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属于纺织行业的洗水设备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高效洗水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布匹洗水可赋予布匹特殊的手感和洗水效果,深受市场亲睐,但传统的洗水装置由进布架单元,洗水单元,轧车单元,出布单元组成,整个洗水过程由一个个单独的工序进行,且每个工序需要独立的机器进行操作。目前洗水装置结构复杂、制作成本高、占用空间大,且增加了工艺流程和用人成本。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为提供一种结构紧凑的高效洗水装置。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是这样实现的,高效洗水装置,包括支撑架、所述支撑架之间设有进布扩幅辊、第一传动辊、梅花辊、第二传动辊、喷淋管以及出布扩幅辊,所述进布扩幅辊设在所述支撑架一侧,所述第一传动辊设在所述进布扩幅辊内侧,所述出布扩幅辊设在所述支撑架另一侧,所述第二传动辊设在所述出布扩幅辊内侧,所述梅花辊设在所述第一传动辊和第二传动辊中间下方,所述喷淋管设在所述第一传动辊或第二传动辊下方、所述梅花辊上方。
进一步地,所述喷淋管设有两组,分别设在所述第一传动辊和梅花辊之间、所述第二传动辊和梅花辊之间。
进一步地,所述每组喷淋管设有一对相向设置的喷咀。
进一步地,所述支撑架中还设有中间传动辊,所述梅花辊包括第一梅花辊和第二梅花辊,所述中间传动辊设在所述第一传动辊和第二传动辊中间,所述第一梅花辊设在所述第一传动辊和中间传动辊中间下方,所述第二梅花辊设在所述中间传动辊和第二传动辊中间下方。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传动辊、中间传动辊和第二传动辊设在同一水平线上。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梅花辊和第二梅花辊设在同一水平线上。
进一步地,所述出布扩幅辊外侧还设有张力辊。
进一步地,所述梅花辊包括外筒和内筒,所述外筒壁上设有通孔,所述内筒外壁呈凹凸相间条状设置。
进一步地,所述梅花辊下方还设有加热管。
进一步地,所述喷淋管连接有高压水泵。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有益效果在于:布匹经过进布扩幅辊把布面充分展开,进入第一传动辊再经过喷淋管、梅花辊、第二传动辊、出布传动辊后出来。本装置采用独立紧凑结构,大量节省装置所占用空间;产品结构简单,维护成本低。
另外,梅花辊转动时使得外筒壁上的通孔交替进出水流,从而形成振荡水流强化洗涤效果。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实施例侧部结构示意图。
图中:1-支撑架 2-进布扩幅辊 3-第一传动辊 4-梅花辊 41-第一梅花辊 42-第二梅花辊 5-第二传动辊 6-喷淋管 7-出布扩幅辊 8-中间传动辊 9-张力辊 10-加热管 11-高压水泵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如图1和图2所示,为本实用新型一较佳实施例,高效洗水装置,包括支撑架1、支撑架1之间设有进布扩幅辊2、第一传动辊3、梅花辊4、第二传动辊5、喷淋管6以及出布扩幅辊7,进布扩幅辊2设在支撑架1一侧,第一传动辊3设在进布扩幅辊2内侧,出布扩幅辊7设在支撑架1另一侧,第二传动辊5设在出布扩幅辊7内侧,梅花辊4设在第一传动辊3和第二传动辊5中间下方,喷淋管6设在第一传动辊3或第二传动辊5下方、梅花辊4上方。
具体地,喷淋管6设有两组,分别设在第一传动辊3和梅花辊4之间、第二传动辊5和梅花辊4之间。每组喷淋管6设有一对相向设置的喷咀,布匹从相向设置的喷咀中穿过。出布扩幅辊7外侧还设有张力辊9。梅花辊4包括外筒和内筒,外筒壁上设有通孔,内筒外壁呈凹凸相间条状设置,梅花辊转动时使得外筒壁上的通孔交替进出水流,从而形成振荡水流强化洗涤效果。
梅花辊4下方还设有加热管10。加热管10用来加热经过梅花辊4的布匹,增强洗水效果。喷淋管6可以设有多组,喷淋管6连接有高压水泵11,高压水泵11设在支撑架1侧部。
运行时,布匹经过进布扩幅辊2把布面充分展开,进入第一传动辊3再经过喷淋管6、梅花辊4、喷淋管6、第二传动辊5、出布传动辊7、张力辊9后出来。
另一实施例中,支撑架1中还设有中间传动辊8,梅花辊4包括第一梅花辊41和第二梅花辊42,中间传动辊8设在第一传动辊3和第二传动辊5中间,第一梅花辊41设在第一传动辊3和中间传动辊8中间下方,第二梅花辊42设在中间传动辊8和第二传动辊5中间下方。第一传动辊3、中间传动辊8和第二传动辊5设在同一水平线上。中间传动辊8设有两个。第一梅花辊41和第二梅花辊42设在同一水平线上。
运行时,布匹经过进布扩幅辊2把布面充分展开,进入第一传动辊3再经过喷淋管6、第一梅花辊41、喷淋管6、中间传动辊8、喷淋管6、第二梅花辊42、喷淋管6、第二传动辊5、出布传动辊7、张力辊9后出来。
本装置采用独立紧凑结构,大量节省装置所占用空间;产品结构简单,维护成本低。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