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包括:
箱体,所述箱体具有烹饪腔和电器室,且所述烹饪腔的腔壁上设有导光孔;
导光柱,所述导光柱的一端穿过所述导光孔并伸入所述烹饪腔内,另一端位于所述电器室内;和
照明灯,所述照明灯位于所述电器室内,并照射所述导光柱,所述导光柱将所述照明灯发射的光导入所述烹饪腔内。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反光罩,所述反光罩罩在所述导光柱与所述照明灯上,将所述照明灯发射的光导向所述导光柱。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
所述照明灯的端部抵在所述导光柱的另一端上。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
所述导光柱的另一端设有限位槽,所述照明灯的端部位于所述限位槽内。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
所述导光柱的另一端与所述烹饪腔的腔壁之间的距离为5mm~10mm。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
所述导光柱的另一端与所述烹饪腔的腔壁之间的距离为7mm。
7.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
所述导光柱为圆柱形。
8.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
所述导光柱为钢化玻璃柱或有机玻璃柱。
9.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
所述照明灯为LED灯,所述LED灯设置在基板上。
10.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
所述烹饪器具为微波炉、蒸箱或烤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