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钢板冲孔网防护栏杆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553220阅读:1921来源:国知局
一种钢板冲孔网防护栏杆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防护栏杆,更详细地说是一种钢板冲孔网防护栏杆。



背景技术:

目前,公知的工程施工临时防护栏杆有以下两种:一种是由Φ48钢管、Φ48扣件搭设而成,搭设时立杆、横杆处于不同的空间平面,立杆稳定方式多采用增设斜撑杆方式,横杆间距多为400mm-600mm,封闭性及美观度均较差,且占用空间较大,安拆不方便;另一种是由钢管、矩管等型材焊接的简易式防护栏杆,多由横杆、立杆焊接而成,横竖杆间距多为110-400mm,封闭性差,功能单一,使用范围有限,不能与其它防护产品互换。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钢板冲孔网防护栏杆,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防护栏杆封闭性差、功能单一、不具备互换性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钢板冲孔网防护栏杆,包括:至少两个立柱、连接件和防护栏,相邻两个所述立柱之间通过所述连接件与所述防护栏连接,所述防护栏上均匀分布有蜂窝状冲孔。

进一步地,所述连接件包括:U型钢槽和自攻螺钉,所述U型钢槽对称设置在两个所述立柱的相对侧面上,所述防护栏的侧沿可插入到所述U型钢槽的槽口内且由所述自攻螺钉固定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防护栏包括:防护钢板和加强框架,所述加强框架是由方管焊接而成的田字形框架,所述加强框架与所述防护钢板贴合焊接为一体,所述冲孔呈蜂窝状设置在所述防护钢板上,所述加强框架通过所述连接件与相邻两个所述立柱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防护钢板为矩形钢板。

进一步地,所述立柱底端焊接有垫板,所述垫板通过膨胀螺栓与混凝土基础连接,所述立柱顶端焊接有空心球头。

进一步地,所述立柱由方管制成。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采用小孔径冲孔钢板,在施工现场可以阻挡大于冲孔直径的微小物体进入被防护区域,密封性好,还可以减小防护栏所受到的风阻;采用U型钢槽连接防护栏,拆装方便;加入半片防护钢板设计,可与整片防护钢板形成多种组合,也可立式直接安装,形成多种安装模式,可替代各类防护、围挡、围墙等,使用范围广,通用性、互换性强;采用自攻钉联接固定,牢固可靠并可多次拆卸周转使用;整体结构简单,外形美观、大方,可提升工程施工管理安全文明形象。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图1中防护栏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如下:

1-立柱;2-连接件;3-防护栏;4-冲孔;5-垫板;6-空心球头;21-U型钢槽;22-自攻螺钉;31-防护钢板;32-加强框架。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详细的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所得到的所有其它实施方式,都属于本实用新型所保护的范围。

如图1和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钢板冲孔网防护栏杆,包括:至少两个立柱1、连接件2和防护栏3,相邻两个立柱1之间通过连接件2与防护栏3连接,防护栏3上均匀分布有蜂窝状冲孔4,冲孔4可以阻挡大于冲孔4直径的物体通过防护栏3,还可以减小防护栏3所受到的风阻。

连接件2包括:U型钢槽21和自攻螺钉22,U型钢槽21对称设置在两个立柱1的相对侧面上,防护栏3的侧沿可插入到U型钢槽21的槽口内且由自攻螺钉22固定连接,自攻螺钉22的设置使防护栏3拆装方便。

防护栏3包括:防护钢板31和加强框架32,加强框架32是由方管焊接而成的田字形框架,加强框架32与防护钢板31贴合焊接为一体,冲孔4呈蜂窝状设置在防护钢板31上,加强框架32通过连接件2与相邻两个立柱1连接,冲孔4的形状包括:圆形、多边形或五角星形,加强框架32的边沿可制作成与防护钢板31边沿等大,增大防护钢板31整体刚度。

防护钢板31为矩形钢板。

立柱1底端焊接有垫板5,垫板5通过膨胀螺栓与混凝土基础连接,增加整立柱1的稳定性,立柱1顶端焊接有空心球头6。

立柱1由方管制成。

实施例一:

根据场地长度,将多根立柱1通过膨胀螺栓固定在混凝土基础上,随后将防护栏3横向或竖向插入与立柱1相焊接的U型钢槽21的槽口内,将防护栏3在U型钢槽21的槽口内上下移动到合适位置后,用自攻螺钉22将防护栏3与U型钢槽21固定。

实施例二:

根据场地空间大小,当一块防护栏3无法满足场地高度防护要求时,可以增加立柱1的长度,采用多块、不同尺寸的防护钢板31插入与立柱1相焊接的U型钢槽21的槽口内,增加防护栏3的高度。

本实用新型不局限于上述最佳实施方式,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的启示下都可得出其他各种形式的产品,但不论在其形状或结构上作任何变化,凡是具有与本申请相同或相近似的技术方案,均落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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