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发光玻璃门体,包括:中空玻璃(1)、发光板(2)和门框型材,其特征在于,所述门框型材包括,门框条(3)、内定位条(4)和外定位条(5),所述内定位条(4)和外定位条(5)位于门框条(3)的底部,且所述外定位条(5)通过内定位条(4)与门框条(3)固定;
所述门框条(3)的顶边(31)与底边(32)之间设有用以装夹中空玻璃(1)的装夹区(33)和用以支撑门体的支撑区(34),所述装夹区(33)为位于门框条(3)内侧的开放区域,所述支撑区(34)为位于门框条(3)外侧的闭合区域,所述装夹区(33)底部设置有向门框条(3)内突起的第一卡头(35),所述支撑区(34)底部设置有第二卡头(36);
所述外定位条(5)为“L”形,其两头分别设置有第一配合区(51)和第二配合区(52),所述第一配合区(51)顶部设置有用以定位发光板(2)的顶头(53);
所述内定位条(4),包括第一安装区(41)和第二安装区(42),所述第一安装区(41)和第二安装区(42)之间通过斜杆(43)相连;所述第一安装区(41)外侧设置有与第一卡头(35)相配合的第一扣头(411),所述第一安装区(41)内侧设置有用以连接第一配合区(51)的第一钩口(412),所述第一安装区(41)的顶部设置有用以定位中空玻璃(1)与发光板(2)的顶杆(44);所述第二安装区(42)包括用以连接第二卡头(36)的第二扣头(421)和用以连接第二配合区(52)的第二钩口(422)。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发光玻璃门体,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配合区(51)设置有第一弯钩(511),所述第二配合区(52)设置有第二弯钩(521)。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发光玻璃门体,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配合区(52)设置有平衡钩(522),所述第二安装区(42)设置有相对应的平衡钩口(423)。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发光玻璃门体,其特征在于,所述顶边(31)上设置有朝向装夹区(33)突出的密封区(311)。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发光玻璃门体,其特征在于,所述装夹区(33)靠支撑区(34)一侧设置有粗糙面(331)。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发光玻璃门体,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卡头(36)顶部设置有抗弯凸台(361)。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发光玻璃门体,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区(34)内设置有用以加强型材强度的加强筋(341)。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发光玻璃门体,其特征在于,所述斜杆(43)上设置有加强突起(431)。
9.根据权利要求1-8任意一项所述的一种发光玻璃门体,其特征在于,所述中空玻璃(1)包括,外玻璃层(11)、内玻璃层(13)和中玻璃层(12),所述中玻璃层(12)内部半镂空形成图案(121)。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一种发光玻璃门体,其特征在于,所述图案(121)的边缘与中玻璃层(12)表面设有不垂直的折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