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具有集尘功能的竹木板材切割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678653阅读:235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竹木板加工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具有集尘功能的竹木板材切割机。



背景技术:

竹木复合板具有原材料利用率高,产品成本低的优点,是一种高强度的结构用材。而竹木板材在进行加工切割时,会产生大量的竹屑和灰尘,不仅对工作人员的呼吸道造成影响,损害人们的健康,还会产生大量的尘土,增加了工作人员后期环境处理的工作量。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具有集尘功能的竹木板材切割机,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具有集尘功能的竹木板材切割机,包括底座,所述底座的顶部固定安装有一个第一固定柱和两个第二固定柱,并且第一固定柱位于两个第二固定柱之间,所述第一固定柱的顶部设有电机,其中一个靠近第一固定柱的第二固定柱的顶部设有金属壳,另一个远离第一固定柱的第二固定柱的顶部设有除尘套,并且除尘套的一侧与金属壳连接,所述金属壳内套设有切刀,所述切刀的一侧通过皮带与电机的转轴传动连接,所述除尘套内设有吸风机,所述吸风机的进风口与除尘套内进风管的一端连通,所述进风管的另一端贯穿除尘套,并且延伸至金属壳内,所述吸风机的出风口与除尘套出风管的一端连通,所述出风管的另一端贯穿除尘套,并且延伸至除尘套的上方,所述进风管的底部连接有集尘袋,所述集尘袋内设有喷嘴,所述喷嘴的底部与水管的一端连通,所述水管的另一端依次贯穿集尘袋和底座,并且延伸至底座的下方,且水管上设有水泵,所述集尘袋底部的两侧均通过分水管与底座上的回收箱连通。

优选的,所述底座的底部两侧均通过弹簧与固定块连接。

优选的,所述进风管内设有滤网,且滤网位于吸风机和集尘袋之间。

优选的,所述水泵位于回收箱的一侧,且水泵不与回收箱相接触。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具有集尘功能的竹木板材切割机,在进行切割时,大量的灰尘和竹屑被吸入到除尘套内,通过喷嘴将空气中的尘土吸附下来,从而不会对操作人员的身体健康造成影响,同时也不会增加环境卫生问题。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中:1底座、2切刀、3弹簧、4第一固定柱、5第二固定柱、6金属壳、7皮带、8电机、9进风管、10集尘袋、11喷嘴、12滤网、13出风管、14吸风机、15除尘套、16分水管、17回收箱、18水管、19水泵、20固定块。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具有集尘功能的竹木板材切割机,包括底座1,底座1的底部两侧均通过弹簧3与固定块20连接,底座1的顶部分别固定安装有一个第一固定柱4和两个第二固定柱5,并且第一固定柱4位于两个第二固定柱5之间,第一固定柱4的顶部设有电机8,其中一个靠近第一固定柱4的第二固定柱5的顶部设有金属壳6,另一个远离第一固定柱4的第二固定柱5的顶部设有除尘套15,并且除尘套15的一侧与金属壳6连接,金属壳6内套设有切刀2,切刀2的一侧通过皮带7与电机8的转轴传动连接,除尘套15内设有吸风机14,吸风机14的进风口与除尘套15内进风管9的一端连通,进风管9的另一端贯穿除尘套15,并且延伸至金属壳6内,吸风机14的出风口与除尘套15内出风管13的一端连通,出风管13的另一端贯穿除尘套15,并且延伸至除尘套15的上方,进风管9的底部连接有集尘袋10,集尘袋10内设有喷嘴11,进风管9内设有滤网12,且滤网12位于吸风机14和集尘袋10之间,喷嘴11的底部与水管18的一端连通,水管18的另一端依次贯穿集尘袋10和底座1,并且延伸至底座1的下方,且水管18上设有水泵19,集尘袋10底部的两侧均通过分水管16与底座1上的回收箱17连通,水泵19位于回收箱17的一侧,且水泵19不与回收箱17相接触,该具有集尘功能的竹木板材切割机,在进行切割时,大量的灰尘和竹屑被吸入到除尘套15内,通过喷嘴11将空气中的尘土吸附下来,从而不会对操作人员的身体健康造成影响,同时也不会增加环境卫生问题。

工作原理:电机8在使用过程中的控制与供电为外置的,在进行切割时,打开吸风机14和水泵19,吸风机14会将竹屑和灰尘从进风管9吸入到集尘袋10内,集尘袋10的喷嘴11通过水泵19将空气中的尘土吸附下来,最终通过分水管16流到回收箱17内。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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