接支架底座和滑轨,从而可以在需要运输划船机时将划船机折叠为更小的体积。
附图说明
为了实现上述以及相关目的,本文结合下面的描述和附图来描述某些说明性方面,这些方面指示了可以实践本文所公开的原理的各种方式,并且所有方面及其等效方面旨在落入所要求保护的主题的范围内。通过结合附图阅读下面的详细描述,本公开的上述以及其它目的、特征和优势将变得更加明显。遍及本公开,相同的附图标记通常指代相同的部件或元素。
图1示出了根据本实用新型一些实施例的划船机100的示意图;
图2示出了图1中划船机100的部分结构示意图;
图3示出了根据本实用新型一些实施例的划船机300的示意图;以及
图4示出了折叠状态的划船机300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参照附图更详细地描述本公开的示例性实施例。虽然附图中显示了本公开的示例性实施例,然而应当理解,可以以各种形式实现本公开而不应被这里阐述的实施例所限制。相反,提供这些实施例是为了能够更透彻地理解本公开,并且能够将本公开的范围完整的传达给本领域的技术人员。
图1示出了根据本实用新型一些实施例的划船机100的示意图。图2示出了图1中划船机100的部分结构示意图。如图1及图2所示,划船机100为水阻式设备。划船机100包括支架110、液体容器120、滑轨130、座椅140、脚踏结构和驱动结构160。液体容器120固定在支架110上。支架110的底座111与滑轨130一体成型,但不限于此。液体容器120内部枢接有桨叶结构(未示出)。滑轨130设置在支架110上并朝向支架110第一侧延伸。座椅140滑设在滑轨130上。驱动结构160适于由用户拉动其拉带161并带动桨叶结构克服液体阻力旋转。
脚踏结构设置在脚踏板112上。脚踏结构包括脚踏板112、一双脚踏垫(即图中151和152)和固定在脚踏板112上的一对基座(即图中153和154)。脚踏板112设置在液体容器120和滑轨130之间。下面以基座154为例进行说明。基座154上具有供脚踏垫152平行于脚踏板112穿设的通槽。基座154底部贴紧脚踏板112。基座154在通槽一侧还设置有柱状凸起155。例如图2中柱状凸起155处于靠近底座上部位置(即通槽靠近脚踏垫152前端的第一开口处)。脚踏垫152可以为塑料材质,但不限于此。脚踏垫152上具有调节孔阵列156。在一个实施例中,脚踏垫152从其前端到跟部有6行调节孔。每行调节孔可以对准并套设在柱状凸起上。这样,用户可以自由调节脚踏垫152的跟部与基座154的距离。另外,基座154上还设置有一根绑带(未示出)。
可选地,基座154上由用户脚踏的表面倾斜于脚踏板112。如图2所示该表面中靠近脚踏垫152前端的一侧相对于该脚踏板112高于靠近脚踏垫跟部的一侧。另外,基座154上通槽靠近对应脚踏垫152前端的第一开口大于靠近脚踏垫152跟部的第二开口。需要说明的是,基座154靠近脚踏垫跟部一侧(通常对应用户脚掌位置)的受力通常大于另一侧。这样,本实用新型的基座154通过倾斜于脚踏板112和第二开口较小的设计,可以很好满足人体工学要求,并且可以提高基座154的耐用性。
图3示出了根据本实用新型一些实施例的划船机300的示意图。划船机300是在如图1所示划船机100基础上的改进。如图3所示,划船机300还包括连接件160。连接件160具有U型槽,但不限于此。底座111伸出端截面与滑轨130的截面大致相同。底座111通过连接件160与滑轨130铰接。连接件160第一端与底座111铰接,第二端与滑轨130铰接。这里,底座111的铰接端从连接件160的第一端伸入到U型槽中。滑轨130铰接端从连接件160的第二端伸入到U型槽中。在此基础上,在底座111与滑轨130水平布置(即二者处于一条直线上)时,连接件160的U型底部可以阻碍底座111向上转动。换言之,支架110在受到用户拉力时,不会相对于滑轨130发生折叠。
另外,在划船机300需要收起或运输时,划船机300的滑轨130可以通过连接件160进行折叠。图4示出了图3中划船机300在折叠状态时的示意图。如图4所示,滑轨130的底部与底座111的底部贴靠。需要说明的是,为了简化描述,上文中并没有对滑轨的单轨和双轨结构进行区分。实际上,连接件160的数量与滑轨的数量是一致的,这里不再赘述。
在此处所提供的说明书中,说明了大量具体细节。然而,能够理解,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可以在没有这些具体细节的情况下被实践。在一些实例中,并未详细示出公知的方法、结构和技术,以便不模糊对本说明书的理解。
类似地,应当理解,为了精简本公开并帮助理解各个实用新型方面中的一个或多个,在上面对本实用新型的示例性实施例的描述中,本实用新型的各个特征有时被一起分组到单个实施例、图、或者对其的描述中。然而,并不应将该公开的方法解释成反映如下意图:即所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要求比在每个权利要求中所明确记载的特征更多特征。更确切地说,如下面的权利要求书所反映的那样,实用新型方面在于少于前面公开的单个实施例的所有特征。因此,遵循具体实施方式的权利要求书由此明确地并入该具体实施方式,其中每个权利要求本身都作为本实用新型的单独实施例。
本领域那些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在本文所公开的示例中的设备的模块或单元或组件可以布置在如该实施例中所描述的设备中,或者可替换地可以定位在与该示例中的设备不同的一个或多个设备中。前述示例中的模块可以组合为一个模块或者此外可以分成多个子模块。
本领域那些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可以对实施例中的设备中的模块进行自适应性地改变并且把它们设置在与该实施例不同的一个或多个设备中。可以把实施例中的模块或单元或组件组合成一个模块或单元或组件,以及此外可以把它们分成多个子模块或子单元或子组件。除了这样的特征和/或过程或者单元中的至少一些是相互排斥之外,可以采用任何组合对本说明书(包括伴随的权利要求、摘要和附图)中公开的所有特征以及如此公开的任何方法或者设备的所有过程或单元进行组合。除非另外明确陈述,本说明书(包括伴随的权利要求、摘要和附图)中公开的每个特征可以由提供相同、等同或相似目的的替代特征来代替。
此外,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理解,尽管在此所述的一些实施例包括其它实施例中所包括的某些特征而不是其它特征,但是不同实施例的特征的组合意味着处于本实用新型的范围之内并且形成不同的实施例。例如,在下面的权利要求书中,所要求保护的实施例的任意之一都可以以任意的组合方式来使用。
此外,所述实施例中的一些在此被描述成可以由计算机系统的处理器或者由执行所述功能的其它装置实施的方法或方法元素的组合。因此,具有用于实施所述方法或方法元素的必要指令的处理器形成用于实施该方法或方法元素的装置。此外,装置实施例的在此所述的元素是如下装置的例子:该装置用于实施由为了实施该实用新型的目的的元素所执行的功能。
如在此所使用的那样,除非另行规定,使用序数词“第一”、“第二”、“第三”等等来描述普通对象仅仅表示涉及类似对象的不同实例,并且并不意图暗示这样被描述的对象必须具有时间上、空间上、排序方面或者以任意其它方式的给定顺序。
尽管根据有限数量的实施例描述了本实用新型,但是受益于上面的描述,本技术领域内的技术人员明白,在由此描述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内,可以设想其它实施例。此外,应当注意,本说明书中使用的语言主要是为了可读性和教导的目的而选择的,而不是为了解释或者限定本实用新型的主题而选择的。因此,在不偏离所附权利要求书的范围和精神的情况下,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许多修改和变更都是显而易见的。对于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对本实用新型所做的公开是说明性的,而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书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