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起重机用带旋转扶手机构的梯子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517984发布日期:2018-09-25 18:47阅读:370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起重机用带旋转扶手机构的梯子,属于起重机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轮式起重机通过设置梯子,方便客户上下车操作。现有的是固定踏板式梯子、带固定扶手或未设置扶手的旋转梯如图1至3所示。在起重机车辆伸缩支腿或使用油气悬架技术工作时,固定踏板式梯子离地过高,上下车过程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旋转梯固定扶手的设计尺寸不仅涉及相关法规标准,当因整车高度受限,下车覆盖件与上车系统空间一定时,扶手的设计就难以满足标准要求的高度。

不带扶手的旋转梯不符合安全通道的相关认证要求,上下车舒适度不足,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所以需要改进旋转梯扶手机构,进一步提高人员上下车方便性和可靠性,达到人性化设计的要求。

现有专利:一种工程机械的爬梯(专利号:201420051855.2)中采用的是固定扶手旋转梯,如附图1、图2所示。部分车辆设置不带扶手的旋转梯,如附图3所示。

当起重机未工作时,旋转梯固定在底盘走台板上;当操作人员需要上下车时,将梯子搭接在走台板上方便上下车操作;很多车辆受整车高度限制,旋转梯无法设置固定扶手,而不带固定扶手的旋转梯,操作人员上下车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同时也无法满足国内外相关标准法规对通道及安全防护的要求。部分工程机械车辆伸缩支腿或使用油气悬架技术工作时,旋转梯离地过高,用户在使用旋转梯上下车操作时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起重机用带旋转扶手机构的梯子,可以有效避免原固定式扶手占用空间大的问题、同时能够消除安全隐患从而提高上下车的方便性和安全性。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起重机用带旋转扶手机构的梯子,它包括旋转段、扶手以及折叠段;

所述的旋转段通过旋转接头与折叠段连为一体,所述扶手通过弹簧销可翻转式安装在折叠段上;

当车辆行驶状态或者不工作状态下,所述扶手与折叠段一同处于平铺状态;

当车辆工作状态使用旋转梯时,所述扶手在弹簧销作用下呈翻转展开状态。

该梯子还包括加长段,在所述的折叠段的尾部通过旋转头连接加长段。

所述扶手与折叠段上的支座通过销轴和弹簧销连接,扶手可以绕着销轴自由摆动,在扶手与支座连接处设置有贯通孔,贯通孔用于弹簧销锁止定位。

在所述旋转段与折叠段之间的侧面增设一个锁止机构,折叠段的连接螺栓可沿着锁止机构的轨道移动从而进行约束限位。

所述的扶手的翻转角度为0-90°。

所述的折叠段在锁止机构的作用下翻转角度最大值为45°。

与现有的固定结构形式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优点:

本实用新型安装可翻转的扶手,在使用状态,利用弹簧销和销轴固定扶手;旋转梯收回时,通过拉出弹簧销将扶手放平。

可翻转扶手的结构布置解决了由于起重机各系统因空间限制无法布置固定扶手的问题,满足国内外关于通道、把手等设计法规及认证要求。

同时,旋转梯设置有加长段、锁止结构,满足各类车型多工况的使用要求。

本旋转梯结构简单、紧凑,操作方便,占用空间小,提高了客户上下车的方便性和安全性。

附图说明

图1为现有的带固定扶手的旋转梯整体安装结构示意图;

图2为现有带固定扶手的旋转梯放大示意图;

图3为现有无固定扶手旋转梯放大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整体安装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侧视图;

图6为本实用新型折叠状态示意图;

图7为本实用新型扶手翻转示意图;

图8为本实用新型使用状态示意图;

图9为加长段折叠示意图;

图10为加长段展开示意图;

图11为锁止结构工作示意图;

图12为锁止结构最大限位示意图。

图中:1、底盘系统, 2、上车系统,3、旋转梯,4、旋转段, 5、旋转接头, 6、扶手 ,7、弹簧销, 8、折叠段, 9、加长段,10、锁止结构,11、支座,12、销轴,13、旋转头。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如图4至6所示为一种起重机用带旋转扶手机构的梯子,它包括旋转段4、扶手6以及折叠段8;

所述的旋转段4通过旋转接头5与折叠段8连为一体,所述扶手6通过弹簧销7可翻转式安装在折叠段8上;

如图6至图8所示:当车辆行驶状态或者不工作状态下,所述扶手6与折叠段8一同处于平铺状态;有效的解决了上下车结构空间有限的问题;

当车辆工作状态使用旋转梯3时,所述扶手6在弹簧销7作用下呈翻转展开状态,以便使用。

如图5、图9和图10所示:部分工程机械车辆伸缩支腿或使用油气悬架技术工作时,梯子固定面离地面高度升高,即梯子的一级踏步离地高度加高,造成用户在使用旋转梯上下车操作时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因此梯子还包括加长段9,在所述的折叠段8的尾部通过旋转头13连接加长段9,旋转头13通过螺栓连接方式分别与梯子的折叠段8和加长段9连接,旋转头13设有锁死机构即在打开状态为180度时可自锁,以保证梯子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同时在折叠段8设置一个锁死机构,以保证加长段9在收回状态时也能够安全锁死,保证使用的安全性。

如图7和图8所示:所述扶手6与折叠段8上的支座11通过销轴12和弹簧销7连接,扶手6可以绕着销轴12自由摆动,在扶手6与支座1连接处设置有贯通孔,贯通孔用于弹簧销7锁止定位,使用时将扶手旋转至90度,即所述的扶手6的翻转角度为0-90°利用弹簧销7的回缩特性,自动锁止扶手6。使用完成后,手动将弹簧销7把手拔出,将扶手放平,此时弹簧销7的回缩特性可有效避免扶手6随车辆行驶而产生的晃动。

如图11和图12,在所述旋转段4与折叠段8之间的侧面增设一个锁止机构10,折叠段8的连接螺栓可沿着锁止机构10的轨道移动从而进行约束限位;

当折叠段8与旋转段4平行时,连接螺栓移动至锁止结构10的极限位置,此时折叠段8的翻转角度达到最大值45度,此时将旋转梯3沿着与底盘覆盖件的固定点旋转至原位置,提高了梯子旋转的可靠性。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它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是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细微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保护范围之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