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玻璃分片运输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158432阅读:263来源:国知局
一种玻璃分片运输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玻璃加工设备领域,具体是一种玻璃分片运输装置。



背景技术:

在玻璃生产加工过程中,玻璃切割是将玻璃毛坯进行切割再加工,将较大的剥离切割成所需的形状、大小,切割前需要人工将玻璃毛坯摆放到工作台上,然后由切割刀具进行切割,通常切割刀片无法将玻璃完整切断,因此需要再进行分片操作,将玻璃板从切割线处分割成两部分。

分片操作通常需要使用到分片操作台,分片操作台通常包括切割刀、用于装夹玻璃板的夹具和用于剥片的动作机构,但由于没有用于运输的机构,因此需要剥片后的玻璃板人工取出,并让设备停机,加工效率不高,人工成本也较大。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玻璃分片运输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玻璃分片运输装置,包括:第一运输架、剥片架和第二运输架,所述第一运输架上安装第一运输辊,所述第一运输辊连接驱动机构;所述剥片架通过铰接轴安装在第一运输架的右侧,剥片架上固定设置剥片板,剥片板与剥片架上表面间留有间隙,剥片板的右端开口,所述第二运输架设置在剥片架右下位置,第二运输架包括横向运输辊和纵向运输辊,所述横向运输辊倾斜安装,所述纵向运输辊位于横向运输辊一侧,且纵向运输辊的轴线与横向运输辊的轴线垂直。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第一运输架上安装切割刀。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第一运输架的右端设置支承台,所述支承台截面呈三角形,且位于切割刀的正下方。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剥片架的右端铰接连接气缸。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剥片架上也安装若干运输辊。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驱动机构包括驱动轴、安装在驱动轴上的驱动轮、减速机和电机,所述驱动轮与第一运输辊间通过皮带连接,减速机分别与驱动轴和电机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剥片板下表面胶粘固定一层橡胶垫。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纵向运输辊外圆周上也设置橡胶垫,且橡胶垫上设置防滑纹。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通过通过设置可转动的剥片架,转动即可将切割后的玻璃板断开,并使玻璃板自动滑入倾斜设置的运输架中,无需人工搬运,提高加工效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中剥片架在分片时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玻璃分片运输装置,包括:第一运输架4、剥片架9和第二运输架,所述第一运输架4上安装第一运输辊41,所述第一运输辊41连接驱动机构;所述剥片架9通过铰接轴8安装在第一运输架4的右侧,可绕铰接轴8转动,剥片架9上固定设置剥片板10,剥片板10与剥片架9上表面间留有间隙,用于对切割后的玻璃板5进行分片,剥片板10的右端开口,所述第二运输架设置在剥片架9右下位置,第二运输架包括横向运输辊14和纵向运输辊13,所述横向运输辊14倾斜安装,所述纵向运输辊13位于横向运输辊14一侧,且纵向运输辊13的轴线与横向运输辊14的轴线垂直,在进行分片时,通过第一运输架4将玻璃板5运送到指定位置后停止,随后对其进行切割,切割后控制剥片架9转动,通过剥片板10将待分离的板块从切割线位置分开,而由于剥片架9转动使其倾斜,分片下来的玻璃片顺着剥片架9滑向第二运输架,并倾斜置于横向运输辊14上,且一侧通过纵向运输辊13支承,通过横向运输辊14进行运输,随后剥片架9回复原位,进入下一周期。

所述第一运输架4上安装切割刀6,用于将玻璃板5进行切割。

所述第一运输架4的右端设置支承台7,所述支承台7截面呈三角形,且位于切割刀6的正下方,支承台7也是对应切割线所在位置,在切割时用于对切割线处进行支撑,可防止崩片发生。

所述剥片架9的右端铰接连接气缸12,气缸12用于驱动剥片架9进行分片动作以及回位。

所述剥片架9上也安装若干运输辊91。

所述驱动机构包括驱动轴3、安装在驱动轴3上的驱动轮31、减速机2和电机1,所述驱动轮31与第一运输辊41间通过皮带连接,减速机2分别与驱动轴3和电机1连接。

所述剥片板10下表面胶粘固定一层橡胶垫11,以防止剥片板10对玻璃板5造成损伤。

所述纵向运输辊13外圆周上也设置橡胶垫,且橡胶垫上设置防滑纹,以防止出现相对滑动。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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