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重竹拉丝地板,包括表面经过拉丝机拉丝加工的重竹地板本体,其特征在于:所述重竹地板本体的周部开榫形成榫接部;所述重竹地板本体的表面依次涂布有水性附着力促进剂涂层、防裂底漆涂层、第一透明底漆涂层、第一砂光底漆涂层、加硬耐磨底漆涂层、第二透明底漆涂层、第二砂光底漆涂层和抗磨损面漆涂层;所述重竹地板本体的背面涂布有第三透明底漆涂层。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重竹拉丝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水性附着力促进剂涂层的涂布量为18-22g/㎡。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重竹拉丝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防裂底漆涂层的涂布量为18-22g/㎡。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重竹拉丝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明底漆涂层的涂布量为18-22g/㎡。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重竹拉丝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砂光底漆涂层的涂布量为10-14g/㎡。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重竹拉丝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加硬耐磨底漆涂层的涂布量为16-18g/㎡。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重竹拉丝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透明底漆涂层的涂布量为16-18g/㎡。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重竹拉丝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砂光底漆涂层分两次涂布,首次涂布的涂布量为10-14g/㎡,再次涂布的涂布量为8-12g/㎡。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重竹拉丝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抗磨损面漆涂层分两次涂布,首次涂布的涂布量为5-7 g/㎡,再次涂布的涂布量为4-6g/㎡。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重竹拉丝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透明底漆涂层的涂布量为6-10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