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连接幕墙立柱与建筑主体结构的固定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827920阅读:1495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连接幕墙立柱与建筑主体结构的固定机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建筑幕墙工程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用于连接幕墙立柱与建筑主体结构的固定机构。



背景技术:

建筑幕墙包括支承结构体系和面板板块两部分,而支承结构体系一般又分为横梁和立柱。为了能在土建主体结构上设置建筑幕墙,通常是先在主体结构上设置底座,然后再将底座与立柱连接。目前,立柱与底座的连接方式大致分为两种方式,一种方式是通过单一连接件将立柱固定在底座上,此种方式无法实现三维(上下、左右、前后)调节;另一种方式是通过各种转换将立柱固定在底座上,此种方式虽然可以实现三维调节,但是连接方式均较为复杂。

结合当前不少建筑幕墙改造的实际情况,如何创新出一种结构简单,并可实现三维调节的用于幕墙立柱与建筑主体结构的固定装置,是现有技术下急需解决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用于连接幕墙立柱与建筑主体结构的固定机构,通过设置的水平长圆孔、端头滑块与凹形滑槽、竖向长圆孔即可实现三维调节,且安装灵活简便,适应性强,施工效率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下述技术方案:

一种用于连接幕墙立柱与建筑主体结构的固定机构,包括幕墙立柱、连接角件、凹型转换件和后置锚板,所述连接角件的一端通过普通螺栓与幕墙立柱固定,另一端通过特制螺栓与凹型转换件固定连接,所述凹型转换件还与所述后置锚板焊接固定,所述后置锚板与建筑主体结构间通过化学锚栓固定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还包括,所述特制螺栓包括端头滑块、螺杆、垫块和螺帽,所述端头滑块呈W形。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还包括,所述凹型转换件包括凹形滑槽和条形口。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还包括,所述端头滑块与所述凹型转换件的凹形滑槽相适配,能够稳固的嵌于凹形滑槽内,可实现幕墙立柱的左右调节。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还包括,所述后置锚板上开设四个竖直长圆孔,竖直长圆孔可实现幕墙立柱的上下调节。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还包括,所述连接角件上开设两个水平长圆孔和两个圆孔,所述水平长圆孔、所述圆孔分别位于所述连接角件的长边、短边上,其中,水平长圆孔可实现幕墙立柱的前后调节。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结构简单、安装灵活,通过连接角件的水平长圆孔可实现幕墙立柱的前后调节;特制螺栓的端头滑块嵌于凹型转换件的凹形滑槽内,可实现幕墙立柱的左右调节;后置锚板的竖直长圆孔可实现幕墙立柱的上下调节;另外,凹型转换件可以提前焊接于后置锚板上,在施工现场实际操作中,幕墙立柱与建筑主体结构只需通过连接角件固定连接,安装灵活简便,适应性强,施工效率高。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竖剖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横剖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正视结构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中的连接角件结构示意图;

图5是本实用新型中的凹型转换件结构示意图;

图6是本实用新型中的特制螺栓结构示意图。

其中,10、幕墙立柱;20、连接角件;21、水平长圆孔;22、圆孔;30、凹型转换件;31、条形口;32、凹形滑槽;40、后置锚板;41、竖直长圆孔;50、特制螺栓;51、螺杆;52、端头滑块;53、垫块;54、螺帽;60、普通螺栓;70、化学锚栓。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能够清楚的说明本方案的技术特点,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

如图所示,一种用于连接幕墙立柱与建筑主体结构的固定机构,包括幕墙立柱10、连接角件20、凹型转换件30和后置锚板40,所述连接角件20的一端通过普通螺栓60与幕墙立柱10固定,另一端通过特制螺栓50与凹型转换件30固定连接,所述凹型转换件30还与所述后置锚板40焊接固定,所述后置锚板40与建筑主体结构间通过化学锚栓70固定连接。

特别的,所述特制螺栓50如图6所示,包括端头滑块52、螺杆51、垫块53和螺帽54,所述端头滑块52呈W形。

特别的,所述凹型转换件30如图5所示,包括凹形滑槽32和条形口31。

特别的,所述端头滑块52与所述凹型转换件30的凹形滑槽32相适配,能够稳固的嵌于凹形滑槽32内,可实现幕墙立柱10的左右调节。

特别的,所述后置锚板40上开设四个竖直长圆孔41,竖直长圆孔41可实现幕墙立柱10的上下调节。

特别的,如图4所示,所述连接角件20上开设两个水平长圆孔21和两个圆孔22,所述水平长圆孔21、所述圆孔22分别位于所述连接角件20的长边、短边上,其中,水平长圆孔21可实现幕墙立柱10的前后调节。

本实用新型未经描述的技术特征可以通过现有技术实现,在此不再赘述。当然,上述说明并非是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本实用新型也不仅限于上述举例,本技术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的实质范围内所作出的变化、改型、添加或更换,也应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