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工程用剪力墙支模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396192阅读:297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工程模板技术领域,更具体地说,特别涉及一种工程用剪力墙支模结构。



背景技术:

建筑模板是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的重要工具。专家指出,在现浇混凝土结构工程中,模板工程一般占混凝土结构工程造价的20%~30%,占工程用工量的30%~40%,占工期的50%左右。模板技术直接影响工程建设的质量、造价和效益,因此它是推动我国建筑技术进步的一个重要内容。

在污水处理厂的施工过程中,也产生了诸多问题:钢模板较笨重,使用成本、维护成本及生产耗能高,不适合高层建筑施工,同时现有浇注混凝土中多有添加剂,剪力墙作为重要的支撑墙体,对于施工要求极高。为此,有必要设计一种结构简单、强度高的工程用剪力墙支模结构。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结构简单、强度高的工程用剪力墙支模结构。

为了解决以上提出的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工程用剪力墙支模结构,包括底板、墙板、钢板、木方、对拉螺栓、第一钢筋拉线、第二钢筋拉线、第一紧线器和第二紧线器,所述墙板设于底板上,所述墙板上设有两个相对的木方,每个木方的内侧设有钢板,两个木方之间通过至少两个对拉螺栓连接,位于下端的对拉螺栓两端均通过第一钢筋拉线与地面连接,位于上端的对拉螺栓两端均通过第二钢筋拉线与地面连接,每个第一钢筋拉线上均设有第一紧线器,每个第二钢筋拉线上均设有第二紧线器。

进一步地,在两个所述钢板之间的下部还设有施工钢板,在施工钢板上设有施工缝钢板止水带。

进一步地,位于下端的对拉螺栓两端均通过第一钢筋拉线连接在不同高度的地面上,位于上端的对拉螺栓两端均通过第二钢筋拉线连接在不同高度的地面上。

进一步地,所述对拉螺栓为五个,其中第一钢筋拉线连接在自下而上的第二个对拉螺栓端部,第二钢筋拉线连接在顶部的对拉螺栓端部。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本实用新型通过木方内添加钢板,并将木方之间由多个对拉螺栓连接,便于现场剪力墙的施工浇筑,同时通过多个钢筋拉线和紧线器来提高木方的强度,更有利于施工浇筑。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工程用剪力墙支模结构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1、底板,2、墙板,3、施工缝钢板止水带,4、钢板,5、木方,6、对拉螺栓,7、第一钢筋拉线,8、第二钢筋拉线,9、第一紧线器,10、第二紧线器。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详细阐述,以使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和特征能更易于被本领域技术人员理解,从而对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做出更为清楚明确的界定。

参阅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工程用剪力墙支模结构,包括底板1、墙板2、钢板4、木方5、对拉螺栓6、第一钢筋拉线7、第二钢筋拉线8、第一紧线器9和第二紧线器10,所述墙板2设于底板1上,所述墙板2上设有两个相对的木方5,每个木方5的内侧设有钢板4,两个木方5之间通过至少两个对拉螺栓6连接,位于下端的对拉螺栓6两端均通过第一钢筋拉线7与地面连接,位于上端的对拉螺栓6两端均通过第二钢筋拉线8与地面连接,每个第一钢筋拉线7上均设有第一紧线器9,每个第二钢筋拉线8上均设有第二紧线器10。

本实用新型在两个所述钢板4之间的下部还设有施工钢板,在施工钢板上设有施工缝钢板止水带3。施工缝钢板止水带3可以防止在浇筑时的水进入墙板2内,进而影响墙体的稳定性。

位于下端的对拉螺栓6两端均通过第一钢筋拉线7连接在不同高度的地面上,位于上端的对拉螺栓6两端均通过第二钢筋拉线8连接在不同高度的地面上。这是由于在施工中,两个第一钢筋拉线7之间,两个第二钢筋拉线8之间不可能完全的对称。

本实用新型在施工时有意的将两个第一钢筋拉线7之间,两个第二钢筋拉线8不对称设置,再设置两个第一钢筋拉线7、两个第二钢筋拉线8的长度和倾斜角度不一致,使其在木方5上产生的力相同即可。即钢筋拉线相对位置较高的一侧其长度较低、倾斜角度较小。

具体的,为了增加连接的强度,所述对拉螺栓6为五个,其中第一钢筋拉线7连接在自下而上的第二个对拉螺栓6端部,第二钢筋拉线8连接在顶部的对拉螺栓6端部。

本实用新型的设计原理在于,通过木方内添加钢板,并将木方之间由多个对拉螺栓连接,便于现场剪力墙的施工浇筑,同时通过多个钢筋拉线和紧线器来提高木方的强度,更加有利于施工浇筑。

上述实施例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并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其他的任何未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实质与原理下所作的改变、修饰、替代、组合、简化,均应为等效的置换方式,都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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