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节能环保锅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177243阅读:244来源:国知局
技术领域本发明涉及一种锅体,特别是一种高效节能环保锅。

背景技术:
现有普通直烧锅和电饭锅、高压锅等内锅锅体大都存在技术结构滞后、功能用途单一、材料浪费较大、热效低能耗大、制用成本过高、安全实用性差和产品寿命短等实际问题,亟待进一步优化与提高。为此,有必要发明一种技术结构精巧、多功能适用广、热效高能耗少、安装使用便捷、制用成本更低和综合性价比更高的高效节能环保锅。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是针对现有各种普通锅体设计技术结构滞后和市场产品需求问题,提供一种设计技术结构精巧、优越多能广用、热效高能耗少、安全高效便捷、制用成本更低、优质经久耐用和综合性价比更优的高效节能环保锅。本发明为实现上述目的所采用技术方案是,一种高效节能环保锅,包括主锅和附锅两个部分,其主要特征在于:所述主锅包括主锅外底、主锅内底、主强热层、主锅外层、次强热层、主锅内层,所述主锅外底位于主锅外底面和表面为凹凸状及耐热速热强热材料设制,所述主锅内底位于主锅内底面和表面为平滑状及速热耐腐防粘材料设制,所述主强热层设置于主锅外底和主锅内底之间的夹层中,所述主锅外层位于主锅外侧和内侧表面为凹凸状及强热保温材料设制,所述次强热层设置于主锅外层和主锅内层之间的夹层中,所述主锅内层位于主锅内侧和内侧表面为凹凸状及强热保温材料设制;所述附锅包括大附锅、中附锅、小附锅,所述大附锅置于主锅内侧和为上大下小凹形状,以及锅底中间向内凸升和锅体中部设成喇叭腰及锅口为喇叭状,所述中附锅置于大附锅喇叭腰内侧和为凹形及喇叭锅口状,所述小附锅置于中附锅喇叭口内侧和为凹形及喇叭口状。由于采取上述科学技术结构方案,本发明具有以下有益效果:本发明高效节能环保锅采用超前综合设计理念与技术结构,将现有各种直接或间接加热的普通锅体尤其是普通高压锅主锅技术进行综合分析、剔除、揉和、优化与提高,设计成由主锅外底、主锅内底、主强热层、主锅外层、次强热层、主锅内层、大附锅、中附锅、小附锅等所综合构成的高效节能环保锅,本发明克服了所述普通锅设计技术滞后、品种结构繁陋、功能少适用差、体积大容量小、安装使用不便、热效低能耗大、降热快保温差、成本高寿命短等弊端,其制用综合成本比普通锅低20%以上,使用性价比和综合节能降耗增效比普通锅高35%以上。因此,本发明具有综合技术性能先进、精巧多能广用、安装使用便利、热效高能耗小、降热慢保温久、高效节能环保、优质可靠耐用和制用成本更低,其推广使用综合效益尤为明显。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发明高效节能环保锅作进一步说明。附图说明图1是本发明高效节能环保锅组合剖面示意图;元件标号说明:1-主锅外底,2-主锅内底,3-主强热层,4-主锅外层,5-次强热层,6-主锅内层,7-大附锅,8-中附锅,9-小附锅。实施方式如附图1所示,本发明高效节能环保锅,包括主锅和附锅两个部分,其主要特征在于:所述主锅包括主锅外底1、主锅内底2、主强热层3、主锅外层4、次强热层5、主锅内层6,所述主锅外底1位于主锅外底面和表面为凹凸状及耐热速热强热材料设制,其主要作用是高效传导热能;所述主锅内底2位于主锅内底面和表面为平滑状及速热耐腐防粘材料设制,其主要作用是高效传热和防止粘锅;所述主强热层3设置于主锅外底1和主锅内底2之间的夹层中,为曲面凹孔状及速热强热材料,其主要作用是强热、保温与节能;所述主锅外层4位于主锅外侧和内侧表面为凹凸状及强热保温材料设制,其主要作用是与主锅内层6形成蓄热强热保温夹层;所述次强热层5设置于主锅外层4和主锅内层6之间的夹层中,其主要作用是蓄热强热保温;所述主锅内层6位于主锅内侧和内侧表面为凹凸状及强热保温材料设制,其主要作用是与主锅外层4形成蓄热强热保温夹层。所述附锅包括大附锅7、中附锅8、小附锅9,所述大附锅7置于主锅内侧和为上大下小凹形状,以及锅底中间向内凸升和锅体中部设成喇叭腰及锅口为喇叭状,其主要作用是利用主锅内剩余空间蒸煮食物和附设中附锅8、小附锅9;所述中附锅8置于大附锅7喇叭腰内侧和为凹形及喇叭锅口状,其主要作用是利用大附锅7剩余空间蒸煮食物和附设小附锅9;所述小附锅9置于中附锅8喇叭口内侧和为凹形及喇叭口状,其主要作用是利用中附锅8剩余空间蒸煮温热食物。实施过程:将本发明高效节能环保锅直接置于炉灶上或电饭锅、高压锅加热体中,随之进行加热,这时热能先从主锅外底1经主强热层3至主锅内底2对主锅内进行主要加热,同时主强热层3将部分热能传导至主锅外层4与主锅内层6所形成夹层的次强热层5,并经主锅内层6传热至主锅内进行补充加热,当停止加热时,在具有强热、保温性能的主强热层3和次强热层5的继续作用下,主锅内将继续受到一定时间的加热与保温。当主锅内受到加热的同时,置于主锅内的大附锅7和置于大附锅7中的中附锅8及置于中附锅8中的小附锅9分别受到不同程度的加热。即可实现高效加热和安全节能的理想效果。以上实施例仅为本发明的较佳与简要实施例,本发明的技术结构并不限于上述实施例所列举的形式,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及等同替换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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