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负压杀菌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151208阅读:1810来源:国知局
一种负压杀菌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杀菌设备的技术领域,特别是一种负压杀菌装置的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鞋子是人们生活中的基本用品,由于鞋子运动量大,所以鞋子比较容易脏,同时滋生大量的细菌,由于鞋子材质的限制,不能用高温杀菌,传统的杀菌设备结构复杂,成本高,不适合家庭使用,市场需要一种鞋子杀菌设备,需要能够使设备通过水蒸气排出空气,水蒸气冷凝后使桶体内产生负压同时创造出缺氧的环境,最终将细菌杀死,同时设备结构简单,使用方便,成本低。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是解决现有技术中的问题,提出一种负压杀菌装置,能够使设备通过水蒸气排出空气,水蒸气冷凝后使桶体内产生负压同时创造出缺氧的环境,最终将细菌杀死,同时设备结构简单,使用方便,成本低。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出了一种负压杀菌装置,包括桶体、盖体、水盘、固定盘、电热丝、托板、气泵、导气管、电磁阀和电控箱,所述桶体通过螺纹与盖体连接,所述桶体的高度为180-250mm,所述盖体的高度为100-150mm,所述桶体内设置有水盘,所述水盘上部设置有固定盘,所述固定盘下部固定安装有电热丝,所述电热丝位于水盘中,所述水盘中用于储存水,所述电热丝用于将电能转化成热能,同时将液态水转换成水蒸气,所述固定盘上部设置有托板,所述托板用于放置鞋子,所述托板上设置有导热孔,所述桶体外侧设置有气泵,用于气泵用于抽出桶体内的空气,所述气泵与桶体通过导气管连接,所述导气管上安装有电磁阀,所述桶体侧部安装有电控箱,所述电控箱通过导线分别与电磁阀、气泵和电热丝连接。

作为优选,所述盖体上设置有把手,所述把手上设置有隔热套。

作为优选,所述桶体底部设置有隔热瓦,所述水盘位于隔热瓦上,隔热瓦用于防止热量向下传输。

作为优选,所述桶体的高度为190mm,所述盖体的高度为120mm。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通过将桶体、盖体、水盘、固定盘、电热丝、托板、气泵、导气管、电磁阀和电控箱应用在鞋子杀菌设备中,能够使设备通过水蒸气排出空气,水蒸气冷凝后使桶体内产生负压同时创造出缺氧的环境,最终将细菌杀死,同时设备结构简单,使用方便,成本低。

本实用新型的特征及优点将通过实施例结合附图进行详细说明。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种负压杀菌装置的主视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一种负压杀菌装置的主视剖面图。

图中:1-桶体、2-盖体、3-把手、4-隔热瓦、5-水盘、6-固定盘、7-电热丝、8-托板、81-导热孔、9-气泵、10-导气管、11-电磁阀、12-电控箱。

具体实施方式

参阅图1-图2,本实用新型一种负压杀菌装置,包括桶体1、盖体2、水盘5、固定盘6、电热丝7、托板8、气泵9、导气管10、电磁阀11和电控箱12,所述桶体1通过螺纹与盖体2连接,所述桶体1的高度为180-250mm,所述盖体2的高度为100-150mm,所述桶体1内设置有水盘5,所述水盘5上部设置有固定盘6,所述固定盘6下部固定安装有电热丝7,所述电热丝7位于水盘5中,所述水盘5中用于储存水,所述电热丝7用于将电能转化成热能,同时将液态水转换成水蒸气,所述固定盘6上部设置有托板8,所述托板8用于放置鞋子,所述托板8上设置有导热孔81,所述桶体1外侧设置有气泵9,用于气泵9用于抽出桶体1内的空气,所述气泵9与桶体1通过导气管10连接,所述导气管10上安装有电磁阀11,所述桶体1侧部安装有电控箱12,所述电控箱12通过导线分别与电磁阀11、气泵9和电热丝7连接。

具体的,所述盖体2上设置有把手3,所述把手3上设置有隔热套。

具体的,所述桶体1底部设置有隔热瓦4,所述水盘5位于隔热瓦4上,隔热瓦4用于防止热量向下传输。

具体的,所述桶体1的高度为190mm,所述盖体2的高度为120mm。

本实用新型工作过程:

本实用新型一种负压杀菌装置在工作过程中,首先将少量的水倒入水盘5中,然后将鞋子放入桶体1中,螺纹将盖体2盖在桶体1上,通过电热丝7将电能转化成热能,对水盘5中的水进行加热,水受热后转换成水蒸气,将桶体1中的空气排出,通过气泵9抽出桶体1中的空气,抽出一定量的空气口,对电热丝7停止供电,桶体1逐渐冷却,桶体1中的水蒸气逐渐转换成水,通过电磁阀11将导气管10断开,使桶体1与外界环境不连通,桶体1中的产生负压,同时氧气很少,放置一段时间后能够消灭细菌和微生物。

本实用新型一种负压杀菌装置,通过将桶体1、盖体2、水盘5、固定盘6、电热丝7、托板8、气泵9、导气管10、电磁阀11和电控箱12应用在鞋子杀菌设备中,能够使设备通过水蒸气排出空气,水蒸气冷凝后使桶体1内产生负压同时创造出缺氧的环境,最终将细菌杀死,同时设备结构简单,使用方便,成本低。

上述实施例是对本实用新型的说明,不是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定,任何对本实用新型简单变换后的方案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