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热烹饪器的制造方法

文档序号:9511992阅读:225来源:国知局
加热烹饪器的制造方法
【技术领域】
[0001 ] 本发明涉及具有在自动烹饪模式下进行加热烹饪的功能的加热烹饪器。
【背景技术】
[0002] 在现有技术中,已知有一种在自动烹饪模式下执行加热烹饪的加热烹饪器,所述 自动烹饪模式按照规定的烹饪方式调节加热部的加热火力及加热时间(例如,参照日本特 开2013-134049号公报,日本特开2006-064276号公报)。在这些加热烹饪器中,通过使用 者的操作能够设定自动烹饪模式。
[0003] 在上述公报中记载的加热烹饪器中,在把装有水的烹饪容器放置到炉具燃烧器上 的状态下,使用者在自动烹饪模式被设定成例如是煮面模式后按下点熄火键时,执行炉具 燃烧器的点火处理,从而在煮面模式下执行加热烹饪。
[0004] 在煮面模式下进行加热烹饪中,所述加热烹饪器首先测定由用于测定烹饪容器温 度的温度传感器测定的测定温度从第一设定温度(例如是70°C)上升到第二设定温度(例 如是90°C )时所需的温度上升时间。
[0005] 接着,所述加热烹饪器根据所述温度上升时间与所述测定温度从第一设定温度上 升到第二设定温度时所需炉具燃烧器的加热火力之间的关系,计算出所述烹饪容器内的水 量。然后,所述加热烹饪器按照基于计算出的水量被确定的用于防止从烹饪容器煮沸溢出 的烹饪方式,在煮面模式下执行加热烹饪。
[0006] 在专利文献1,2中记载的加热烹饪器中,使用者在按下点熄火键之前有时会忘记 设定煮面模式,而在所述温度传感器的测定温度超过第一设定温度后才设定煮面模式。 [0007] 然而,在所述加热烹饪器中,当所述温度传感器的测定温度超过第一设定温度后, 无法测定所述温度上升时间,从而无法计算出所述烹饪容器内的水量。所以,上述加热烹饪 器是一种在所述温度传感器的测定温度超过第一设定温度后本身是无法设定煮面模式等 自动烹饪模式的规格,存在使用者的优使性差的问题。
[0008] 本发明是鉴于上述背景而作出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在加热烹饪开始后能够进行 自动烹饪模式设定的时间长且具有优异的使用者优使性的加热烹饪器。

【发明内容】

[0009] 第一发明的加热烹饪器的特征在于具备:
[0010] 加热部,其对装有烹饪物品的烹饪容器进行加热;
[0011] 温度传感器,其测定所述烹饪容器或所述烹饪容器内的烹饪物品的温度;
[0012] 烹饪模式设定部,其对应使用者的操作切换自动烹饪模式被设定的状态和所述自 动烹饪模式未被设定的状态,所述自动烹饪模式是按照规定的烹饪方式调节所述加热部的 加热火力及加热时间的模式;
[0013] 升温速度测定部,不管是否被设定了自动烹饪模式,在所述加热部开始所述烹饪 容器的加热后,该升温速度测定部测定升温速度,该升温速度是所述温度传感器的测定温 度的上升速度;
[0014] 烹饪物品量计算部,其基于所述升温速度测定部测定的升温速度和在测定所述升 温速度时的所述加热部的加热火力计算出所述烹饪容器内的烹饪物品的量;以及,
[0015] 烹饪运转执行部,在所述自动烹饪模式被设定后,该烹饪运转执行部按照基于所 述烹饪物品量计算部计算出的所述烹饪物品确定的所述烹饪方式,执行在所述自动烹饪模 式下的加热烹饪。
[0016] 在第一发明的加热烹饪器中,不管是否被设定了自动烹饪模式,在所述加热部开 始对所述烹饪容器加热后,所述升温速度测定部测定所述温度传感器的测定温度的上升速 度、即升温速度。
[0017] 因此,即使在所述烹饪容器加热开始后所述温度传感器的测定温度超过所述第一 设定温度后被设定了自动烹饪模式的情况下,烹饪物品量计算部也能够基于所述升温速度 计算出所述烹饪容器内的烹饪物品的量。并且,烹饪运转执行部能够基于所述烹饪物品的 量确定烹饪方式,在自动烹饪模式下执行加热烹饪。
[0018] 所以,根据第一发明的加热烹饪器,能够实现在加热烹饪开始后可以进行自动烹 饪模式设定的时间长且具有优异的使用者的优使性。
[0019] 接着,第二发明的加热烹饪器的特征在于具备:
[0020] 加热部,其对装有烹饪物品的烹饪容器进行加热;
[0021] 温度传感器,其测定所述烹饪容器或所述烹饪容器内的烹饪物品的温度;
[0022] 烹饪模式设定部,其对应使用者的操作切换自动烹饪模式被设定的状态和所述自 动烹饪模式未被设定的状态,所述自动烹饪模式是按照规定的烹饪方式调节所述加热部的 加热火力及加热时间的模式;
[0023] 升温速度测定部,不管是否被设定了自动烹饪模式,该升温速度测定部在所述加 热部开始所述烹饪容器的加热后测定升温速度,该升温速度是所述温度传感器的测定温度 的上升速度;
[0024] 沸腾检测部,不管是否被设定了所述自动烹饪模式,在所述加热部对烹饪容器开 始加热时,该沸腾检测部基于所述温度传感器的测定温度检测所述烹饪物品的沸腾;
[0025] 烹饪物品量计算部,其基于所述升温速度测定部测定的升温速度和在测定所述升 温速度时的所述加热部的加热火力计算出所述烹饪容器内的烹饪物品的量;以及,
[0026] 烹饪运转执行部,在所述沸腾检测部检测到所述烹饪物品沸腾之前所述自动烹饪 模式被设定时,在所述沸腾检测部检测到所述烹饪物品沸腾后,按照基于所述烹饪物品量 计算部计算出的所述烹饪物品的量确定的所述烹饪方式执行在所述自动烹饪模式下的加 热烹饪;在所述沸腾检测部检测到所述烹饪物品的沸腾后,所述自动烹饪模式被设定时,直 接按照基于所述烹饪物品量计算部计算出的所述烹饪物品的量确定的所述烹饪方式执行 在所述自动烹饪模式下的加热烹饪。
[0027] 在第二发明的加热烹饪器中,不管所述自动烹饪模式是否被设定,在所述加热部 开始对所述烹饪容器加热后,所述升温速度测定部测定升温速度,该升温速度是测定所述 烹饪容器内的烹饪物品的温度的所述温度传感器的测定温度的上升速度。
[0028] 此外,不管所述自动烹饪模式是否被设定,在所述加热部开始对烹饪容器加热后, 沸腾检测部基于所述温度传感器的测定温度检测所述烹饪物品是否沸腾。
[0029] 因此,即使在开始加热所述烹饪容器并在所述温度传感器的测定温度超过上述第 一设定温度的情况下,也能够让烹饪物品量计算部基于所述升温速度计算出所述烹饪容器 内的烹饪物品的量。
[0030] 另外,根据第二发明的加热烹饪器,在检测到烹饪物品沸腾后自动烹饪模式被设 定的情况下,无需再次检测烹饪物品的沸腾,就能够快速地开始在自动烹饪模式下的加热 烹饪,使用者的优使性优异。
[0031] 但是在第二发明的加热烹饪器中,有可能出现下述问题:在由沸腾检测部初次检 测到所述烹饪物品沸腾的时刻起经过规定时间以上后,所述烹饪容器内的所述烹饪物品被 蒸发从而使得实际的烹饪物品的量比烹饪物品量计算部计算出的烹饪物品量要少得多。在 这种情况下,在所述自动烹饪模式下执行加热模式时,相对实际的烹饪物品量,加热部的加 热火力过大,从而导致产生沸腾溢出等。
[0032] 因此,在第二发明的加热烹饪器中,优选是在所述沸腾检测部检测到所述烹饪物 品沸腾的时刻起经过规定时间后,所述烹饪模式设定部设定成不能够进行自动烹饪模式的 设定。通过这种方式,能够防止发生上述问题。
[0033] 附图的简单说明
[0034] 图1是表示加热烹饪器(燃气炉具)的构成图。
[0035] 图2a和图2b是设置在加热烹饪器上的操作面板和显示面板的示意图。
[0036] 图3是自动加热处理及前处理的流程图。
[0037] 图4是烹饪模式设定处理的流程图。
[0038] 符号说明
[0039] 1燃气炉具(加热烹饪器)
[0040] 4炉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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