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烤箱,包括箱本体、门体、风机、控制面板,所述箱本体包括内腔体和外壳体,所述内腔体和外壳体之间设置有相互独立的第二风道和第三风道,所述第二风道和第三风道位于内腔体的上方,所述门体包括门本体,所述门本体具有第一风道,所述风机设置于第二风道的出风口和第三风道的进风口之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风道包括上通风口、下通风口、内对流腔和外对流腔,所述内对流腔包括内门玻璃和中玻璃、所述外对流腔包括外门玻璃和中玻璃,所述上通风口与所述内对流腔和/或所述外对流腔相连通,所述内对流腔与所述外对流腔相连通。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烤箱,其特征在于:所述门体和控制面板之间具有间隙,所述第三风道的出风口和所述第二风道的进风口设置于所述间隙处。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烤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风道的出风口位于第二风道的进风口的上方,所述风机逆时针运转。
4.根据权利要求1-3任一所述的一种烤箱,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对流腔的底端与所述内对流腔的底端在水平位置上相平齐,所述内对流腔的上端高于所述外对流腔的上端,且所述内对流腔的一部分位于所述外对流腔上方,所述内对流腔与所述外对流腔通过通孔相连通。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烤箱,其特征在于:所述内门玻璃尺寸与内腔体配合,且内门玻璃高度大于中玻璃高度。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烤箱,其特征在于:所述外门玻璃高度大于内门玻璃高度。
7.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烤箱,其特证在于:所述门体还包括把手,所述把手上端与所述通孔所在的水平位置相平齐。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烤箱,其特征在于:所述下通风口与所述内对流腔和/或所述外对流腔相连通。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烤箱,其特征在于:所述门本体具有至少一个上通风口和至少一个下通风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