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有聚氨酯硬泡复合层的硅酸钙板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616179发布日期:2018-06-05 22:31阅读:178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保温装饰板的技术领域,尤其是一种带有聚氨酯硬泡复合层的硅酸钙板,特别涉及其复合结构。



背景技术:

对比文件,实用新型专利号:201620231330.6,申请日: 2016.03.24,申请人:钟祥市鑫华建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本案公开了“一种防火耐磨UV热转印多色木纹纤维增强硅酸钙板”,包括:纤维增强硅酸钙板底层,其特征在于,所述纤维增强硅酸钙板底层上设置有木纹转印膜,所述木纹转印膜的上方设置有防火耐磨UV面漆层,所述木纹转印膜与纤维增强硅酸钙板底层之间设置有打磨底漆层,所述纤维增强硅酸钙板底层上设置有若干透气孔。

现有技术所记载的硅酸钙板的整体承载性能差,保温防潮性能也不甚理想,附墙施工过程中由于板体自身的结构缺陷,导致装配工序劳动强度交大,并且会存在一定的污染,如果可以通过轻质附墙龙骨实现装饰板垂直立面的装配,能有效解决上述技术问题,通过增加板体内的复合保温辐射层,来提升产品的综合性能。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带有聚氨酯硬泡复合层的硅酸钙板,其采用轻质铝合金背板,用于实现附墙安装,板材中芯采用复合聚氨酯硬泡,内部填充带有非金属丝网的石棉纤维,有效提升了产品的功能性和实用性。克服了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和不足。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为:带有聚氨酯硬泡复合层的硅酸钙板,包括铝合金基板,铝合金基板上表面覆有一橡胶层,该橡胶层上表面设有第一硅酸钙层,第一硅酸钙层上表面设有一第一聚氨酯硬泡层,第一聚氨酯硬泡层上表面覆有一层石棉纤维层,石棉纤维层上表面覆有一层第二聚氨酯硬泡层,第二聚氨酯硬泡层与第一聚氨酯硬泡层之间的厚度比值为3:2,第二聚氨酯硬泡层上表面覆有一柔性腻子层,柔性腻子层上表面覆有一第二硅酸钙层,第二硅酸钙层上表面覆有一层木纹转印膜,木纹转印膜上表面覆有一层防火UV面漆层,上述第一聚氨酯硬泡层和第二聚氨酯硬泡层均内嵌有直径为10-180微米的玻璃微珠,铝合金基板上表面处设有依次贯穿橡胶层、第一硅酸钙层、第一聚氨酯硬泡层、石棉纤维层、第二聚氨酯硬泡层的铝钉,铝合金基板的下表面开设有向内凹陷的装配槽,该装配槽的槽体截面呈T状,槽口的宽度小于槽底的宽度,装配槽槽腔内壁上形成磨砂表面。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带有聚氨酯硬泡复合层的硅酸钙板,产品采用轻质铝合金背板,用于配合附墙安装,有效提升了产品整体支撑性,复合了石棉纤维的聚氨酯硬泡进一步提升了产品的保温隔音效果,木纹转印膜层具有很好的装饰效果,板材边缘处涂覆了水性沥青防水层和UV防火涂层能有效提升产品的防潮防火性能。产品整体设计合理,具有很好的实用性,装配方便,易于推广应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其中:

1、铝合金基板;

2、第一硅酸钙层;

3、第一聚氨酯硬泡层;

4、石棉纤维层;

5、第二聚氨酯硬泡层;

6、柔性腻子层;

7、第二硅酸钙层;

8、木纹转印膜;

9、防火UV面漆层;

10、装配槽;

11、水性沥青防水层;

12、UV防火涂层。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参照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进行描述。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带有聚氨酯硬泡复合层的硅酸钙板,其区别于现有技术在于:包括铝合金基板1,铝合金基板1上表面覆有一橡胶层,该橡胶层上表面设有第一硅酸钙层2,第一硅酸钙层2上表面设有一第一聚氨酯硬泡层3,第一聚氨酯硬泡层3上表面覆有一层石棉纤维层4,石棉纤维层4上表面覆有一层第二聚氨酯硬泡层5,第二聚氨酯硬泡层5与第一聚氨酯硬泡层3之间的厚度比值为3:2,第二聚氨酯硬泡层5上表面覆有一柔性腻子层6,柔性腻子层6上表面覆有一第二硅酸钙层7,第二硅酸钙层7上表面覆有一层木纹转印膜8,木纹转印膜8上表面覆有一层防火UV面漆层9,上述第一聚氨酯硬泡层3和第二聚氨酯硬泡层5均内嵌有直径为10-180微米的玻璃微珠,铝合金基板1上表面处设有依次贯穿橡胶层、第一硅酸钙层2、第一聚氨酯硬泡层3、石棉纤维层4、第二聚氨酯硬泡层5的铝钉,铝合金基板1的下表面开设有向内凹陷的装配槽10,该装配槽10的槽体截面呈T状,该T状槽可与截面为T状的轻质铝合金装配龙骨配合,槽口的宽度小于槽底的宽度,装配槽10槽腔内壁上形成磨砂表面。

在具体实施时,硅酸钙板的边缘处涂覆有一层水性沥青防水层11,水性沥青防水层11表面覆有一层UV防火涂层12,UV防火涂层12为含磷阻燃涂料。

在具体实施时,石棉纤维层内嵌有1-4层尼龙丝网,用于强化石棉纤维层密度。

在具体实施时,第二硅酸钙层处均匀分布有若干通孔,所述通孔呈斜向分布。

以上内容是结合具体的优选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所作的进一步详细说明,不能认定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只局限于上述这些说明。对于本实用新型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简单推演或替换,都应当视为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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