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场卸料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172479发布日期:2018-12-07 22:04阅读:641来源:国知局
垃圾场卸料门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垃圾场卸料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垃圾场卸料门。



背景技术:

随着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技术的日渐成熟,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理处置等各方面的发展均较为迅速。在生活垃圾炉排炉焚烧处理工艺中,常需要在焚烧厂内设置一个密闭的垃圾坑,用来堆放储存5天~7天的额定垃圾焚烧量。生活垃圾被收集压缩后,通过垃圾运输车运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经卸料平台和垃圾场卸料门卸入垃圾坑内堆放储存,然后关闭垃圾场卸料门,避免垃圾坑内的粉尘抽气扩散处理。然而,垃圾坑内的粉尘抽气还是会从垃圾场卸料门的门缝向外扩散。



技术实现要素:

基于此,有必要克服现有技术的缺陷,提供一种垃圾场卸料门,它在闭合时具有较好的密封性。

其技术方案如下:一种垃圾场卸料门,包括:第一门体与第二门体,所述第一门体用于可转动地设置在垃圾场卸料口处的其中一侧,所述第二门体用于可转动地设置在所述垃圾场卸料口处的另一侧;所述第一门体靠近所述第二门体的侧部上设有凸台,所述凸台从所述第一门体的一端延伸至所述第一门体的另一端,所述第二门体靠近所述第一门体的侧部上设有与所述凸台相适应的凹槽;所述第一门体与所述第二门体转动闭合所述垃圾场卸料口时,所述凸台装入到所述凹槽中。

上述的垃圾场卸料门,第一门体与第二门体转动闭合垃圾场卸料口后,由于第一门体侧部的凸台装入到第二门体侧部的凹槽中,如此第一门体与第二门体的接合处类似于迷宫结构,密封面积增大,密封效果良好,能较好地避免垃圾坑内的粉尘抽气通过第一门体与第二门体之间的门缝向外扩散。

进一步地,所述的垃圾场卸料门还包括第一密封条,所述第一密封条设置在所述凸台的外侧壁上或者设置在所述凹槽的内侧壁上。

进一步地,所述凸台的整个外侧壁或所述凹槽的整个内侧壁被所述第一密封条所覆盖。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门体靠近所述第二门体的侧部为第一阶梯结构,所述凸台设置在第一阶梯结构上;所述第二门体靠近所述第一门体的侧部为与所述第一阶梯结构相配合的第二阶梯结构,所述凹槽设置在所述第二阶梯结构上。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阶梯结构面向第二阶梯结构的表面或所述第二阶梯结构面向第一阶梯结构的表面均被所述第一密封条覆盖。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密封条为弹性密封条。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门体用于与所述垃圾场卸料口倾斜侧壁相接触的侧部设有第一倾斜斜面,所述第一倾斜斜面用于与所述垃圾场卸料口倾斜侧壁相接触;所述第二门体用于与所述垃圾场卸料口倾斜侧壁相接触的侧部设有第二倾斜斜面,所述第二倾斜斜面用于与所述垃圾场卸料口倾斜侧壁相接触。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倾斜斜面与所述第二倾斜斜面上均设置有第二密封条。进一步地,所述第二密封条为弹性密封条。

进一步地,所述的垃圾场卸料门还包括第一伸缩机构与第二伸缩机构,所述第一伸缩机构的一端用于可转动地设置在所述垃圾场卸料口处,所述第一伸缩机构的另一端用于与第一门体的中部可转动连接;所述第二伸缩机构的一端用于可转动地设置在所述垃圾场卸料口处,所述第二伸缩机构的另一端用于与第二门体的中部可转动连接。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所述的垃圾场卸料门设置在垃圾场卸料口处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中A处的放大示意图;

图3为图1中B处的放大示意图。

附图标记:

10、第一门体,11、第一阶梯结构,111、凸台,20、第二门体,21、第二阶梯结构,211、凹槽,22、第二倾斜斜面,30、垃圾场卸料口,31、倾斜侧壁,40、第一密封条,50、第二密封条,60、第一伸缩机构,70、第二伸缩机构,80、铰接轴。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的上述目的、特征和优点能够更加明显易懂,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做详细的说明。在下面的描述中阐述了很多具体细节以便于充分理解本实用新型。但是本实用新型能够以很多不同于在此描述的其它方式来实施,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在不违背本实用新型内涵的情况下做类似改进,因此本实用新型不受下面公开的具体实施例的限制。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至少一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至少两个,例如两个,三个等,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当一个元件被认为是“连接”另一个元件,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元件或者可能同时存在中间元件。相反,当元件为称作“直接”与另一元件连接时,不存在中间元件。

在一个实施例中,请参阅图1,一种垃圾场卸料门,包括:第一门体10与第二门体20。所述第一门体10用于可转动地设置在垃圾场卸料口30处的其中一侧,所述第二门体20用于可转动地设置在所述垃圾场卸料口30处的另一侧。所述第一门体10靠近所述第二门体20的侧部上设有凸台111。所述凸台111从所述第一门体10的一端延伸至所述第一门体10的另一端。所述第二门体20靠近所述第一门体10的侧部上设有与所述凸台111相适应的凹槽211。所述第一门体10与所述第二门体20转动闭合所述垃圾场卸料口30时,所述凸台111装入到所述凹槽211中。

上述的垃圾场卸料门,第一门体10与第二门体20转动闭合垃圾场卸料口30后,由于第一门体10侧部的凸台111装入到第二门体20侧部的凹槽211中,如此第一门体10与第二门体20的接合处类似于迷宫结构,密封面积增大,密封效果良好,能较好地避免垃圾坑内的粉尘抽气通过第一门体10与第二门体20之间的门缝向外扩散。

进一步地,请一并参阅图2,所述的垃圾场卸料门还包括第一密封条40。所述第一密封条40设置在所述凸台111的外侧壁上或者设置在所述凹槽211的内侧壁上。如此,第一门体10与第二门体20闭合时,第一密封条40位于凸台111与凹槽211之间,能够增强第一门体10与第二门体20间的门缝的密封性。

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凸台111的整个外侧壁或所述凹槽211的整个内侧壁被所述第一密封条40所覆盖。如此,第一门体10与第二门体20间的门缝的密封效果较好。

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门体10靠近所述第二门体20的侧部为第一阶梯结构11,所述凸台111设置在第一阶梯结构11上。所述第二门体20靠近所述第一门体10的侧部为与所述第一阶梯结构11相配合的第二阶梯结构21,所述凹槽211设置在所述第二阶梯结构21上。如此,第一门体10与第二门体20合起后的上表面与下表面均较为平整,第一阶梯结构11的表面与第二阶梯结构21的表面相互接触,增加了密封面积,密封效果较好。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阶梯结构11面向第二阶梯结构21的表面或所述第二阶梯结构21面向第一阶梯结构11的表面均被所述第一密封条40覆盖。如此,第一门体10与第二门体20间的门缝的密封效果较好。

在前述实施例中,具体地,所述第一密封条40为弹性密封条。如此,第一门体10与第二门体20关闭过程中,弹性密封条能起到一定缓冲作用,能避免第一门体10或第二门体20由于碰撞力度过大而损坏,另外第一门体10与第二门体20间的密封效果增强。

进一步地,请一并参阅图3,所述第一门体10用于与所述垃圾场卸料口30的倾斜侧壁31相接触的侧部设有第一倾斜斜面。所述第一倾斜斜面用于与所述垃圾场卸料口30的倾斜侧壁31相接触。所述第二门体20用于与所述垃圾场卸料口30的倾斜侧壁31相接触的侧部设有第二倾斜斜面22。所述第二倾斜斜面22用于与所述垃圾场卸料口30的倾斜侧壁31相接触。如此,第一门体10与第二门体20处于关闭状态时,第一倾斜斜面与第二倾斜斜面22均与垃圾场卸料口30的倾斜侧壁31接触配合,垃圾场卸料门的四周门缝密封效果好,且斜面能够相对增加密封面积,从而有效保证垃圾坑内的臭气不会从门缝处泄漏。其中,垃圾场卸料口30的倾斜侧壁31相对于竖直方向的倾斜角度a小于40度,这样能够避免垃圾在垃圾场卸料口30的倾斜侧壁31上沉积,影响密封效果。相应地,第一倾斜斜面与第二倾斜斜面22均相对于竖直方向的倾斜角度a小于40度。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倾斜斜面与所述第二倾斜斜面22上均设置有第二密封条50。如此,第二密封条50能使得垃圾场卸料门的四周门缝密封效果好。

具体地,所述第二密封条50为弹性密封条。如此,第一门体10与第二门体20关闭过程中,弹性密封条能起到一定缓冲作用,能避免第一门体10或第二门体20由于碰撞力度过大而损坏,另外第一门体10与第二门体20间的密封效果增强。

在一个实施例中,再参阅图1,所述的垃圾场卸料门还包括第一伸缩机构60与第二伸缩机构70。所述第一伸缩机构60的一端用于可转动地设置在所述垃圾场卸料口30处,所述第一伸缩机构60的另一端用于与第一门体10的中部可转动连接。所述第二伸缩机构70的一端用于可转动地设置在所述垃圾场卸料口30处,所述第二伸缩机构70的另一端用于与第二门体20的中部可转动连接。如此,通过第一伸缩机构60、第二伸缩机构70的伸缩动作相应驱动第一门体10与第二门体20关闭或开启。

具体地,第一伸缩机构60与第二伸缩机构70均具有锁止功能。如此,第一门体10与第二门体20在开启状态时,第一伸缩机构60与第二伸缩机构70锁止动作,能确保第一门体10、第二门体20均与卸料平台的台面呈90°垂直状态,并保持稳定状态。第一门体10与第二门体20在关闭状态时,第一伸缩机构60与第二伸缩机构70同样锁止动作,能确保第一门体10与第二门体20保持稳定的闭合状态。

此外,具体地,第一伸缩机构60一端、第二伸缩机构70一端均通过铰接轴80可转动地设置在所述卸料平台上,第一伸缩机构60另一端通过铰接轴80可转动地设置在所述第一门体10的中部,第二伸缩机构70另一端通过铰接轴80可转动地设置在所述第二门体20的中部。具体地,伸缩机构为电液推杆、电动推杆或气动推杆。

以上所述实施例的各技术特征可以进行任意的组合,为使描述简洁,未对上述实施例中的各个技术特征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进行描述,然而,只要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不存在矛盾,都应当认为是本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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