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纺织用原竹切片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219032阅读:176来源:国知局
技术领域本发明涉及纺织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纺织用原竹切片装置。

背景技术:
竹纤维是从自然生长的原竹中提取出的纤维素纤维,原竹在提取纤维前需要将原竹做切片处理,目前现有的原竹切片装置多为液动或电动,切片效率低下,无法满足生产需求。尤为明显的是目前现有的原竹切片装置无法将单根原竹同时切成多片,且对原竹的直径要求过于苛刻,影响后续对原竹的碾压磨碎。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技术任务是针对上述现有技术中的不足提供尤其涉及一种纺织用原竹切片装置,该纺织用原竹切片装置为气动切片,可将单根原竹同时切成多片且切片效率高,同时适用于大部分原竹的直径。本发明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纺织用原竹切片装置,其特征是,其结构包括工作台,工作台为长方体结构;所述的工作台上表面设有气缸,气缸水平放置,气缸一侧经伸缩杆支撑有推板,推板垂直放置,推板为圆盘结构;所述的工作台上表面推板一侧设有引导座,引导座上表面为斜面结构;所述的引导座一侧设有支架,支架为长方体结构;所述的支架端面支撑有若干切刀,切刀贯穿支架,切刀交叉放置;所述的支架一侧端面设有收拢斗,收拢斗为锥体中空结构;所述的气缸经气管与空气压缩机连通;所述的工作台下表面支撑有若干支腿。优选的,所述的工作台上表面纵向两侧分别设有挡边。优选的,所述的推板端面设有防滑垫。本发明具有以下突出的有益效果:1、由于所述的工作台上表面设有气缸,气缸水平放置,气缸一侧经伸缩杆支撑有推板,推板垂直放置,推板为圆盘结构,因此,在使用时气缸经伸缩杆推动推板前行,将推板前部的原竹推至切刀对原竹进行切片,由于气缸的伸缩率较大因此对原竹的切片速度也较快。2、由于所述的支架端面支撑有若干切刀,若干切刀贯穿支架,若干切刀交叉放置,因此,在使用时交叉放置的切刀可对原竹进行多片切割,提高切割效率的同时保证切割质量。3、由于所述的支架一侧端面设有收拢斗,收拢斗为锥体中空结构,因此,在使用时锥形收拢斗可以将切片后的原竹进行引导收拢,避免原竹切片后不好整理,从而降低生产效率。附图说明图1是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图2是本发明的A-A结构示意图。附图标记:1空气压缩机,2气管,3支腿,4气缸,5伸缩杆,6推板,7防滑垫,8工作台,9挡边,10引导座,11支架,12收拢斗,13切刀。具体实施方式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实施例进行说明,实施例不构成对本发明的限制;如图1、图2所示,该纺织用原竹切片装置,其结构包括工作台8,工作台8为长方体结构,使用时工作台8用于支撑上部部件同时给原竹提供切片的工作平面;所述的工作台8上表面设有气缸4,气缸4水平放置,气缸4一侧经伸缩杆5支撑有推板6,推板6垂直放置,推板6为圆盘结构,使用时气缸4经伸缩杆5推动推板6前行,将推板6前部的原竹推至切刀13对原竹进行切片,由于气缸5的伸缩率较大因此对原竹的切片速度也较快。上述实施例中,具体的,所述的工作台8上表面推板6一侧设有引导座10,引导座10上表面为斜面结构,使用时引导座10可以使原竹对准切刀13的中心,使原竹切割均匀,避免出现竹片大小不一。上述实施例中,具体的,所述的引导座10一侧设有支架11,支架11为长方体结构,使用时支架11用于支撑切刀13。上述实施例中,具体的,所述的支架11端面支撑有若干切刀13,若干切刀13贯穿支架11,若干切刀13交叉放置,使用时交叉放置的切刀13可对原竹进行多片切割,提高切割效率的同时保证切割质量。上述实施例中,具体的,所述的支架11一侧端面设有收拢斗12,收拢斗12为锥体中空结构,锥形收拢斗12可以将切片后的原竹进行引导收拢,避免原竹切片后不好整理,从而降低生产效率。上述实施例中,具体的,所述的气缸4经气管2与空气压缩机1连通,使用时空气压缩机1用于给气缸4提供动力,使气缸4可以快速推动原竹进行切割操作。上述实施例中,具体的,所述的工作台8下表面支撑有若干支腿3,使用时支腿3用于支撑工作台8及上部部件,同时使工作台8的高度方便工作人员操作该装置。上述实施例中,更为具体的,所述的工作台8上表面纵向两侧分别设有挡边9,使用时挡边9用于阻挡原竹在前进的过程中滑落工作台8。上述实施例中,更为具体的,所述的推板6端面设有防滑垫7,使用时防滑垫7用于推板6在推动原竹时增大推板6和原竹的摩擦力,防止原竹在推动时发生倾斜。本发明的一种纺织用原竹切片装置,通过工作台、气缸、伸缩杆、推板、切刀等部件的配合,实现了可将单根原竹同时切成多片且切片效率高,同时适用于大部分原竹的直径,该纺织用原竹切片装置使用效率高,使用成本低,适用于原竹切片工序。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并非对本发明做任何形式上的限制。任何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发明技术方案范围情况下,都可利用上述所述技术内容对本发明技术方案做出许多可能的变动和修饰,或修改为等同变化的等效实施例。因此,凡是未脱离本发明技术方案的内容,依据本发明的技术对以上实施例所做的任何改动修改、等同变化及修饰,均属于本技术方案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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