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连体石材幕墙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623131发布日期:2019-01-16 00:03阅读:186来源:国知局
一种连体石材幕墙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石材幕墙领域,具体是一种连体石材幕墙。



背景技术:

建筑幕墙是指建筑物不承重的外墙护围,通常分为玻璃幕墙、铝板幕墙和石材幕墙,其中石材幕墙通常由石材面板和支承结构组成,不承担主体结构荷载与作用,中国的石材幕墙是世界生产和使用大国,据不完全统计,国内年均石材装饰板材用于墙面装饰的约2500万平方米左右,随着社会对建筑幕墙施工质量、安全、环保的要求不断提高,传统幕墙石材安装连接,其安全性、质量、环保节能遭到越来越多的社会质疑,传统的干挂石材是纯手工操作,都是工人在脚手架或者吊篮上完成所有安装,现场环境差,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产生极大的噪音,而且安装周期长,工作效率比较低。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连体石材幕墙,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连体石材幕墙,包括石材主体、膨胀螺栓、连接凸块、钢制拼接板、加强筋和腰型孔,所述石材主体的四条边缘上均设置有一个连接插槽和一个连接凸块,石材主体的左边、下边和右边的连接插槽和连接凸块距边的距离,依照上边的连接插槽和连接凸块的距边距离逆时针排布,石材主体的背面四周均布设置有多个膨胀螺栓,膨胀螺栓下端固定安装有石材主体的内部,相邻的两块石材主体通过连接插槽和连接凸块相互连接,连接凸块插于相邻石材主体的连接插槽中,相邻石材主体的背面通过钢制拼接板连接,钢制拼接板上设置有与膨胀螺栓相对应的安装孔,钢制拼接板上方的中间安装有钢制加强筋,钢制加强筋呈U字型,钢制加强筋的中间面突出,且突出面抵在钢制拼接板上,钢制加强筋与钢制拼接板之间通过焊接的方式固定连接在一起。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方案:所述连接插槽和连接凸块的尺寸均为长15mm、宽15mm。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方案:所述石材主体上方的连接凸块位于石材主体上方边缘的右侧,且连接凸块距石材主体的右边距离为200mm。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方案:所述石材主体上方的连接插槽位于石材主体上方边缘的左侧,且连接插槽距石材主体的左边距离为200mm。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再进一步方案:所述钢制加强筋的中间面上设置有腰型孔。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设置了连接凸块和连接插槽,能够将石材主体连接更加紧密,安装方便;设置了钢制加强筋,增加了连接强度。

附图说明

图1为一种连体石材幕墙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一种连体石材幕墙中单块石材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一种连体石材幕墙的固定连接示意图。

图4为一种连体石材幕墙中固定连接局部剖面示意图。

图中:1、石材主体;2、膨胀螺栓;3、连接插槽;4、连接凸块;5、钢制拼接板;6、;7、加强筋;8、腰型孔。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对本专利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详细地说明。

请参阅图1-4,一种连体石材幕墙,包括石材主体1、膨胀螺栓2、连接凸块4、钢制拼接板5、加强筋7和腰型孔8;所述石材主体1的四条边缘上均设置有一个连接插槽3和一个连接凸块4,连接插槽3和连接凸块4的尺寸均为长15mm、宽15mm,石材主体1上方的连接凸块4位于石材主体1上方边缘的右侧,且连接凸块4距石材主体1的右边距离为200mm,石材主体1上方的连接插槽3位于石材主体1上方边缘的左侧,且连接插槽3距石材主体1的左边距离为200mm,石材主体1的左边、下边和右边的连接插槽3和连接凸块4距边的距离,依照上边的连接插槽3和连接凸块4的距边距离逆时针排布,石材主体1的背面四周均布设置有多个膨胀螺栓2,膨胀螺栓2下端固定安装有石材主体1的内部,相邻的两块石材主体1通过连接插槽3和连接凸块4相互连接,连接凸块4插于相邻石材主体1的连接插槽3中,通过设置连接插槽3和连接凸块4,能够使石材主体1连接更加紧密,安装效果更好,石材幕墙表面更加美观,相邻石材主体1的背面通过钢制拼接板5连接,钢制拼接板5上设置有与膨胀螺栓2相对应的安装孔6,通过设置钢制拼接板5,能够将相邻的石材主体1固定连接在一起,钢制拼接板5上方的中间安装有钢制加强筋7,钢制加强筋7呈U字型,钢制加强筋7的中间面突出,且突出面抵在钢制拼接板5上,钢制加强筋7的中间面上设置有腰型孔8,钢制加强筋7与钢制拼接板5之间通过焊接的方式固定连接在一起,通过设置钢制加强筋7,能够加强石材主体1连接的强度;使用过程中,先通过连接插槽3和连接凸块4的相互配合连接,将相邻的石材主体1连接在一起,再通过钢制拼接板5和膨胀螺栓2对相邻的石材主体1进行固定,并通过安装钢制加强筋7,增加石材主体1连接的强度。

上面对本专利的较佳实施方式作了详细说明,但是本专利并不限于上述实施方式,在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所具备的知识范围内,还可以在不脱离本专利宗旨的前提下作出各种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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