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木板用钉装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234387阅读:1479来源:国知局
一种木板用钉装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木工工装,更确切地说,是一种木板用钉装装置。



背景技术:

采用完整的木材制成的木板材具有坚固耐用、纹路自然等特点,是装修中优中之选,无论是制作家具还是进行装饰,都需要对若干个木板进行装订,使之认为的结合在一起,形成各种需要的形状。现有的木板装订过程还都是人工使用金属锤进行装订,或者使用机器装订,上述两种装订方式都存在装定钉过程中损坏木板的威胁,损坏的木板不仅外形不美观,而且还容易在后期出现木板结构不稳定的现象。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主要是解决现有技术所存在的技术问题,从而提供一种木板用钉装装置。

本实用新型的上述技术问题主要是通过下述技术方案得以解决的:

一种木板用钉装装置,所述的木板用钉装装置包含有一主板和一控向板,所述的主板上方两侧均设置有一不动轨,且所述的主板一端两侧均设置有一钉装台,所述的钉装台中部设置有一限位槽,所述的限位槽上方设置有一钉装轨,所述的钉装轨上方设置有一主动座,所述的主动座一侧设置有一辅助座,所述的辅助座包括有一钉装片,所述的钉装片上设置有一活动钮,所述的主板通过固定钮连接有一固定座,所述的固定座一端设置有两定位桩,所述的主板上方设置有一控向板,所述的控向板一端设置有一连接口,且所述的控向板一端两侧均设置有一斜槽。

作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实施例,所述的活动钮连接斜槽、横槽、限位槽和钉装片。

作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实施例,所述的定位桩和固定座之间呈活动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实施例,所述的横槽、斜槽和限位槽结构相同,且所述的横槽、斜槽和限位槽均为两端为半圆形的封闭结构。

作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实施例,所述的主动座和辅助座上的钉装片分别设置有凸块和凹槽。

作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实施例,所述的控向板一端为梯形结构。

本实用新型的木板用钉装装置具有以下优点:使用时,先将固定座通过定位桩固定好,然后将木板放在置板槽内,移动主板,主板的移动会控向板和主板的相对位置改变,从而在活动钮的作用下使装订台上的主动座和辅助座相向运动,从而带动两个钉装片相向运动,实现装订过程。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木板用钉装装置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木板用钉装装置的立体结构爆炸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木板用钉装装置的装订台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木板用钉装装置的辅助座结构爆炸图;

其中,

1、木板用钉装装置;2、固定座;3、定位桩;4、主板;5、控向板;6、斜槽; 7、连接口;8、主动座;9、辅助座;10、置板槽;11、钉装台;12、不动轨; 13、固定钮;14、限位槽;15、钉装轨;16、横槽;17、活动钮;18、钉装片。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详细阐述,以使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和特征能更易于被本领域技术人员理解,从而对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做出更为清楚明确的界定。

如图1至图4所示,该木板用钉装装置1包含有一主板4和一控向板5,该主板4上方两侧均设置有一不动轨12,且该主板4一端两侧均设置有一钉装台 11,该钉装台11中部设置有一限位槽14,该限位槽14上方设置有一钉装轨15,该钉装轨15上方设置有一主动座8,该主动座8一侧设置有一辅助座9,该辅助座9包括有一钉装片18,该钉装片18上设置有一活动钮17,该主板4通过固定钮13连接有一固定座2,该固定座2一端设置有两定位桩3,该主板4上方设置有一控向板5,该控向板5一端设置有一连接口7,且该控向板5一端两侧均设置有一斜槽6。

该活动钮17连接斜槽6、横槽16、限位槽14和钉装片18。

该定位桩3和固定座2之间呈活动连接。

该横槽16、斜槽6和限位槽14结构相同,且该横槽16、斜槽6和限位槽 14均为两端为半圆形的封闭结构。

该主动座8和辅助座9上的钉装片18分别设置有凸块和凹槽。

该控向板5一端为梯形结构。

使用时,如图1所示,先将固定座2通过定位桩3固定好,然后将木板放在置板槽10内,移动主板4,主板4的移动会控向板5和主板4的相对位置改变,从而在活动钮17的作用下使装订台11上的主动座8和辅助座9相向运动,从而带动两个装订18片相向运动,实现装订过程。

该前臂座4通过一级推拉杆3连接于活动座2一侧,且该开合片10通过二级推拉杆9活动连接于抓臂8一侧。

不局限于此,任何不经过创造性劳动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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