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面针织机大鼎的同步传动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190912阅读:504来源:国知局
双面针织机大鼎的同步传动机构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针织机,尤其涉及一种双面针织机大鼎的同步传动机构。



背景技术:

如图2所示,双面针织机大鼎的同步传动机构,其大鼎采用整体结构,而且采用单传动轴传动的方式,采用上述结构大鼎齿轮与大盘齿轮同心度很难控制。

此外CN 201924150 U,公开了一种双面针织机的大鼎齿轮与大盘齿轮的同步传动机构,其大鼎齿轮与大盘齿轮之间通常采用单轴传动,而且大鼎也同样采用整体式结构。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陷,提供一种双面针织机大鼎的同步传动机构,能够保证大鼎齿轮与大盘齿轮的同心度。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提供了一种双面针织机大鼎的同步传动机构,包括大鼎、对称设置于所述大鼎两侧的左支撑架以及右支撑架,所述左支撑架上转动设置有传动轴,所述右支撑架的上部转动设置有第一传动齿轮,所述右支撑架的下部转动设置有驱动轴,所述驱动轴上固定设置有第二传动齿轮,所述传动轴的上端部转动设置有第三传动齿轮,所述传动轴的下端部转动设置有第四传动齿轮,所述大鼎包括与所述左侧支撑架相固定连接的左侧部、与所述右侧支撑架相固定连接的右侧部、固定连接于所述左侧部与所述右侧部之间的外套筒、固定设置于所述外套筒内的内套筒、转动设置于所述内套筒内的芯轴、与所述芯轴的上端部相固定连接的大鼎齿轮,所述大鼎齿轮分别与所述第一传动齿轮、所述第三传动齿轮相啮合,所述第二传动齿轮、所述第四传动齿轮之间设置有大盘齿轮,所述第一传动齿轮由上伺服电机驱动转动,所述驱动轴由下伺服电机驱动转动。

进一步改进的是:所述芯轴与所述内套筒之间设置有转动轴承。

进一步改进的是:所述下伺服电机与所述驱动轴之间设置有传动机构。

进一步改进的是:所述传动机构为齿轮传动机构或者链条传动机构。

进一步改进的是:所述左侧部与所述左支撑架、所述外套筒,所述右侧部与所述右支撑架、所述外套筒均通过螺栓固定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和有益效果在于:将大鼎设置成分体式,而且大鼎齿轮与大盘齿轮之的一侧采用传动轴,大鼎齿轮与大盘齿轮的另一侧分别采用上伺服电机以及下伺服电机驱动转动,继而保证大鼎齿轮与大盘齿轮的同心度,而且无需使用减速机,即可进行调速。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示意图;

图2为现有技术示意图。

其中:1、左支撑架;2、右支撑架;3、传动轴;4、第一传动齿轮;5、第二传动齿轮;6、左侧部;7、右侧部;8、外套筒;9、内套筒;10、芯轴;11、大鼎齿轮;12、大盘齿轮;13、驱动轴;14、第三传动齿轮;15、第四传动齿轮;16、上伺服电机;17、下伺服电机。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描述。以下实施例仅用于更加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不能以此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如图1所示,一种双面针织机大鼎的同步传动机构,包括大鼎、对称设置于所述大鼎两侧的左支撑架1以及右支撑架2,所述左支撑架1上转动设置有传动轴3,所述右支撑架2的上部转动设置有第一传动齿轮4,所述右支撑架2的下部转动设置有驱动轴13,所述驱动轴13上固定设置有第二传动齿轮5,所述传动轴3的上端部转动设置有第三传动齿轮14,所述传动轴3的下端部转动设置有第四传动齿轮15,所述大鼎包括与所述左侧支撑架相固定连接的左侧部6、与所述右侧支撑架相固定连接的右侧部7、固定连接于所述左侧部6与所述右侧部7之间的外套筒8、固定设置于所述外套筒8内的内套筒9、转动设置于所述内套筒9内的芯轴10、与所述芯轴10的上端部相固定连接的大鼎齿轮11,所述大鼎齿轮11分别与所述第一传动齿轮4、所述第三传动齿轮14相啮合,所述第二传动齿轮5、所述第四传动齿轮15之间设置有大盘齿轮12,所述第一传动齿轮4由上伺服电机16驱动转动,所述驱动轴13由下伺服电机17驱动转动。

本方案中大鼎被设置成左侧部6、右侧部7以及外套筒8,即采用分体式结构,此外鼎齿轮与大盘齿轮12的另一侧分别采用上伺服电机16以及下伺服电机17驱动转动,继而保证大鼎齿轮11与大盘齿轮12的同心度,而且无需使用减速机,即可进行调速,从而解决了现有技术中采用整体式大鼎以及单传动轴3传动的方式进行驱动带来的同心度问题。

为了减少芯轴10与内套筒9之间的摩擦,本实施例中优选的实施方式为,所述芯轴10与所述内套筒9之间设置有转动轴承。

本实施例中优选的实施方式为,所述下伺服电机17与所述驱动轴13之间设置有传动机构,所述传动机构为齿轮传动机构或者链条传动机构。

为了方便安装加工,本实施例中优选的实施方式为,所述左侧部6与所述左支撑架1、所述外套筒8,所述右侧部7与所述右支撑架2、所述外套筒8均通过螺栓固定连接。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及其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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