墙体纵向拐角收边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97465阅读:204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墙体纵向拐角收边装置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收边装置,特别是涉及一种墙体纵向拐角收边装置。
背景技术
药品是用于预防和治疗疾病的特殊商品。药品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危。因此,世界各国对药品生产质量极为重视,并做出了严格的规定和要求。世界上已有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药品生产实施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制度,我国的医药生产也在大力推动并实施GMP,GMP指出洁净室的温度和相对湿度应与其生产及工艺要求相适应,要求洁净室的温度宜控制在18-24°C,要求相对湿度以控制在45-65%,洁净室的空气的洁净度要达到生产需要的洁净度,为了达到上述要求,洁净室外墙应具有良好的气密性,特别是外墙与外墙之间连接的拐角处不能存在缝隙。

实用新型内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而提供一种能消除外墙拐角处的缝隙、结构简单、制造成本低和安装方便的墙体纵向拐角收边装置。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一种墙体纵向拐角收边装置,所述拐角收边装置包括第一固定板和第二固定板,所述第一固定板和所述第二固定板为一体成型结构并且所述第一固定板和所述第二固定板之间的夹角呈90°,所述第一固定板和所述第二固定板上设置有安装孔。通过在厂房的外墙拐角处安装墙体纵向拐角收边装置,能消除外墙拐角处的缝隙,同时能防止空气的渗漏和水汽的结露。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为,所述第一固定板和所述第二固定板的安装孔通过螺钉分别与相互垂直的两个外墙的墙面固定连接。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为,所述第一固定板和所述第二固定板为不锈钢固定板或铝合金固定板。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为,所述第一固定板和第二固定板的厚度为0. 3mm至0. 5mmo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采用墙体纵向拐角收边装置与洁净室的拐角处的墙体连接,通过将墙体纵向拐角收边装置,能消除外墙拐角处的缝隙,同时能防止空气的渗漏和水汽的结露。本实用新型具有结构简单、制造成本低和安装方便等优点。

图I是本实用新型墙体纵向拐角收边装置的结构示意图;图2是本实用新型墙体纵向拐角收边装置的安装示意图。图中1-第一固定板,2-第二固定板,3-安装孔,4-外墙。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及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如图I和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墙体纵向拐角收边装置,所述拐角收边装置包括第一固定板I和第二固定板2,第一固定板I和第二固定板2为一体成型结构并且第一固定板I和第二固定板2之间的夹角呈90°,第一固定板I和第二固定板2上设置有安装孔3。通过在厂房的外墙拐角处安装墙体纵向拐角收边装置,能消除外墙拐角处的缝隙,同时能防止空气的渗漏和水汽的结露。第一固定板I和第二固定板2的安装孔3通过螺钉分别与相互垂直的两个外墙4的墙面固定连接。第一固定板I和第二固定板2为不锈钢固定板或铝合金固定板,在本实施例中,第一固定板I和第二固定板2均为不锈钢固定板。第一固定板I和第二固定板2 的厚度为0. 3mm至0. 5mm,在本实施例中,第一固定板I和第二固定板2的厚度为0. 4_。最后所应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限制。尽管参照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换,都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其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当中。
权利要求1.一种墙体纵向拐角收边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拐角收边装置包括第一固定板和第ニ固定板,所述第一固定板和所述第二固定板为一体成型结构并且所述第一固定板和所述第二固定板之间的夹角呈90°,所述第一固定板和所述第二固定板上设置有安装孔。
2.根据权利要求I所述的墙体纵向拐角收边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固定板和所述第二固定板的安装孔通过螺钉分别与相互垂直的两个外墙的墙面固定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I所述的墙体纵向拐角收边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固定板和所述第二固定板为不锈钢固定板或铝合金固定板。
4.根据权利要求I或3所述的墙体纵向拐角收边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固定板和第二固定板的厚度为0. 3mm至0. 5mm。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墙体纵向拐角收边装置,所述拐角收边装置包括第一固定板和第二固定板,所述第一固定板和所述第二固定板为一体成型结构并且所述第一固定板和所述第二固定板之间的夹角呈90°,所述第一固定板和所述第二固定板上设置有安装孔。采用墙体纵向拐角收边装置与洁净室的拐角处的墙体连接,通过墙体纵向拐角收边装置,能消除外墙拐角处的缝隙,同时能防止空气的渗漏和水汽的结露。本实用新型具有结构简单、制造成本低和安装方便等优点。
文档编号E04F13/075GK202559629SQ201220199139
公开日2012年11月28日 申请日期2012年5月4日 优先权日2012年5月4日
发明者曾德宇, 顾胜, 谭鸿波, 邓茂林 申请人: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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