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双面框架结构连接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191525阅读:1058来源:国知局
一种双面框架结构连接件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框架结构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双面框架结构连接件。



背景技术:

工字钢是截面为工字形状的长条钢材,由于截面形状合理,它们能使钢材更高地发挥效能,提高承裁能力,广泛应用于钢结构工程,电力工程,隔离护栏,道路分隔栏,活动板房建筑,防护架连接,温室大棚搭建,展示架组装等领域。

现有的工字钢采用的连接方式多为焊接,焊接后的工字钢无法拆卸,仅适合长期使用所需,焊接完毕后搬运或运输均费时费力,当受到外力冲击或因锈蚀等因素需要更换时,更换操作十分复杂。



技术实现要素:

基于此,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结构简单、能运用在不同场景的双面框架结构连接件。

一种双面框架结构连接件,包括连接件本体,所述连接件本体包括中心连接件,所述中心连接件开设有通孔;所述中心连接件的两侧分别固接有一连接臂,所述连接臂开设有固定孔。套设在工字钢上的双面框架结构连接件通过连接臂连接多根型材,能满足连接角度有特殊需求的框架结构。

进一步地,所述各连接臂均包括对称设置的第一夹臂和第二夹臂。该第一夹臂和第二夹臂能共同夹紧型材。

进一步地,所述中心连接件两侧的连接臂对称设置。该设置的连接件适用于需要对称设置的型材。

进一步地,所述对称设置的连接臂共同形成V字形结构。该设置的连接件可用于需组成V字型的型材结构。

进一步地,所述中心连接件两侧的连接臂垂直于所述中心连接件。该设置的连接件可使型材组成十字结构。

进一步地,所述中心连接件和各连接臂可拆卸地固接。该设置的连接件维修较为方便。

进一步地,所述中心连接件和各连接臂为一体式结构。该设置的连接件结构较为稳固。

进一步地,所述连接臂倒有圆边。该设置能减少安装型材时碰撞造成的损伤。

所述中心连接件截面轮廓为工字,并开设有工字形通孔;所述中心连接件的两工字凹陷侧分别固接有一连接臂。

进一步地,所述双面框架结构连接件为复合材料制成,所述复合材料包括FRP和塑料。

相比于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所述的双面框架结构连接件使型材形成的框架结构可拆卸且不失稳固性。由于其拆装方便的特性,运输移动也方便,可以用于临时搭建的棚架,使钢结构的应用更为广泛。

为了更好地理解和实施,下面结合附图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所述双面框架结构连接件的立体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所述双面框架结构连接件的后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所述双面框架结构连接件与工字钢的装配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图2所示,图1为本实用新型所述双面框架结构连接件的立体图,图2为本实用新型所述双面框架结构连接件的后视图。一种双面框架结构连接件,用于框架结构,包括连接件本体,所述连接件本体包括中心连接件1,所述中心连接件开设有通孔;所述中心连接件1的两侧分别固接有一连接臂,所述连接臂开设有固定孔,再配合螺栓或者销体与型材固接。套设在型材上的双面框架结构连接件通过连接臂能连接多根型材,该双面框架结构连接件是一个框架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所述通孔可以为工字形、O形、C形和方形等任意形状,以便于连接截面为不同形状的型材,本实施例中,所述中心连接件1截面轮廓为工字,并开设有工字形通孔;所述中心连接件1的两工字凹陷侧分别固接有一连接臂。

具体地,所述中心连接件1的两工字形凹陷侧连接臂分别为第一连接臂21和第二连接臂22,所述第一连接臂21和第二连接臂22均包括对称设置的第一夹臂和第二夹臂。所述第一夹臂和第二夹臂可将夹持工字钢的两凹陷侧,再通过螺栓穿过所述固定孔使工字钢固定。

所述第一夹臂和第二夹臂对称设置。进一步的,所述第一夹臂和第二夹臂共同形成V字形结构设置,也可以垂直于所述中心连接件1设置。在本实施例中为V字形设置。

此外,第一连接臂21和第二连接臂22还倒有圆边。减少安装工字钢时碰撞造成的损伤。

需要注意的是,本实用新型中所提到的各个部件均为复合材料制成,所述复合材料包括FRP(纤维增强复合材料,Fiber Reinforced Polymer/Plastic,简称FRP)、塑料等。相比于全统的钢材,采用复合材料制成的型材具有强度高、耐老化、不生锈和重量轻的优点。

工作原理:如图3所示,图3为本实用新型所述双面框架结构连接件与工字钢的装配图。该双面框架结构连接件用于工字钢框架结构中工字钢之间的连接,工字钢通过所述双面框架结构连接件的工字形通孔和连接臂相互连接,再通过螺栓、销体等零件固定形成结构稳固的框架结构。

相比于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所述的双面框架结构连接件使工字钢形成的框架结构可拆卸且不失稳固性,可以连接需要V字形的工字钢框架结构。由于其拆装方便的特性,运输移动也方便,可以用于临时搭建的棚架,使工字钢结构的应用更为广泛。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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