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薄壁不锈钢立式罐基础浇筑模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715079发布日期:2019-09-20 21:04阅读:451来源:国知局
一种薄壁不锈钢立式罐基础浇筑模具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浇注模具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用于浇注成型不锈钢立式罐的浇注模具。



背景技术:

不锈钢立式罐是酿酒行业常见的容器,多用于存储基酒或酒基,一般通过浇注成型建造。为保证不锈钢立式罐在盛酒期间的稳固性,一般在其浇注成型之前,需要预先进行地基建造,然后再于地基上进行不锈钢立式罐的基础塑形和浇注等工作。目前,进行不锈钢立式罐的基础塑形时,一般需根据不锈钢立式罐的基础大小将木工板分割成等宽度、等长度的多个独立小板,再用钢筋将多个独立小板一一串联后于地基上围成一个圆形,然后用铁丝于围成圆形的各独立小板外围进行固定,最后再进行浇注。此种不锈钢立式罐的建造方式不仅操作繁琐、费时费力,不锈钢立式罐的建造质量还依赖于施工人员的操作水平、木工板的材质等因素的影响,建造质量十分不稳定。此外,在不锈钢立式罐成型后,需要将其外部的木工板拆除,拆除过程中木工板易断裂,导致部分木工板只能作为一次性模具使用,不仅造成材料的浪费,还导致不锈钢立式罐的建造成本提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正是为了避免上述现有技术所存在的不足之处,提供了一种薄壁不锈钢立式罐基础浇筑模具。

本实用新型为解决技术问题采用如下技术方案:一种薄壁不锈钢立式罐基础浇筑模具,塑形板呈弧形板状结构,其两端各向外侧弯折成型连接板,所述连接板上设各丝孔,所述塑形板顶部固连钩状结构的提升钩,构成模具单元;各模具单元于各所述丝孔处通过螺栓首尾依次连接,构成圆筒状结构,各所述模具单元固定于不锈钢立式罐地基上。

进一步的,所述模具单元由不锈钢制成。

进一步的,所述连接板与所述塑形板的夹角为90°。

进一步的,所述连接板上均布设各丝孔。

进一步的,所述塑形板的两个三等分线顶部各固连一个提升钩。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薄壁不锈钢立式罐基础浇筑模具,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1、塑形板本身为弧形板状且具有一定柔性,各模具单元围成的圆形较为规则,塑形效果好,不锈钢立式罐成型后无需二次反工调整,不仅保证了不锈钢立式罐的建造质量,还避免了工时、工力的浪费;

2、模具单元采用不锈钢制成,不易断裂腐蚀,可重复使用,大大降低了不锈钢立式罐的建造成本;

3、结构简单,制造成本低,安装、拆卸便捷,具有良好的实用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模具单元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

1、塑形板,2、提升钩,3、连接板,4、丝孔,5、不锈钢立式罐地基,6、螺栓。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如图1~图2所示,其结构关系为:塑形板1呈弧形板状结构,其两端各向外侧弯折成型连接板3,连接板4上设各丝孔4,塑形板1顶部固连钩状结构的提升钩2,构成模具单元;各模具单元于各丝孔4处通过螺栓6首尾依次连接,构成圆筒状结构,各模具单元固定于不锈钢立式罐地基5上。

优选的,模具单元由不锈钢制成。

优选的,连接板3与塑形板1的夹角为90°。

优选的,连接板3上均布设各丝孔4。

优选的,塑形板1的两个三等分线顶部各固连一个提升钩2。

具体使用时,包括以下步骤:

S1、建造不锈钢立式罐地基;

S2、根据实际建造的不锈钢立式罐的浇注面积大小确认模具单元的数量;

S3、于不锈钢立式罐地基上将各模具单元于各丝孔4处通过各螺栓6依次首尾连接,构成圆筒状结构;

S4、向圆筒结构内注入混凝土,进行塑形、硬化;

S5、硬化结束后,利用吊机或升降设备与各提升钩2连接,将各模具单元拉离拆卸并回收,以备下次使用。

需要说明的是,在本文中,诸如第一和第二等之类的关系术语仅仅用来将一个实体或者操作与另一个实体或操作区分开来,而不一定要求或者暗示这些实体或操作之间存在任何这种实际的关系或者顺序。而且,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所固有的要素。在没有更多限制的情况下,由语句“包括一个……”限定的要素,并不排除在包括所述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中还存在另外的相同要素。

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实用新型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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