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室内防火门固定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554003阅读:778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室内装修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室内防火门固定结构。



背景技术:

随着我国建筑业的高速发展,居民住宅工程档次逐步提高,现行房屋建筑中室内轻钢龙骨隔墙以及钢架龙骨隔墙与室内门交接处,由于轻钢龙骨材质的承重原因经常导致入户门安装不牢固或者晃动,防火门安装的施工条件必须是结构墙,或者整个墙面为大型槽钢结构,导致材料成本与人工的浪费。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节省材料与人工、增加了墙面的牢固性与安全性、减少返修率、提高防火门使用耐久性的室内防火门固定结构。

本实用新型的室内防火门固定结构,包括沿顶龙骨、沿地龙骨、横向龙骨、竖向龙骨、预埋板、槽钢、木方、以及饰面板,所述沿顶龙骨和沿地龙骨分别固定于天花板和地面,所述竖向龙骨的顶端和底端分别与沿顶龙骨和沿地龙骨相互固定,所述横向龙骨设置在所述竖向龙骨之间,所述预埋板固定于天花板上并位于沿顶龙骨上防火门安装位,所述槽钢的顶端和底端分别与所述预埋板和沿地龙骨相互焊接固定,所述槽钢的侧面通过第一固定件固定有木方,多块所述饰面板通过第二固定件分别安装在所述竖向龙骨和木方上。

进一步的,所述第一固定件为膨胀螺栓。

进一步的,所述第二固定件为12mm自攻螺丝。

进一步的,所述槽钢为6.3#槽钢。

进一步的,所述横向龙骨和竖向龙骨为75型横向龙骨和75型竖向龙骨。

进一步的,所述预埋板通过膨胀螺栓与天花板相互固定。

进一步的,所述饰面板为12mm纸面石膏板。

借由上述方案,本实用新型至少具有以下优点:通过槽钢、木方与门框固定的工法,避免了整面墙大量利用槽钢,实现了在保证质量的情况下,节约槽钢的目的。达到了既节约材料,又保证室内防火门安装牢固的目的,使室内防火门的固定工艺较传统的工艺方法更加节能环保。

上述说明仅是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概述,为了能够更清楚了解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手段,并可依照说明书的内容予以实施,以下以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并配合附图详细说明如后。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详细描述。以下实施例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但不用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

实施例一

参见图1,本实用新型一较佳实施例的一种室内防火门固定结构,包括沿顶龙骨、沿地龙骨、横向龙骨1、竖向龙骨6、预埋板4、槽钢5、木方3、以及饰面板2,沿顶龙骨和沿地龙骨分别固定于天花板和地面,竖向龙骨的顶端和底端分别与沿顶龙骨和沿地龙骨相互固定,横向龙骨设置在竖向龙骨之间,预埋板固定于天花板上并位于沿顶龙骨上防火门安装位,槽钢的顶端和底端分别与预埋板和沿地龙骨相互焊接固定,槽钢的侧面通过第一固定件8固定有木方,多块饰面板通过第二固定件7分别安装在竖向龙骨和木方上。

本实用新型的室内防火门固定结构,第一固定件为膨胀螺栓;第二固定件为12mm自攻螺丝;槽钢为6.3#槽钢;横向龙骨和竖向龙骨为75型横向龙骨和75型竖向龙骨;预埋板上设置有预留螺栓孔9、并通过膨胀螺栓与天花板相互固定;饰面板为12mm纸面石膏板。

实施例二

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一种室内防火门固定结构的施工方案,具体包括以下步骤:

S1、地面清理打扫干净,在地面上按施工图纸弹轻钢龙骨隔墙排布线,间距不得大于600mm;天花板预埋好10mm预埋板,以膨胀螺栓固定;地面按地面完成线预埋沿地龙骨,以胀栓固定;

S2、再根据施工要求将6.8#槽钢焊接竖向固定于10mm预埋板与沿地龙骨上,6.8#槽钢预留螺丝孔洞,注意清理焊接口处焊渣,已达到槽钢焊接的施工质量要求。

S3、75横向龙骨排布在75竖向龙骨上;以12mm自攻钉固定连接;按门窗位置进行竖向龙骨分档。竖向龙骨中心距尺寸一般为间距400mm,高度600mm。当分档在不足模数板块时,应避开门窗框边第一块板的位置,使破边石膏板不在靠近门窗边框处。安装时,按分档位置将竖向龙骨上下两端插入沿顶、地龙骨内,为插入方便,竖向龙骨长度可较上下龙骨间距短5mm,调整垂直靠墙、柱的边龙骨除与沿顶、地龙骨用抽芯铆钉固定外,还需用金属膨胀或射钉与墙、柱固定,钉距一般为900mm,槽钢后与门口交界处增加75竖向龙骨对扣木方,以膨胀螺栓与槽钢固定。

S4、轻钢龙骨隔墙施工完成后再将龙骨隔墙面层罩12mm厚纸面石膏板,从门口处开始安装一侧的石膏板,无门洞口的墙体由墙的一端开始。纸面石膏板竖向铺设,长边接缝落在竖向龙骨上。纸面石膏板边应位于竖向龙骨的中央,纸面石膏板同龙骨的重叠宽度应不小于15mm。

S5、钉眼处点防锈漆,板与板、板与龙骨交接处贴绷带或者的确凉布,做防开裂处理,赤泥板面层刮腻子上乳胶漆一遍;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变型,这些改进和变型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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