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调阻尼力的粘滞阻尼墙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544024阅读:361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属于建筑抗震的技术领域,具体涉及可调阻尼力的粘滞阻尼墙。



背景技术:

消能减震技术是被动控制技术的一种,它是把结构的某些非承重构件设计成消能构件,或在结构的某些部位设置消能部件。小震作用下,结构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和刚度,能满足正常使用的要求。大震作用下,消能部件产生较大的阻尼力,吸收和耗散大量的地震能量,使主体结构的动力反应减小,达到减少结构损伤的目的。消能减震技术被广泛用于高层建筑、高耸构筑物和大跨桥梁的抗震和抗风,以及现有建筑物的抗震加固等方面。目前已经开发和运用的消能装置主要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消能结构构件,包括偏心钢支撑、方框支撑和竖缝剪力墙等;另一类是消能阻尼器,包括粘性和粘弹性阻尼器、摩擦阻尼器、金属阻尼器等。目前公认的粘滞阻尼墙一般由钢箱体、内钢板及粘滞阻尼材料组成。实际工程应用时,钢箱体固定于建筑楼面梁,内钢板固定于上层梁,钢箱体内灌入一种特殊的粘滞阻尼材料。当楼层发生相对变形或速度时,内钢板在装满粘滞阻尼材料的钢箱体内滑动,由粘滞材料的剪切变形产生阻尼力,耗散振动能量,从而减小主体结构的动力反应。传统阻尼墙的内钢板整体加工安装后,阻尼墙面尺寸不可调节,不能有效地调节所需要的阻尼力。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针对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能调节阻尼力的粘滞阻尼墙。

为实现上述技术目的,本实用新型采取的技术方案为:

可调阻尼力的粘滞阻尼墙,包括上部连接板、内钢板、阻尼墙箱体、粘滞阻尼材料、下部连接板,上部连接板固定在上层楼面梁的底部,内钢板固定在上部连接板的底面,阻尼墙箱体固定在下部连接板上,阻尼墙箱体顶部设有开口,下部连接板定在下层楼面梁的顶部,阻尼墙箱体内充满粘滞阻尼材料,所述内钢板从阻尼墙箱体上部插入至阻尼墙箱体内,并置于粘滞阻尼材料中,其中:内钢板由数个组合钢板拼接而成,粘滞阻尼墙通过增减组合钢板的数量调节内钢板的截面尺寸,组合钢板之间通过紧固件可拆卸式固定连接。

为优化上述技术方案,采取的具体措施还包括:

上述的内钢板的左右两侧设有防变形护条,防变形护条上端固定在上部连接板的底面,防变形护条用于限制组合钢板左右晃动。

上述的组合钢板通过高强螺栓连接。

上述的每个组合钢板上均设置有若干个前后贯通的阻尼孔。

上述的防变形护条为钢条。

本实用新型的可调阻尼力的粘滞阻尼墙,内钢板组合板之间采用高强螺栓连接,通过控制阻尼墙的内钢板的截面尺寸,可以根据实际工程需要,选择不同的阻尼力参与工作。大大降低了加工成本,节省了一定的财力物力,同时又易于实现工件的安装。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

可以根据阻尼力大小的需要,通过改变阻尼墙面尺寸,调节阻尼墙箱体内阻尼力的大小。结构简单、经济实用,易于实现工件的安装。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其中的附图标记为:上部连接板1、内钢板2、组合钢板21、防变形护条22、阻尼墙箱体3、粘滞阻尼材料4、下部连接板5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作进一步详细描述。

本实用新型的可调阻尼力的粘滞阻尼墙,包括上部连接板1、内钢板2、阻尼墙箱体3、粘滞阻尼材料4、下部连接板5,上部连接板1固定在上层楼面梁的底部,内钢板2固定在上部连接板1的底面,阻尼墙箱体3固定在下部连接板5上,阻尼墙箱体3顶部设有开口,下部连接板5定在下层楼面梁的顶部,阻尼墙箱体3内充满粘滞阻尼材料4,所述内钢板2从阻尼墙箱体3上部插入至阻尼墙箱体3内,并置于粘滞阻尼材料4中,其中:内钢板2由数个组合钢板21拼接而成,粘滞阻尼墙通过增减组合钢板21的数量调节内钢板2的截面尺寸,组合钢板21之间通过紧固件可拆卸式固定连接。

实施例中,内钢板2的左右两侧设有防变形护条22,防变形护条22上端固定在上部连接板1的底面,防变形护条22用于限制组合钢板21左右晃动。

实施例中,组合钢板21通过高强螺栓连接。

实施例中,每个组合钢板21上均设置有若干个前后贯通的阻尼孔。

实施例中,防变形护条22为钢条。

当楼层发生相对变形或速度时,内钢板2在粘滞阻尼材料4中作剪切运动,使粘滞阻尼材料发生剪切变形而产生阻尼力,耗散振动能量,从而减小主体结构的动力反应,保护建筑结构的安全和稳定。

内钢板2是由组合钢板21连接而成,便于拆卸,从而可以通过控制内钢板的截面尺寸,达到调节阻尼力的目的。内钢板2的左右两侧设有防变形护条22,增强内钢板2在非工作面上的抗剪切变形能力。组合钢板21上的阻尼孔用于增强内钢板2的抗震、减震功能。

以上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仅局限于上述实施例,凡属于本实用新型思路下的技术方案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前提下的若干改进和润饰,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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