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煮面机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多功能煮面机。
背景技术:
煮面机作为一种煮面机器在日常生活中使用较为广泛,当前存在的煮面机款式多种多样,但是多数煮面机煮面的效率较低且功能单一,通常只能煮面,面汤是做好放在另外一个独立的容器中备用且面汤在放入该容器的过程中容易撒出而污染环境,使用不便且占用空间,成本较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克服现有技术存在的缺陷,提供一种功能较多、使用方便的多功能煮面机。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多功能煮面机,包括支架,支架上固定若干煮面层,煮面层包括用于盛面汤的外槽以及布置在外槽内部的煮面凹槽和加热装置,煮面凹槽和加热装置均为两个以上,每个煮面凹槽由对应的一个加热装置单独控制加热且相应的控制按钮和时间控制面板布置在外槽的一侧槽壁上,支架上固定汤槽,汤槽位于所有煮面层的底部,煮面层的外槽和汤槽通过管道相连通。
所述煮面层为两个以上且每层之间在上下方向间距布置。
相邻两个煮面层的外槽之间通过立式布置的第一管道连通,第一管道的上端和相邻两个煮面层的位于上位的煮面层的外槽的槽底连通,第一管道的下端延伸到相邻两个煮面层的位于下位的煮面层的外槽内部,所有煮面层中位于最下层的煮面层的槽底通过立式布置的第二管道和汤槽相连通。
所有的煮面层的外槽的槽底分别通过立式布置的第三管道和汤槽相连通。
所述汤槽的槽口设置可拆卸盖板,汤槽的底部设置出水管且出水管配有阀门。
所述煮面凹槽为碗状凹槽。
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的煮面机使用时,根据面条分量,可以选择使用其中的一个或多个煮面凹槽,先向煮面凹槽中加入水,利用对应的加热装置进行加热,之后将面条放入煮面凹槽中开始煮,在煮的过程中,煮面凹槽中形成的面汤自然溢出到外槽中,或者通过向煮面凹槽中添加水使得面汤溢出到外槽中,之后,外槽中的面汤通过管道流入汤槽中储存以备用,较为方便,避免面汤因储放位置的转移而撒出污染环境,所有的煮面层和汤槽在上下方向上层层叠加布置,节省空间,整个煮面机不仅具有煮面功能,还具有储放面汤的功能,制作成本低且实用。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一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二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煮面层的内部结构示意图。
图中:10-支架;20-煮面层、21-外槽、22-煮面凹槽、23-加热装置、24-控制按钮、25-时间控制面板;30-汤槽;40-第一管道;50-第二管道;60-第三管道;70-出水管。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图1-3,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描述。
一种多功能煮面机,包括支架10,支架10上固定若干煮面层20,煮面层20包括用于盛面汤的外槽21以及布置在外槽21内部的煮面凹槽22和加热装置23,煮面凹槽22和加热装置23均为两个以上,每个煮面凹槽22由对应的一个加热装置23单独控制加热且相应的控制按钮24和时间控制面板25布置在外槽21的一侧槽壁上,支架10上固定汤槽30,汤槽30位于所有煮面层20的底部,煮面层20的外槽21和汤槽30通过管道相连通。
本实用新型的煮面机使用时,根据面条分量,可以选择使用其中的一个或多个煮面凹槽22,先向煮面凹槽22中加入水,利用对应的加热装置23进行加热,之后将面条放入煮面凹槽22中开始煮,在煮的过程中,煮面凹槽22中形成的面汤自然溢出到外槽21中,或者通过向煮面凹槽22中添加水使得面汤溢出到外槽21中,之后,外槽21中的面汤通过管道流入汤槽21中储存以备用,较为方便,避免面汤因储放位置的转移而撒出污染环境,所有的煮面层20和汤槽在上下方向上层层叠加布置,节省空间,整个煮面机不仅具有煮面功能,还具有储放面汤的功能,制作成本低且实用。
作为进一步的优选方案:所述煮面层20为两个以上且每层之间在上下方向间距布置,能够大大提高煮面效率。
对于管道的布置,有下列两种实施例:
实施例一:
相邻两个煮面层20的外槽21之间通过立式布置的第一管道40连通,第一管道40的上端和相邻两个煮面层20的位于上位的煮面层20的外槽21的槽底连通,第一管道40的下端延伸到相邻两个煮面层20的位于下位的煮面层20的外槽21内部,所有煮面层20中位于最下层的煮面层20的槽底通过立式布置的第二管道50和汤槽30相连通。
实施例二:
所有的煮面层20的外槽21的槽底分别通过立式布置的第三管道60和汤槽30相连通。
上述两种实施例中,煮面层20通过第一管道40、第二管道50间接和汤槽30连通,或者通过第三管道60直接和汤槽30连通均可。
进一步的,所述汤槽30的槽口设置可拆卸盖板,汤槽30的底部设置出水管70且出水管70配有阀门,使用面汤时,直接打开阀门即可,另外,盖板的设置可以根据对面汤冷热度的需求选择性的打开或关闭盖板,使得面汤快速冷凉或者保温。
更进一步的,所述煮面凹槽22为碗状凹槽,便于使用和清洗。
应当理解,以上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由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所引伸出的显而易见的变化或变动仍处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