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防尘密集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136791阅读:307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密集架,具体是一种防尘密集架。



背景技术:

现有技术下, 密集架作为存放文件档案或其他物品的室内存放工具, 其多数时间 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 时间久了之后, 密集架内很容易积攒大量灰尘, 这不但会影响使用者 取拿文件, 而且还会给存放的文件造成腐蚀, 从而缩短其存放寿命,为了解决上述问题,现有专利号为CN202567064U的专利公布了一种密集架,但是这种密集架除尘分为较窄,实用性较低。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防尘密集架,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防尘密集架,包括架体和除尘箱,所述架体内设有若干个隔板,架体左侧设有除尘箱,与除尘箱相接的架体左侧面设有隔离网板,隔离网板上均匀分布有连通孔,除尘箱中设有吸尘传输带,吸尘传输带的长度与隔离网板相当,吸尘传输带带面上设有光滑层,吸尘传输带左上侧设有驱动电机,驱动电机和吸尘传输带输入端之间设有传动皮带,吸尘传输带左右带面之间的除尘箱中悬设有静电发生器,静电发生器通过固定杆与除尘箱内壁相接,静电发生器和驱动电机电性连接位于除尘箱外侧的控制面板,吸尘传输带右下侧设有除尘刷,吸尘传输带下方的除尘箱中设有集尘抽屉,集尘抽屉左端穿过除尘箱左侧,并且与封板相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吸尘传输带通过连接杆固定在除尘箱内。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驱动电机通过螺栓固定在除尘箱内部。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除尘刷与吸尘传输带带面紧贴。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封板和除尘箱之间设有密封垫,封板外侧设有拉环。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当装置工作时,在静电发生器的作用下,架体内的灰尘收到静待吸附,会穿过隔离网板,并滞留在吸尘传输带表面,进而实现对架体内的除尘处理,这里吸尘传输带的长度与隔离网板相当,进而消除了传统装置中除尘范围较小的问题,提高了装置的除尘效果,当需要清理吸尘传输带上的灰尘时,先通过控制面板关掉吸尘传输带,然后开启驱动电机,驱动电机通过传动皮带带动吸尘传输带转动,在除尘刷的作用下,吸尘传输带上的灰尘会被刮下,并除尘在集尘抽屉中,工作人员只需将集尘抽屉取出即可,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合理,消除了传统装置除尘效果不佳的问题,也方便了工作人员将除尘机构上的灰尘除去,实用性强。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其中:架体1、放置板2、除尘箱3、隔离网板4、传动皮带5、驱动电机6、吸尘传输带7、控制面板8、光滑层9、静电发生器10、封板11、集尘抽屉12、除尘刷13。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防尘密集架,包括架体1和除尘箱3,所述架体1内设有若干个隔板2,架体1左侧设有除尘箱3,与除尘箱3相接的架体1左侧面设有隔离网板4,隔离网板4上均匀分布有连通孔,除尘箱3中设有吸尘传输带7,吸尘传输带7的长度与隔离网板4相当,吸尘传输带7带面上设有光滑层9,吸尘传输带7通过连接杆固定在除尘箱3内,吸尘传输带7左上侧设有驱动电机6,驱动电机6通过螺栓固定在除尘箱3内部,驱动电机6和吸尘传输带7输入端之间设有传动皮带5,吸尘传输带7左右带面之间的除尘箱3中悬设有静电发生器10,静电发生器10通过固定杆与除尘箱3内壁相接,静电发生器10和驱动电机6电性连接位于除尘箱3外侧的控制面板8,吸尘传输带7右下侧设有除尘刷13,除尘刷13与吸尘传输带7带面紧贴,吸尘传输带7下方的除尘箱3中设有集尘抽屉12,集尘抽屉12左端穿过除尘箱3左侧,并且与封板11相接,封板11和除尘箱3之间设有密封垫,封板11外侧设有拉环。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当装置工作时,在静电发生器的作用下,架体内的灰尘收到静待吸附,会穿过隔离网板,并滞留在吸尘传输带表面,进而实现对架体内的除尘处理,这里吸尘传输带的长度与隔离网板相当,进而消除了传统装置中除尘范围较小的问题,提高了装置的除尘效果,当需要清理吸尘传输带上的灰尘时,先通过控制面板关掉吸尘传输带,然后开启驱动电机,驱动电机通过传动皮带带动吸尘传输带转动,在除尘刷的作用下,吸尘传输带上的灰尘会被刮下,并除尘在集尘抽屉中,工作人员只需将集尘抽屉取出即可。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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